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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7 07:36 1308 来源:海文考研

(以下为附件原文)
河北北方学院理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促进我校推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河北北方学院校字(2025)115号文件精神,结合理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注重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突出对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素质拓展等方面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第三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充分保障学生权益。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理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纪检委员、教学科研科科长、学生科长、专业负责人及学生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组成,不少于9人。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审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和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科。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如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第三章 推荐条件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对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范围界定,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等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学生)。
第六条 推免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极端错误言论,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或重修、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四年学制的前三学年所有课程(不含辅修课程)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不存在本专业应修未修的必修课程;
2.“加权平均学分绩(即为学分加权平均分)”位列本专业本届学生的前10%(含)。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第四章 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第七条 以本科生在校期间的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免资格。学业综合成绩由四年学制的前三学年(五年学制的前四学年)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综合素质奖励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90%+综合素质奖励加分×10%
综合素质奖励加分指将学生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加志愿服务和荣誉奖励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奖励加分计算方法见附件1。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推免工作评定当年8月26日(含),由理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认定。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可累加,最高不超过100分。
第五章 工作流程
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河北省以及学校相关政策文件启动推免工作并发布通知。
第九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本科教学质量、学科发展,以及国家急需的学科领域等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
第十条 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组织实施本单位推免工作。研究制订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9月1日15:00点前学院网站公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各专业年级平均学分绩前10%(含)学生名单,并同时开展推免工作宣讲,接受学生咨询,解答学生疑问,提醒学生按照推免办法,准备申请加分材料。
第十二条 9月3日17:00前符合推免条件并有推免意愿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将学生相关材料汇总、初审后统一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学校对学院推免名单审核通过后,学院核算学生学业综合成绩、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答辩、确定拟推免名单、公示和材料报送。
(一)审核学业综合成绩。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进行审核,确保成绩无误。
(二)审核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并组织学生答辩。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拟推免学生的奖励加分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对其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公开答辩。每位专家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要全程录像并做好记录,所有过程性记录材料留存备查。
(三)确定拟推免名单并公示。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照学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各专业拟推免名单,9月5日12:00前,推免工作小组将拟推免名单及综合素质奖励加分支撑材料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于9月8日17:00前,将拟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经推免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四)符合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须签署书面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附件3)。
(五)材料报送。学院将拟推免名单和以下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学生加分项目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上述材料均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第十四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接收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坚守诚信原则,不得任意更改推免申请类别与志愿。如有放弃推免、更改申请等特殊情况,应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名单前向所在学院及学校提交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六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
(一)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二)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第十七条 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案、名额、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第十八条 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监督,学生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于公示期结束前根据具体事宜、事实、证据和依据形成书面材料,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推免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回避制度。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素质奖励加分计算办法。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二十条 在推免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如被检举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或由于工作渎职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影响学校声誉、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经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充分尊重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自主选择接收院校的权利,鼓励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解决,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1.河北北方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奖励加分计算办法
2.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河北北方学院放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承诺书
4.河北北方学院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5.河北北方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
理学院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河北北方学院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综合素质奖励加分计算办法

说明: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
在校就读期间经过学校选拔到部队服兵役,经学校武装部证明,加10分;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经学校武装部证明,加20分。本项加分最高20分, 占总加分项的20%。由学生处认定。
二、科研成果
(一)发表论文:以河北北方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在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由科研处根据学术论文的分类进行认定加分。其中:
1.一类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25分。
(1) 自然科学类:在Nature\Science\Cell\CA\Lancet\NEJM\JAMA\BMJ等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子刊)。
(2)社会科学类: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A刊-顶级期刊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论点摘编除外)的学术论文;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成果要报》收录的学术论文。
2.二类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20分,
(1) 自然科学类:在SCI中科院大区一区、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社会科学类:在SSCI 中科院大区一区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 综合评价报告A刊-权威期刊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全国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成果要报》收录的学术论文。
3.三类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15分,
(1) 自然科学类:在SCI 中科院大区二区、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社会科学类:在SSCI中科院大区二区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论点摘编除外)的学术论文。
4. 四类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10分,
(1 ) 自然科学类:在SCI收录期刊、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CSCD核心库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社会科学类:在SSCI收录期刊、CSSCI(南大核心)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刊发(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编转载的学术论文。
5.五类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8分。
(1) 自然科学类:在EI 、北大中文核心、CSCD扩展库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社会科学类: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河北日报》理论版刊发(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6.《河北北方学院学报》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4分。
7.其他一般期刊(只奖励一篇),第一作者奖励4分。
同一论文被全文转载按就高原则计分;同一刊物被多个期刊数据库收录按就高原则计分;SCI收录论文按中科院JCR分区计分;共同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论文分数 ÷ 共同第一作者人数计分(其中如为共同第一作者,须排序在前3)。由科研处、图书馆认定。
注:学生公开发表的文章以当年7月31日(含)前见刊为准
(二)学术专著: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由科研处认定。
(三)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仅第一发明人奖励加分,专利需与专业相关。由科研处认定。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已完成结题验收。由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中心认定。
本项加分最高35分, 占总加分项的35%。
三、竞赛获奖
此类竞赛是指由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竞赛。奖励加分认定以参加竞赛获奖证书为依据。
(一)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按照排名,第一系数为1.0 、第二0.8 、第三0.6 、第四及以后0.3 。由团委认定。
(二)专业技能等竞赛获奖,指由教育部及其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学科竞赛,由教务处认定。
(三)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指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竞赛(竞赛团体奖主力队员)。由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中心认定。
(四)文化、艺术、体育比赛获奖,指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性运动会、 大学生运动会等(竞赛团体奖主力队员)。由公共体育部和艺术学院等单位组织认定。
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按照一等奖计分、其余等级计分方式相应下调一级,英语竞赛三等奖视为四等奖,不加分。
本项加分最高35分, 占总加分项的35%。
四、荣誉
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以荣誉证书为认定依据。同一年同类奖励项目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由学生处、团委等组织评选推荐部门认定。
本项加分最高10分, 占总加分项的10%。
五、其他
(一)区域性赛事等同于省级级别。
(二)竞赛获得单项第一名,按一等奖加分;同一人员参加同一赛事获得多次奖励(如:既获单项奖又获团体奖)、同一作品参加不同赛事获得多项奖项者,取最高奖励分数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竞赛团队获奖:团队主力队员按获奖证书上获奖人认定。
(三)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 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以上奖励加分项总和的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五)学生依据本《推免办法》的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当出现综合评分相同, 需要明确排名先后顺序时,按学生“加权平均学分绩”从高到低排序。

