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2026-09-17 07:26 1335 来源:海文考研

(以下内容来自学校官网)

===== 第1页 =====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院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推免工作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标准明确、程序公开、遴选公正、竞争公平”。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的考查。推免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院成立由院长、院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

===== 第2页 =====则,组织开展推免工作,受理推免工作中的学生申诉,并负责做出解释和说明。领导小组成员中有亲属参与选拔推荐的,该成员必须回避。

第三章推荐条件

第五条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学生、地方定向培养免费公费师范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应达到下列要求:

1.除大学体育和公共选修课外,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大学体育成绩从2025 级开始计算在内;身体有残疾,但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对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本专业前35%以内。

2.英语专业、日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专业四级考试(相同条件下,成绩优秀者优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应达到425 分及以上;联合培养学生按照两校已修读课程(大学体育和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赴国(境)外交流学生按照在校期间已修读课程(大学体育和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如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以上等级考试未进行,本项条件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

===== 第3页 =====专业能力。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一)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正考有不及格科目;

(三)在外校借读学生。

第四章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第七条推免工作以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包括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大学体育和公共选修课除外,满分为90 分)和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满分为10 分)。

(一)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大学体育和公共选修课除外)成绩为:平均学分绩点÷5×90。

(二)综合素质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期间参加校级及以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论文(作品)发表等而获得的奖励、成果等,学院视项目(奖励)级别进行赋分计算。此部分按照:个人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各项认定分数累计值/最高认定分数累计值)×10 计算。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

第八条综合素质评定不以选拔性测试或面试方式进行。

第九条综合素质考核

(一)考核内容

===== 第4页 =====

1.学科竞赛。学科竞赛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学科竞赛并获得的奖励。具体学科竞赛种类与级别认定按照《延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外国语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成果认定细则》进行认定与赋分。

2.科学研究成果(奖)。科学研究成果(奖)指学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本人所学专业密切相关学术论文(出版物);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研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及研究成果所获得的学校或政府颁发的奖励。具体种类与级别认定按照《外国语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成果认定细则》进行认定与赋分。

(二)补充说明

1.同一项目参送多个级别比赛且获得奖励的,按照最高奖项进行赋分,只记一次,不重复计算。

2.对于学生提交的有争议的学术论文、获奖等成果材料,应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此鉴定结果为准。学术委员会需要求学生进行答辩,并根据学生答辩给出最终认定结论,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论需由答辩专家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章推免程序

第十条学院推免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根据学校推免工作要求和分配下达的各专业推免名额,制定当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核准后公布并执行。

===== 第5页 =====

(二)学生申请。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在第七学期开学初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有关创新成果和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核。根据推免条件,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资格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向学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要查明情况,做出说明。公示结束后,报教务处复审。

(四)教务处复审。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学院分专业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排序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学院推荐人选的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学校审定。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免人选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

(六)资格获取。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参照本办法执行,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 第6页 =====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此前公布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政策,集体研究决策。

第十四条本推免办法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若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 第7页 =====外国语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成果认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发学生学术潜力、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推免生选拔过程中的创新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工作,特修订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认定标准(一)论文署名第一单位应为延安大学,前三名作者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Ⅲ区以上、CSSCI、CSCD、北大核心、科技核心,每篇文章分别认定2分、1.6分、1.2分、

0.8分、0.4分,按照排名积分递减。

(二)依照《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延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公布的竞赛,对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者认定分数,认定标准如下:
等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赛A 类B 类国家(国际)级一等奖10 2

1.5二等奖5

1.5 1三等奖

2.5 1

0.5省级一等奖2 1

0.5二等奖

1.5

0.8

0.3三等奖

0.8

0.5

0.1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教育厅等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列为A类赛事,其余为B类赛事。若竞赛项目未安排省赛,则国家级比

等级中国国际大 学生创新大 赛、挑战杯大 赛A 类B 类
国家(国 际)级一等奖1021.5
二等奖51.51
三等奖2.510.5
省级一等奖210.5
二等奖1.50.80.3
三等奖0.80.50.1

===== 第8页 =====赛项目按照省级比赛项目予以认定。每项赛事只取最终比赛设置奖项的前三项,如特等、一等、二等,金奖、银奖、铜奖等。竞赛团队成员按负责人以及成员位次认定分数逐级递减。

(三)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含负责人),国家级负责人和成员分别认定1 分、0.6 分,省级负责人和成员分别认定0.8 分、

0.5 分,校级负责人和成员分别认定0.3 分、0.1 分;被评为国家级优秀项目或在大创年会上展示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分别认定1 分、0.6 分(展示项目和大创项目属于两类项目,可同时申请认定)。

(四)学生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省级大学生运动会前6 名等,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全运会2 1

0.5

0.3

0.2

0.1省运会1

0.5

0.3

0.2

0.1

0.05同一赛事取得多个名次以最高名次计算,一年中多次赛事以最高一次计算;团队比赛获奖成员按个人获奖认定分数*0.6。
(五)学生作为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按照排名(前三)分别认定2 分、1.5 分、1 分;学生作为发明人获得软件著作权,按照排名(前三)分别认定1 分、0.6 分、0.4 分;学生作为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按照排名(前三)分别认定1 分、

0.6 分、0.4 分,以上成果延安大学必须是第一授权单位。

(六)经学校批准入伍并审定,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绩认定1 分。

等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
全运会210.50.30.20.1
省运会10.50.30.20.10.05

===== 第9页 =====

(七)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经学校审定和推荐,获得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省级及以上志愿者荣誉,国家级、省级分别认定2 分、1 分。

(八)学生参与的由学校行政部门组织的校级项目,学生前三名参加者,负责人和成员分别认定0.3 分、0.1 分。

(九)以上奖励条款中,同一赛事一年中取得多个名次以最高名次计算1 次;同一类型的项目在校期间最多认定2 次。

(十)个人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各项加分累计值/最高加分累计值×10。

(十一)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大学生或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分别认定2 分,1 分和0.5 分。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者,认定2 分,获得励志奖学金,认定1 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外国语学院刘意青奖学金,认定0.5 分,其余级别的荣誉称号或奖学金不予认定。

第三条附则

(一)学术文章、获奖证书、创新项目及荣誉证书均应提交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二)获奖等级的认定以加盖公章的文件材料为准。

(三)本细则由教务处、学生处(武装部)、校团委、大学体育部、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四)本细则自2025 年起开始实施。

来源:http://wgyxy.yau.edu.cn/system/_content/download.jsp?urltype=news.DownloadAttachUrl&owner=2101742034&wbfileid=2212E31210B36ED6478AB8C73CF50F48

附件: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实施办法.pdf
上一篇: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及学业成绩选拔线的通知 下一篇:西华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 称呼
★ 手机号
★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