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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6-09-17 07:29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一、组织机构
1. 法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员包括院领导、系主任、教师代表。组长:毛文富、吴长军;组员:何佳赢、彭幸、郭如愿、张馨天、付袆。
2. 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工作组名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推荐名单和递补名单产生规则、工作时间安排等),具体组织实施推免遴选工作,提出拟推荐名单,对相关学生申诉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3. 推免工作小组下设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专家组成员:吴长军、彭幸、高泉、刘洁、闫仁河。
二、推免范围与推免资格
1. 推免范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6届应届法学本科毕业生(不含贯通培养、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学生)。计划出国留学和就业的学生请勿申请推免。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因就业、出国留学等原因主动放弃推免资格。
2. 推免资格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已有德育素质评价均合格。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4)所有已修读课程(不含网络课)均无不及格记录,且课程(不含网络课)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的前30%(含)。课程(不含网络课)加权平均分计算以第一次正考成绩为准。
三、名额分配
1. 学校下达法学院推免生名额为1名。
2. 面向法学院全体2022级应届法学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贯通培养、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学生)中符合《北京物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全部条件的学生分配。
四、推荐规则
1. 推免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方面的表现,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2.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价成绩=课程(不含网络课)加权平均分+科研成果加分+竞赛获奖加分+其他加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且四舍五入)。课程(不含网络课)加权平均分计算以第一次正考成绩为准。各项加分细项、标准和条件详见《北京物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
3.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加分办法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实施。
4. 如出现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并列特殊情况,则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的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推荐。
5. 拟入围推荐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则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专业排名在其后的学生递补入围推荐,依次类推直至产生递补推免学生名单。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不得递补入围。
五、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9月4-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按时申请或推免材料提交不齐的,视为自愿放弃。
2. 报名流程:
(1)查询个人成绩。登录个人教务系统,点击“计划完成情况”,查询“加权平均分(推免用)”、“专业排名百分比(推免用)”、“已修读课程是否有不及格记录(推免用)”,如有异议,须在9月5日17:00前向教务处提出复核申请。
(2)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准备支撑材料。按照要求提交本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和其他加分项目的支撑材料原件扫描PDF版。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竞赛获奖材料需能够体现竞赛组队信息(成员总数及排序),如获奖证书无法直接体现以上信息,需作单独说明。
(4)填写《承诺书》。
(5)所有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支撑材料、承诺书的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学号_姓名_法学专业”命名,具体提交方式以学生所在学院的通知为准。
(6)所有申请材料的PDF文件发法学院邮箱:fxy@bwu.edu.cn;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10-89534360。
3. 学生科研成果及竞赛成果答辩组织方案:
(1)学院组织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成果答辩。公示答辩结果(含计入附加分的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7-8日,公示2天)。
(2)答辩时间:拟2025年9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答辩方式:根据学生情况采取现场答辩或线上答辩方式进行。
六、工作进度安排
1. 9月4日,学院发布通知,向学生解读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学生报名,明确具体报名方法和流程。
2. 9月4-6日,通知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第五部分的要求申请报名。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查学生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
3. 9月7日,学院工作组组织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成果答辩。公示答辩结果(含计入附加分的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7-8日,公示2天)。
4. 9月9日,学院工作组统计、复核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并排序,公示拟推荐名单(含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公示的同时将汇总表报送教务处(9-11日,公示3天)。
5. 9月11日,学院将《北京物资学院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院汇总名单》(附件4)盖章纸质版及PDF电子版(以“2025年拟推免汇总名单_法学院”命名)、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拟推免学生的全套申请材料(含申请表、支撑材料、承诺书,以“学号_姓名_法学专业”命名)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文楼209。
6. 9月12日,学校公示审核学院推免材料,审定拟推免名单及递补名单,并于9月20日根据要求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七、其他事项
1. 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要主动向法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法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按照教职工处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法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 学生咨询和异议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关咨询请实名拨打法学院咨询电话:010-89534360;13501138318;或实名把相关咨询和异议提交法学院邮箱:fxy@bwu.edu.cn。法学院接到咨询与异议后由工作小组予以反馈与处理。
3. 其���事宜按照学校通知及文件规定执行,本细则由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2026年+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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