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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2026-09-17 07:27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发布日期:原文未注明
卓越学院推荐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卓越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实施办法》(杭电教[2021]131 号)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
细则。
一、推荐原则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着力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
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及科
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
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卓越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党委
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毕业班辅导员)、
教科办主任7 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和
具体实施。
三、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推免生类别中选择一类提出
申请。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卓越学院2026 年应届毕业生推
免名额为20 人,其中特殊学术专长生名额为6 人,若学院推荐人
数不足,多余名额调配至普通推免类且不限定班级。普通推免生
名额为14 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才班2 人,人工智能(智能科
学与技术)班2 人,大数据与智能决策班1 人,智能财务(会计
学)班2 人,智能计算与数据科学班2 人,智能硬件与系统班2
人,金融科技(金融学)班1 人,智能安全(网络空间安全)班2 人),
若班级推荐人数不足,多余名额仍在普通推免类推荐且不限定班
级。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
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
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
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
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推免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资格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500 分及以上,或
六级成绩在426 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
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
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20%
注1。
注1: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计
算。
2.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6 分及以上;英
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合格及以上;其他语种参
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
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
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50%。
(3)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
注2之一:
学校认定且代表学校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
注3(以团队获奖的,
排序前三名的可以申请);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
防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
别学术期刊
注4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

4出版学术专著;或为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
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4)须经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和教
授推荐信须公示(公示期至少3 天)。
注2:相关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获得成果时间截止当年8
月31 日(含)之前,学科竞赛应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
论文为公开发表(含在线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
有授权书。
注3:学校认定学科竞赛及获奖等级: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
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及其专题邀请赛、全国大学生智
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
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
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
得一等奖及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银奖及以上;在国际
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获得金牌及以上等,由教务处负
责认定。
注4:学校认定的期刊和出版社以及级别,以学校科学技术研
究院最新规定为准。
(三)关于推免实施办法的补充说明
1.标志性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必须在本科阶段申请(参加)
并获得,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须以第一发明人
且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权利人单位。
2.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及科研积分中的所指“学术论文”,
其成果认定含在线发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的A、B 类国际会议
论文(Full paper/Regular paper)可认定为一级及以上期刊。发
表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况中心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上的
学术论文不予认定(以论文投稿日期为准)。
3.本科阶段,非英语专业学生考取雅思成绩6.0 及以上或托
福成绩80 分及以上视同符合推免生英语要求。
4.学科竞赛团队获奖的推免名额实行限额推荐。根据《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
系列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24】116 号),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获一等奖(金奖)及以上成员排
序前六名具有推免候选人资格,限推两名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其余认定为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成员排
序前三名具有推免候选人资格,限推一名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团队获奖成员排序按主办方发文认定,若发文无法体现成员排序,
则以竞赛指导教练组提供的排序证明为准,排序在前者优先推荐,
若排序在前者放弃,排序靠后者方可依次推荐。
六、推荐依据与标准
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分的排名是推荐免试攻读
研究生的重要依据,综合评分计算办法详见附件。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首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考
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等情况。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七、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须准确真实,申请时应承诺在获
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造成推免名额浪费者,
将作为非诚信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2.每位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符合多个类别推荐条件的
学生须慎重选择,一旦提交不得更改。
(二)学院对各类别推荐生申请材料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根据推荐名额,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依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予以分
类推荐排序,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 比例上报候补名单。
(三)卓越学院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8 月30 日-9 月3 日,学院组织动员2026 届本科毕业生报
名,学生填写《推免生申请表》(附件3),提交证明材料,填写
《推免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和《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5),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推荐学生还需同步提交《竞赛团队
成员放弃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承诺书》(附件6),《学生加
分申请表》(附件7),纸质材料交至学院学工办(10 教102),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1996@hdu.edu.cn(邮件命名:姓名+申报普通
类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生)。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均为9 月3 日16:00,过期将不接收任何材料!联系人:汪老师,
2.9 月4-9 日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拟推荐
名单在卓越学院网站公示。学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学生直接
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由其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
(四)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推荐名单。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后
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五)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六)推免生按教育部要求和招生单位有关规定须及时进行
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八、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卓越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学院推免生综合评分计算办法
一、普通推免生
综合评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 分制)*60+综合素质评
分(满分100 分)
综合素质评分=科研积分(满分15 分)*3+非科研性荣誉奖励
(满分20 分)+学科基础课加权平均分*35%
1、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参见本附件第三部分(最高按15
分计)。
2、非科研性荣誉奖励(最高按20 分计)
集体/个人荣誉类加分细则
项目








优秀党支部
校级+4/人,院级+2/人
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
校级+2/人,院级+1/人
军训队列优胜奖、精神文明奖、军训优
秀内务等
校级+2/人
其他集体项目获得校院三等奖以上项目
校级+2/人,院级+1/人




