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适用于2023、2024、2025级本科生)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一、公示背景与依据
1. 学院结合推免工作实际,组织修订了《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适用于2023、2024、2025级本科生)》(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2. 在全面征求学院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形成了《工作细则》最终稿。
二、公示安排
1. 公示内容:《工作细则》全文(详见附件)。
2. 公示期:截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17:00。
三、反馈方式与要求
1. 反馈形式:
(1) 书面反馈: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A2-307)。
(2) 邮件反馈:发送至邮箱32611153@qq.com,邮件标题注明"推免细则公示期反馈意见"。
(3) 电话联系:教务办窦老师,电话:024-24690700。
2. 注意事项:
(1) 针对《工作细则》具体条款提出修改建议,需注明姓名、专业班级及手机号,并附理由及依据。
(2) 匿名或无实质内容的意见不予受理。
四、后续安排
1.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正式印发《工作细则》并报学校备案。
五、发布单位与日期
1. 发布单位: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2.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适用于2023、2024、2025级本科生)》公示-市.docx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适用于2023、2024、2025级本科生)公示.pdf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材料第一次公示-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docx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材料第一次公示-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pdf
附件-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适用于2023、2024、2025级本科生)》公示-市+通知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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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材料第一次公示-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名单1+4.docx
- 附件4-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材料第一次公示-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名单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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