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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通知】

2026-09-17 07:23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6
一、组织机构
1.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组长:余小平;成员:刘莉、牛蓓、许毅、刘娟、杨挺、张飞。
2.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专业课成绩、递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整理分数并进行综合排序;对本学院学生申报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组长:王战国;成员:刘荣、程丽佳、李麟霞、何陨。
3. 监督小组:负责推免工作全程监督。成员:王繁、唐红秀。
二、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
1. 学院本年度获得 3 个推免指标,候补人选共 2 个指标。
2. 当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时会自动补齐。
三、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条件
1. 学分条件:2025 年 8 月 31 日前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全部必修学分。如因学校或学院更改教学计划导致必修课程未开设,不影响学生报名资格。
2. 成绩条件:所有课程初次考试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 20%,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3. 外语条件:非英语语种的非语言类学生大学外语平均成绩达到 75 分;其他本科学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雅思 5.5 分及以上,或托福 46 分及以上。
四、综合测评
1.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综合测评成绩 = 学业成绩×80% + 综合能力×20%。
2. 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学业课程范围为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课程成绩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3. 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包括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方面的优秀表现,均统一纳入综合能力计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校制定综合能力指标体系,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了本学院的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 3)。
4.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或一定范围内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应明确签署审核鉴定意见并存档。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审核鉴定和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
1. 2025 年 9 月 5 日,在学校正式发布通知后第一时间将学院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正式发布学院通知。
2. 2025 年 9 月 6 日-7 日,学生提交材料,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
3. 2025 年 9 月 8 日,按照学院工作细则开展综合测评和遴选推荐,遴选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4. 2025 年 9 月 8 日-10 日,拟推荐名单公示 3 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六、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1. 材料提交时间:9 月 6-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2. 材料提交地点:9 教基础医学学院三室一厅。
3. 材料提交联系人:李萍 13320698268;QQ 3423208493;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班主任老师或李萍。
4. 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成都大学推荐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附件 2),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 3),必修课成绩单(附加权平均分),以及支撑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综合能力计分指标表中三级指标有多项加分项时,原则上按就高方式只取一项加分;请按照最高方式取一项提交材料。如某位同学发表论文 3 篇,只需要提交一篇级别最高即可。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有直接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3)体质监测成绩未达标。
6.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
7.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8. 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工作咨询:028-84824103 张老师;过程监督:028-88466906。
附件:
1. 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
2. 附件2-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3. 附件3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有直接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3)体质监测成绩未达标。
6.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
7.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8. 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工作咨询:028-84824103 张老师;过程监督:028-88466906 王老师。
附件1: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
附件2:附件2-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附件3:附件3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
一审:高洁 二审:牛蓓 三审:刘莉
(二)专家审核小组
1. 负责对申请学生的专业课成绩、递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整理分数并进行综合排序。
2. 对本学院学生申报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3. 组长:王战国;成员:刘荣、程丽佳、李麟霞、何陨。
(三)监督小组
1. 负责推免工作全程监督。
2. 成员:王繁、唐红秀。
二、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
1. 学院本年度获得 3 个推免指标,候补人选共 2 个指标。
2. 当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时会自动补齐。
三、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条件
1. 学分条件:2025 年 8 月 31 日前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全部必修学分。如因学校或学院更改教学计划导致必修课程未开设,不影响学生报名资格。
2. 成绩条件:所有课程初次考试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 20%,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3. 外语条件:非英语语种的非语言类学生大学外语平均成绩达到 75 分;其他本科学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雅思 5.5 分及以上,或托福 46 分及以上。
四、综合测评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 = 学业成绩×80% + 综合能力×20%。
(二)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学业课程范围为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课程成绩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三)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包括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方面的优秀表现,均统一纳入综合能力计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校制定综合能力指标体系,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了本学院的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 3)。
(四)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或一定范围内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应明确签署审核鉴定意见并存档。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审核鉴定和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
(一)2025 年 9 月 5 日,在学校正式发布通知后第一时间将学院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正式发布学院通知。
(二)2025 年 9 月 6 日-7 日,学生提交材料,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
(三)2025 年 9 月 8 日,按照学院工作细则开展综合测评和遴选推荐,遴选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四)2025 年 9 月 8 日-10 日,拟推荐名单公示 3 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六、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材料提交时间:9 月 6-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二)材料提交地点:9 教基础医学学院三室一厅。
(三)材料提交联系人:李萍 13320698268;QQ 3423208493;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班主任老师或李萍。
(四)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成都大学推荐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附件 2),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 3),必修课成绩单(附加权平均分),以及支撑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综合能力计分指标表中三级指标有多项加分项时,原则上按就高方式只取一项加分;请按照最高方式取一项提交材料。如某位同学发表论文 3 篇,只需要提交一篇级别最高即可。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有直接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3)体质监测成绩未达标。
6.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
7.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8. 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工作咨询:028-84824103 张老师;过程监督:028-88466906 王老师。
附件1: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
附件2:附件2-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附件3:附件3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
一审:高洁 二审:牛蓓 三审:刘莉
五、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
1. 2025年9月5日,在学校正式发布通知后第一时间将学院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正式发布学院通知。
2. 2025年9月6日-7日,学生提交材料,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
3. 2025年9月8日,按照学院工作细则开展综合测评和遴选推荐,遴选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4. 2025年9月8日-10日,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六、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1. 材料提交时间:9月6-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材料提交地点:9教基础医学学院三室一厅。
3. 材料提交联系人:李萍 13320698268;QQ 3423208493;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班主任老师或李萍。
4. 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3),必修课成绩单(附加权平均分),以及支撑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综合能力计分指标表中三级指标有多项加分项时,原则上按就高方式只取一项加分;请按照最高方式取一项提交材料。如某位同学发表论文3篇,只需要提交一篇级别最高即可。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有直接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3)体质监测成绩未达标。
6.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
7.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8. 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工作咨询:028-84824103 张老师;过程监督:028-88466906 王老师。
附件1: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
附件2:附件2-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附件3:附件3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
一审:高洁 二审:牛蓓 三审:刘莉
(接上文)
四、综合测评(续)
(四)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或一定范围内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应明确签署审核鉴定意见并存档。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审核鉴定和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
