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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保研相关通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6-09-17 07:27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6日
一、推荐原则
1.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
3. 在对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及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
2. 组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共计九人。
3.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实施,并对本学院推免工作总负责。
三、推荐类别
1. 普通推免生。
2. 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3.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推免生类别中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1. 经济学院2026年推免生名额为7人。
2. 根据杭电教〔2021〕131号文件,特殊学术专长生的比例不超过学院推荐总名额的40%(四舍五入取整数)。
3. 经推免工作组讨论决定,经济学院本次推荐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不超过3名,若无该类别申报,则名额转入普通推免生。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1. 普通推免生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其它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本科阶段,学生考取雅思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视同符合推免生英语要求。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即该课程成绩无补考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20%。注: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计算执行,下文中提及的平均学分绩点均按照此方法计算。
2. 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本科阶段,学生考取雅思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视同符合推免生英语要求。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即该课程成绩无补考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50%。
(3)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之一,且必须在本科阶段获得:学校认定且代表学校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以团队获奖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团队获奖学生的推免候选人资格依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24】116号)执行;其余认定为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成员排序前三名具有推免候选人资格,限推一名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团队获奖成员排序按主办方发文认定,若发文无法体现成员排序,则以竞赛指导教练组提供的排序证明为准,排序在前者优先推荐,若排序在前者放弃,排序靠后者方可依次推荐。竞赛获奖团队成员存在学院交叉的,组成联合面试答辩组进行答辩);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且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权利人单位;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或为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4)须经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
注1:相关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获得成果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含)之前,学科竞赛应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论文为公开发表(成果认定时间以收录时间为准,成果认定含在线发表,纸质期刊论文必须提供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和论文页;外文期刊论文原则上需提供SCI检索证明;发表在中国科学院文献中心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上的学术论文不予认定,以论文投稿日期为准),专著为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有授权书。
注2:学校认定学科竞赛及获奖等级: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银奖及以上;在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获得金牌及以上等,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注3:学校认定的期刊和出版社以及级别,以学校科研处最新规定为准。
3. 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分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首要依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六、推荐程序
1. 学院按照学校部署,制定本学院具体实施细则,发布学院推免遴选通知和推荐名额。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推免生申请表》、《经济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评审成绩登记表》、《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须准确真实,一经发现材料不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申请时还应承诺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造成推免名额浪费者,将作为非诚信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2)每位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多报无效,符合多个类别推荐条件的学生须慎重选择,一旦提交不得更改。
3. 学院对各类别推免生的推荐。学院对各类别推免生申请材料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推荐名额,普通推免生根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进行初审排序,特殊学术专长生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加上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分值后的总分进行排序,最终按照学校当年分配给学院推荐名额的1:3比例进入各类别学生的评审(普通推免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审、特殊学术专长生进行学术专长评审)。
(1)对普通推免生的推荐。经学院对申请者认定和审核,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为主要依据并综合其他推荐要求,通过综合素质评审打分方式,根据学院剩余推荐名额(减去特殊学术专长生推荐名额)从高到低予以推荐排序,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综合评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60+综合素质评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评分=学科必修课加权平均分*0.4+科研积分(满分15分)*2+非科研性荣誉奖励(满分30分)。综合素质评审成绩登记表及综合素质评审成绩核算办法详见附件2《经济学院综合素质评审成绩计算方法》执行。学科必修课成绩、科研积分、非科研性荣誉奖励等各单项分数分别不超过40分、15分、30分。综合素质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申请者的综合素质评分材料须完整保留。如有综合素质评分相同情况时,则依据下列成绩内容顺次进行排名:综合素质评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科研积分、英语成绩(英语六级优于英语四级)。学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直接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反映,由其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
(2)对特殊学术专长生的推荐。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认定与审核通过后,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进行学术专长评审。根据综合评分排名,按照不超过学院推免总名额4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予以优先推荐,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综合评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60+科研积分(满分20分)*2+学术专长评分(满分100分)*0.6。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依据附件2《经济学院综合素质评审成绩计算方法》执行。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学术专长评审,对学生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基础上,对学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学术专长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申请者的综合评分材料须完整保留。
4. 学院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公示结束后,学院填写《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5. 上述名单由学院按时报送教务处审核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推荐名单。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后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6. 因学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推荐人数不足的,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可在本学院候补名单中补足。
7.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8. 推免生按教育部要求和招生单位有关规定须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七、其它规定
1. 推免生如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者。
(3)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4)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5)申请出国者。
2.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立即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放入其档案中,同时取消其后续的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3. 基于公平、公正原则,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一般在公示后不得放弃。
4. 推免工作完成时间严格按教育部当年通知要求执行。
5. 对已获得推免生录取的学生,学校不再提供出国留学成绩证明以及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服务。
八、本实施细则由经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经济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经济学院[2024]16号)同时废止。
附件清单:
附件1:推免生申请表
附件2:经济学院综合素质评审成绩计算方法
附件3:经济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评审成绩登记表
附件4:推免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5: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6:竞赛团队成员放弃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承诺书
附件7:关于公布2025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科竞赛认定及分类清单的通知
附件8:杭电办【2024】116号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9: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育人”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电教〔2020〕85号)
附件10: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和专业出版社分级名录(2023版)》的通知(杭电科〔2023〕96号)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docx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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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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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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