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对象及推免条件》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原则
1.推免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规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在综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化学化工学院 推荐优秀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常规计划类)-新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docx






1260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