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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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结构
1. 学院成立推免评审小组、推免监督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推免评审小组组长为倪宝玉,成员包括孙士丽、王诗平、王超、杨衡,秘书为欧阳卫平;推免监督小组组长为李晔,成员包括李帅、马山、鲁阳、王卓、闫发锁、王超(副书记),秘书为马松;专家审核小组组长为李辉,成员包括汪春辉、张磊、昝英飞、艾尚茂、常文田,秘书为高原。
2. 推免评审小组负责研究审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推免名单确定等重要事项。
3. 推免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受理学院推免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
4.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二、推免条件
(一)推免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学习成绩优良。学生学业成绩是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5. 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
6. 前6学期必修课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需不低于前60%。必修课课程综合平均成绩=∑(必修课课程成绩×必修课课程学分)/∑(必修课课程学分)。军训成绩不纳入此次必修课课程综合平均成绩计算。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折算。上述必修课成绩均为学生首次成绩。
7. 满足教育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推免类型及相应推免条件
此次推免分为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推免、其他推免五种形式。我校推免生只可选择上述类别中的一种进行申报。
1. 学优推免:指对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排名靠前学生的推免。要求前六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均为首次考试通过。学优推免生可在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后,优先推荐。
2.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支持“智能海洋航行器技术、水动力学、船舶结构安全、水力发电设备全国重点实验室、极端海洋场波动场前沿科学中心、中国俄罗斯极地技术与装备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船舶与海洋工程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73项目、高技术船舶计划”等重大科研任务公关项目建设。要求前六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均为首次考试通过。学生需获得学科导师的同意,同时填写并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意见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详见附件1)。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生可在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后,优先推荐。
3. 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学生需获得学科导师和团队的同意,同时填写并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意见表(校企联合培养人才)》(详见附件2)。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为专业学位类别。要求前六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均为首次考试通过。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生可在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后,优先推荐。
4. 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推免:该推免计划面向专业由相关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提出。要求前六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均为首次考试通过。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可在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后,优先推荐。
5. 其他推免:(1)“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教师推免由学生工作处另行通知;(2)国家/省研究生支教推免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三、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一)推免综合成绩
推免综合成绩为前6学期必修课课程综合平均成绩与加分之和(不含军训成绩)。
(二)加分细则
1. 学科竞赛和学术成果等加分
(1)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校团委认证,未认证的项目不能作为推免的依据。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2025年超一流竞赛省赛金奖,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在原有加分基础上按排名乘以相应的系数:第一名系数为1、第二名系数为0.85、第三名系数为0.7。全国性学术科技竞赛类别及加分值按学院团委竞赛库规定执行。竞赛最高奖励等级为特等奖的,按一等奖计算,其余奖项依次顺延。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计划立项且已结题,且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等项目交流会,按照国创年会获奖证书以校团委认定书加分。
(2)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者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发表文章被EI检索或在S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2分,上限加2分;在EI源刊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经专家评审认定为代表作的,每篇加1.33分,上限加2分;在其他有刊号的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经专家评审认定为代表作的,每篇0.33分,上限加0.5分。“国内核心期刊”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及扩展期刊。学术论文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已见刊。
(3)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经专家评审认定为代表作的,发明专利授权每个加1分,上限加2分。
(4)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经专家评审认定为代表作的,软件著作权授权每个加0.2分,上限加0.4分。
(5)上述内容没有包括的其他成果及以上成果的有效性由专家审核小组审查界定。学术科技竞赛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科技竞赛,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为与学科相关的学术成果。
2. 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加分:按学校规定执行,此类加分上限为0.3分。
3. 省级以上文艺体育竞赛加分:按学校规定执行,此类加分上限为0.3分。
4. 参军入伍加分:大学生参军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役后复学申请保研者,加2分。
5. 其他加分项(此项最高不超过0.3分):校三好学生每次上限加0.1分,累计不超过0.3分;校优秀学生干部每次上限加0.1分,累计不超过0.3分;校级各类标兵加0.3分,不累计。本项最高累计不超过0.3分。
6. 以上所有学科竞赛和学术成果来源于科研立项的取高分项,不重复累计。以上五项加分最高累计不超过2分,同一作品多投,不累计加分。同一加分项不同层次获奖情况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7. 学生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指导教师除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专业学位):推免总数为23人(含土木水利17人,机械博士6人),其中船舶与海洋工程17人、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1人、海洋机器人5人。
2. 学优推免:推免总数为50人,其中船舶与海洋工程37人、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3人、海洋机器人10人。
3.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推免总数为44人,其中船舶与海洋工程32人、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3人、海洋机器人9人。
4. 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推免:推免总数为1人,其中船舶与海洋工程1人。
五、推免程序
1. 学院公布推免细则,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选择其中一种推免类型报名,逾期不报或者兼报视为放弃,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2. 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推免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出现条件不合格或自愿退出等情况由后面学生递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将进行差额公布,便于后续递补。
3.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须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并由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如有有名无实等情况,不予认定,如有抄袭、造假、冒名等情况,取消推免资格。
4.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报学院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力学、机械直博生(预计25人,含校企联培直博7人)。名额可视报名情况并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进行调整。
六、时间安排
1. 9月4日:网站公布学院推免细则。
2. 9月5日:政策宣讲。
3. 9月7日:学生提交加分材料,截止到上午11点,过期不予受理。学院组织材料审核。
4. 9月8日:组织学生报名,时间:8:30-11:30;报名学生材料公示,时间:14:00-17:00,地点:船海楼320室。
5. 9月9-11日:学院网站对拟获得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免、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其它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均应签订推免承诺书(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2. 本实施细则由船舶工程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参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推荐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3.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往学院所发文件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船舶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意见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doc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意见表(校企联合培养人才).doc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本人在此郑重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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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意见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通知1+2.doc
-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意见表(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通知1+3.doc
-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本人在此郑重承诺:+通知1+4.doc
- 附件5-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本人在此郑重承诺:+通知1+5.doc
- 附件6-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2026年+本人在此郑重承诺:+通知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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