十佳大学生
省级+10/人,校级+5/人
优秀共产党员
校级+4/人,院级+2/人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3/人
校级优秀团干部、团员
团干+2/人,团员+1/人
校勤工助学之星
校级+3/人,院级+2/人
校级优秀志愿者
校级+3/人
校级军训先进个人、优秀标兵
校级+1/人
校/院学生干部类加分细则
职务
加分标准
校、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学生党支部书记、新生辅导员助理、班长、团班支部
书记、学习委员
校、院团委委员、学生会部长(含副部)、社团会长
(含副会)
党支部委员、其他班委、团班支部委员、校院社团部
长(含副部)、楼长
院分团委、校院学生会、社团干事、层长、寝室长
备注:
(1)学生干部要求任职一年以上(以辅导员签字认定为准)
(2)担任多个职务只记最高职务
文艺、体育、技能竞赛类加分细则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胜奖




1.5




1.5
0.5
备注:
(1)文艺竞赛包括合唱比赛、文艺汇演、十佳歌手及其它相关比赛;体育竞赛包括运动会、
足球赛、篮球赛等;其它技能竞赛包括辩论赛、演讲赛、知识竞赛、征文赛等。
(2)由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根据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3)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时,限加最高分值项;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
(4)个人项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及以后对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
励奖加分,集体项目减半加分。
社会实践活动类加分细则
级别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十
佳”
称号
先进
或优
秀集

先进
个人
参赛

国家
7.5
7.5
3.5
省级
7.5
2.5
校级
1.5
院级
1.5
1.5
0.5
备注:团体获奖者,负责人按上述标准70%加分,其他成员按标准50%加分;同一项活动不累加,以
最高分值加分。
志愿服务类加分细则
参与社会服务,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国际组织,根据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排序第
一名4 分/生,排序第二名3 分/生,排序第三名2 分/生,排序第四及以后1 分/生。
注:综合素质评分不合格者(低于60 分(不含))不予推荐,
所有申请者的综合评分材料须完整保留。
二、特殊学术专长生
综合评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 分制)*60+科研积分
(满分20 分)*2+学术专长评分(满分100 分)*0.6。
1、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依据本附件第三部分。
2、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 人),组织综合面试答辩,对
学生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
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须完整保留。
二、特殊学术专长生
综合评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 分制)*60+科研积分
(满分20 分)*2+学术专长评分(满分100 分)*0.6。
1、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依据本附件第三部分。
2、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 人),组织综合面试答辩,对
学生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
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
每位成员须签字,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成绩公开公示。
注:学术专长评分不合格者(低于60 分(不含))不予推
荐,所有申请者的综合评分材料须完整保留。
三、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
本文中的科研积分认定标准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
生“科研育人”管理办法》(杭电教〔2020〕85 号)相同。
表1
科研积分认定标准
项目名称
内容与标准
积分数
学科竞赛
国家级学科竞赛(含
国际赛)获奖
一等奖(特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级(赛区)学科竞
赛项目
一等奖(特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大创项
国家级
目、新苗项目等)
省级
校级
科研成果
学术论文
一级及以上期刊
核心期刊/国际会议/GF 报告
一般期刊/国内会议
学术专著、教材等
独著或主编的教材、专著
参与教师主编的教
材、专著
大于20000 字
小于20000 字
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科研积分认定原则:
①科研积分须在当年8 月31 日(含)之前获得。
②学科竞赛项目由教务处负责认定,科研项目由相关组
织部门负责认定。学科竞赛项目范围以学校每年公布的A 类
赛事和B 类甲等赛事为准,B 类甲等赛事国家级竞赛获奖的
科研积分按省级竞赛予以认定;科研项目范围为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和新苗人才计划。学科竞赛的科研积分计算以
参赛队为单位,每人均可计算满额积分,且原则上每队计分
不超过5 人。科研项目的科研积分计算以项目团队为单位,
项目负责人计算满额积分,项目参与人员积分减半,且原则
上项目计分人员不超过5 人。同一年度的同一学科竞赛以最
高获奖级别计分,同一年度的同一科研项目以最高立项等级
计分,原则上不累计计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
取最高分;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项,计算差
值予以累计。
③科研成果应与所学专业相关,以第一作者完成的成果
方可计算科研积分,成果可累计计分。学术论文成果认定含
在线发表。参与教师主编的教材须由教师方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后予以认定,专利须授权后予以认定,期刊及出版社认定
级别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最新规定为准。
④同一类项目(学科竞赛类、科研项目类、科研成果类)
最高两项予以全额积分,其他项依次递减30%,最低单项积
分不低于正常积分的30%。
⑤未列入表1 的其他以第一作者获得的高水平创新科研
成果,须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计算相应积分。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学院+2026年+卓越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docx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学院+2026年+附件1: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杭电教[2021]131号).pdf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学院+2026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学院关于印发《卓越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pdf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学院+2026年+附件3:推免生申请表(2026年修改).docx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学院+2026年+附件4:推免生诚信承诺书(2026修改版).docx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学院+2026年+附件7:2022级学生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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