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5日
一、组织结构
1. 学院成立推免评审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组长:贲晛烨;成员:宿南、乔玉龙、孙安斗、王伟、侯长波、叶方、廖艳苹、项建弘。推免工作具体执行部门:本科人才培养办公室。
2. 学院成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的推免工作。组长:王锐;成员:张晓林、潘大鹏、刘彬。
3.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确保各项指标真实、可靠。
二、推免的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学习成绩优良。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记录,无任何违法记录,无有效期内纪律处分。
4.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5. 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三、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名额不分专业,全年级统一排名,名额情况如下:
1. 学优推免:56名。
2.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18名。
3. 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6名,其中硕士4人,博士2人。
4.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2名。
四、学优推免
(一)学优推免需符合以下条件
在校学习期间,按照目前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要求,前六学期必修课程考核综合平均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课程成绩按照首次成绩计算,不计入军事训练课程成绩。所有必修课程必须通过。
注:综合平均成绩=∑(必修课程成绩×必修课程学分)/∑(必修课程学分)。(五级分制成绩按下列标准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30分。)
(二)学优推免工作办法
对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要从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为了更客观地全面地评价学生,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采用加分推荐法,根据加分值和综合平均成绩计算总分,总分=综合平均成绩+∑加分。每个加分项目都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加,总分不超过2.0分。最后按总分确定出推荐排序。加分推荐法计量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1. 科技创新加分项目
1)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团体项目要对学生贡献度进行严格审核鉴定。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包含2025年超一流省赛金奖获得者。参加各类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荣获奖励加分表: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揭榜挂帅专项赛):国家特等奖2分,国家一等奖2分,国家二等奖1.5分,国家三等奖1分,2025年省赛金奖0.5分。
(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2分,国家级银奖1.5分,国家级铜奖1分,2025年省赛金奖0.5分。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金奖2分,国家级银奖1.5分,国家级铜奖1分,2025年省赛金奖0.5分。
(4)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入围并获奖2分,入围未获奖1分。
(5)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一等奖2分,国家二等奖1.5分。
(6)英特尔杯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国家一等奖1.5分,国家二等奖1分,国家三等奖0.5分。
(7)“TI杯”模拟电子系统设计专题邀请赛:国家一等奖1.5分,国家二等奖1分,国家三等奖0.5分。
(8)世界大学生水下机器人大赛(AUV赛道、ROV赛道):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
(9)中国机器人公开赛暨ROBCUP公开赛:国家一等奖1.5分,国家二等奖1分。
(10)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赛):国家一等奖1.5分,国家二等奖1分。
(11)“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国家一等奖1.5分,国家二等奖1分,国家三等奖0.5分。
(12)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国家一等奖1.5分,国家二等奖1分,国家三等奖0.5分。
(13)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含应用赛道、芯片设计赛道、FPGA创新设计赛道):国家一等奖1.5分,国家二等奖1分,国家三等奖0.5分。
备注:比赛按前三成员认证,只选1项最高分。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校团委认证,未认定的项目不能作为推免的依据。
2)科研成果项目分值:
(1)发表中科院一区、二区论文:1分。
(2)发表其他中文核心期刊、EI期刊和SCI期刊:0.5分。
(3)发明专利授权:0.5分。
备注:以上成果均以哈尔滨工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者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其中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作为第一作者,学生作为第二作者的情况);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论文中所做的实际贡献。预警期刊不加分。只选1项最高分。学生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指导教师除外,与指导教师合作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多项竞赛获奖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情况,确保各项指标真实、可靠,并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将公开公示。
2. 参军入伍加分项目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嘉奖:2分。
2)入伍服役满两年:1分。
3. 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加分项目
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加分项中,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
1)志愿服务项目分值:获得团中央授予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2分;获得团省委授予的省优秀青年志愿者1分。
2)国际组织实习:全职参与由学校组织安排的国际组织实习,且实习时长在一个月以上,并具有国际组织开具的实习证书,按0.5分加分。
4. 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此类加分上限0.3分,超过0.3分的按0.3分计算。
5. 在省级(或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此类加分上限0.3分,超过0.3分的按0.3分计算。
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在省级(或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和体育部负责认定。
五、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
除符合学优推免基本条件外,该项目学生需获得学科导师的同意推荐意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生加分原则、推免办法与学优推免生保持一致。在现有名额的基础上,根据名额增加情况依次递补。
六、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
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基本条件:除符合学优推免基本条件外,总分排名前30%。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为专业学位类别。具体见联合培养企业、领域、学科、招生名额及其他要求。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生加分原则、推免办法与学优推免生保持一致。
七、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人才推免条件,除符合校学优推免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具体接收单位相应接收条件。国防科工单位推免生加分原则、推免办法与学优推免生保持一致。
八、其他推免类型
“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教师推免详见学工处发布的相关通知;“研究生支教”推免详见校团委发布的相关通知。
九、回避原则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 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主动向学院推免评审小组报备,并签订无利益关系承诺书。
3. 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向学院报备声明自己是否有利益相关者参与推免。
4. 学院监督小组监督推免工作,督查学院参与推免工作人员以及申请推免的学生是否有利益相关者参与推免。
5.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工作安排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9月5日公示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2. 9月5日申请推免的学生确认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
3. 9月5日学生预报名,填报报名链接,同时准备申请推免的相关材料以及获奖证书等佐证。我院推免生只可选择一种推免项目进行申报,除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为专业学位类别外,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申请学优:报名链接+获奖证书佐证;申请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校企联合培养推免提供:报名链接+《哈尔滨工程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意见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见附件1)+获奖证书佐证。
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均由校团委认定,未认定的项目不能作为推免的依据。
报名及佐证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7日15:00时,逾期视为放弃申请推免资格。
4. 9月8日组织申请学优、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校企联合培养推免(提交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获奖)的学生进行答辩。
5. 9月9日公示申请学优、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校企联合培养推免的学生总分,学生确认成绩及志愿。根据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名额,以推免评审小组会议决议的形式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听取意见。
6. 9月11日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评审小组会决议、拟推荐名单和拟推荐学生电子版成绩单(PDF版,以“身份证号码_姓名.pdf”命名)报送推免工作办公室。
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情节严重者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一、网上报考及录取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推免生工作。我院接收本校推免生的工作预计将于2025年9月20日前结束,复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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