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2022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9月15日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依据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会议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校“双一流”建设,规范推免生制度,提高选拔和推荐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2.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推免工作原则,制定本方案。
3. 方案保持以往与上级文件精神一致的部分,并按上级文件要求对不一致部分进行调整。
二、推免生工作基本原则
1. 组织领导原则。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建定、肖莉,副组长:曹志刚、杨飞,组员:苗大雷、高翔、郭秋菊、姜雪、朱江。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监察小组,组长:刘成斌,组员:狄金华、何陈晨。
2. 程序规范原则。工作过程遵循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原则,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好记录。
3. 科学评价原则。推免生总成绩包括学业成绩中的加权平均成绩和奖励加分项目。加权平均成绩占总成绩90%,奖励加分项目占总成绩10%。本科生教务部门负责报名、成绩汇总、加权平均成绩登记、名单公示、结果上报;学生工作组负责奖励加分项目认定、规则解释、分数计算和登记。
4. 信息公开原则。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推免生名额、推荐办法,按要求对拟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
5. 关系回避原则。参与推免工作的师生中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关系的应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
6. 严格审核原则。所有推免学生需提交有学院盖章的成绩单和成绩排名(含纸质档和电子档)。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成果、竞赛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7. 违规严处原则。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惩处,已入学的取消研究生学籍,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工作人员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依纪严肃处理并问责。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1. 2022届本院推免生名额为16名。其中,社会学专业拟分配名额11名,社会工作专业拟分配名额5名。
2. 如涉及名额增减变化,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指标使用原则。
四、推免生申请资格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 符合《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规定的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专业排名的前50%。
4. 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5. 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三年学分要求,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7. 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五、推免生工作流程
1. 报名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七楼三楼社会学院学工办公室姜雪老师处。
2. 报名材料:
(1)申请书【含个人简历、所学专业、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获奖及相关加分项目证书复印件、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章)。获奖及相关加分项目证书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
(2)申请材料交至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务工作办公室姜雪老师处。
3. 加权平均成绩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并排名,由教务员在推免工作截止日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五人以上,并邀请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等)进行审核鉴定。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单位: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2. 咨询电话:15527053448(姜雪);15827292339(朱江)。
3. 通讯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4. 邮政编码:430074。传真:027-87543152。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2026年+社会学院2022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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