附件2
河北北方学院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河北北方学院
放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

, 系河北北方学院专业级本科生, 已具备我校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条件 ( 资格),因本人已有其他意向(具体说明: ),经慎重考虑, 决定放弃推免资格。
特此声明。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家长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河北北方学院
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学院(公章):

附件5
河北北方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 (推免生姓名)
乙方:河北北方学院(授权委托各二级学院签订本协议)
为更好地激励我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高质量地完成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招委推免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学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向学校申请推免生资格,该研究生资格为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甲方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第二条 甲方被乙方确定为推免生后,仍需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注重培养科研意识,按时完成本科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三条 河北北方学院授权委托各二级学院签订本协议, 双方均无异议。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甲方一份,教务处一份,二级学院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学院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河北北方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8月29印发

【表格1】
类别 | 项目 | 级别 | 加分 | 备注
参军入伍服兵役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 10分 | 需在保留学籍期间服兵役
参军入伍服兵役 | 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 | | 20分 | 需在保留学籍期间服兵役
科研成果 | 公开发表论文 | 见说明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4-25分 |
科研成果 | 学术专著 |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7分 | 国家级出版社
科研成果 | 发明专利 | | 第一发明人10分 |
科研成果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结题合格 | 项目负责人3分 |
竞赛获奖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0分 |
竞赛获奖 | 专业技能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0分 |
竞赛获奖 |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特等奖8分,一等奖6分, 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
竞赛获奖 | 文化、艺术、英语、 体育比赛获奖 | 国家级 | 特等奖6分,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
荣誉 | 荣誉奖励 | 国家级 | 5分 |
荣誉 | 荣誉奖励 | 省级 | 2分 |

【表格2】
申请人基本情况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 | 学号 | | |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申请人基本情况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性别 | | | 出生年月 | | |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申请人基本情况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学院 | | | 专业年级 | | |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申请人基本情况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政治面貌 | | | 民族 | | |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申请人基本情况 | 申请人基本情况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 | | 考试时间 | 年月 | 年月 | 年月 | 年月
学业成绩 | 学业成绩 | 加权平均学分绩 | | 加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 | 加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 | | 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 | 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 |
综合素质能力 | 综合素质能力 | 学生填写本科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荣誉 、参军入伍等情况 1. 2. 3. | 学生填写本科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荣誉 、参军入伍等情况 1. 2. 3. | 学生填写本科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荣誉 、参军入伍等情况 1. 2. 3. | 学生填写本科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荣誉 、参军入伍等情况 1. 2. 3. | 学生填写本科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荣誉 、参军入伍等情况 1. 2. 3. | 学生填写本科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荣誉 、参军入伍等情况 1. 2. 3. | 学生填写本科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荣誉 、参军入伍等情况 1. 2. 3. | 学生填写本科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荣誉 、参军入伍等情况 1. 2. 3.
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 | 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我同意随时取消推免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 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我同意随时取消推免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 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我同意随时取消推免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 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我同意随时取消推免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 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我同意随时取消推免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 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我同意随时取消推免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 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我同意随时取消推免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 我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完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我同意随时取消推免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院意见 | 学院意见 | (说明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说明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说明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说明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说明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说明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说明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说明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以及对学生的评价和推荐意见。)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签章: 年月日
意见 | 教务处 |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月日 |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月日

【表格3】
专业年级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加权平均学分绩 | 奖励加分 | 奖励加分项目(得分) | 综合排名分值 | 专业排名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理学院+2025年+河北北方学院理学院+政策与通知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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