1. 2025年9月5日,在学校正式发布通知后第一时间将学院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正式发布学院通知。
2. 2025年9月6日-7日,学生提交材料,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
3. 2025年9月8日,按照学院工作细则开展综合测评和遴选推荐,遴选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4. 2025年9月8日-10日,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六、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1. 材料提交时间:9月6-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材料提交地点:9教基础医学学院三室一厅。
3. 材料提交联系人:李萍 13320698268;QQ 3423208493;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班主任老师或李萍。
4. 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3),必修课成绩单(附加权平均分),以及支撑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综合能力计分指标表中三级指标有多项加分项时,原则上按就高方式只取一项加分;请按照最高方式取一项提交材料。如某位同学发表论文3篇,只需要提交一篇级别最高即可。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有直接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3)体质监测成绩未达标。
6.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
7.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8. 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工作咨询:028-84824103 张老师;过程监督:028-88466906 王老师。
附件:
1. 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
2. 附件2-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3. 附件3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
一审:高洁 二审:牛蓓 三审:刘莉
四、综合测评
1.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能力×20%。
2. 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学业课程范围为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课程成绩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3. 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包括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方面的优秀表现,均统一纳入综合能力计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校制定综合能力指标体系,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了本学院的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3)。
4.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或一定范围内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应明确签署审核鉴定意见并存档。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审核鉴定和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
1. 2025年9月5日,在学校正式发布通知后第一时间将学院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正式发布学院通知。
2. 2025年9月6日-7日,学生提交材料,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
3. 2025年9月8日,按照学院工作细则开展综合测评和遴选推荐,遴选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4. 2025年9月8日-10日,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六、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1. 材料提交时间:9月6-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材料提交地点:9教基础医学学院三室一厅。
3. 材料提交联系人:李萍 13320698268;QQ 3423208493;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班主任老师或李萍。
4. 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3),必修课成绩单(附加权平均分),以及支撑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综合能力计分指标表中三级指标有多项加分项时,原则上按就高方式只取一项加分;请按照最高方式取一项提交材料。如某位同学发表论文3篇,只需要提交一篇级别最高即可。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有直接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3)体质监测成绩未达标。
6.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
7.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8. 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工作咨询:028-84824103 张老师;过程监督:028-88466906 王老师。
附件1: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
附件2:附件2-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附件3:附件3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
一审:高洁 二审:牛蓓 三审:刘莉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有直接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3)体质监测成绩未达标。
6.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
7.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8. 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工作咨询:028-84824103 张老师;过程监督:028-88466906 王老师。
附件:
1. 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
2. 附件2-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3. 附件3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
一审:高洁
二审:牛蓓
三审:刘莉
四、综合测评
1.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综合测评成绩 = 学业成绩×80% + 综合能力×20%。
2. 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学业课程范围为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课程成绩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3. 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包括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方面的优秀表现,均统一纳入综合能力计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校制定综合能力指标体系,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了本学院的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3)。
4.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或一定范围内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应明确签署审核鉴定意见并存档。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审核鉴定和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
1. 2025年9月5日,在学校正式发布通知后第一时间将学院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正式发布学院通知。
2. 2025年9月6日-7日,学生提交材料,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
3. 2025年9月8日,按照学院工作细则开展综合测评和遴选推荐,遴选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
4. 2025年9月8日-10日,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六、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1. 材料提交时间:9月6-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材料提交地点:9教基础医学学院三室一厅。
3. 材料提交联系人:李萍 13320698268;QQ 3423208493;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班主任老师或李萍。
4. 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综合能力测评表(附件3),必修课成绩单(附加权平均分),以及支撑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综合能力计分指标表中三级指标有多项加分项时,原则上按就高方式只取一项加分;请按照最高方式取一项提交材料。如某位同学发表论文3篇,只需要提交一篇级别最高即可。
七、其他说明
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有直接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3)体质监测成绩未达标。
6.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
7. 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8. 本通知如与学校或上级规定有冲突,或实施过程中学校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学院工作咨询:028-84824103 张老师;过程监督:028-88466906 王老师。
附件1:附件1-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
附件2:附件2-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附件3:附件3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
一审:高洁 二审:牛蓓 三审:刘莉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通知
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通知

【附件·其他】1.pdf
— 1 —
成大校办〔2025〕4号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 2 —
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保证我校推免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有关规定及上级部门本年度推免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成都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推免生遴选工作,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全校拟推免生名单,及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协调处理与推免工作相关的其它重大特殊事项等。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推免工作日常事务,做好推免工作咨询服务,指导和监督各学院推免工作,受理推免工作异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根据推免工作需要,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遴选5人组成,负责对存在争议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三)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制定本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各学院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办和学工办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7人。
(四)各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其工作职责是对本学院学生申报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审核小组成员不得审核本人指导的学生材料。
二、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以德为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全面发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学业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引导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公平公正。强化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推免工作环境,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两级管理。推免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导,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应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公布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不得随意调整。
三、推免指标
学校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推免指标,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学科及专业水平、升学及就业情况、应届毕业生数等因素分配各学院推免指标。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结合学院学科专业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各专业的推免指标数之和不得超过学校确定的学院推免指标数,候补人选指标数按推免指标数的50%计算(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按1人计)。学院的推免指标只能用于推荐本学院的本科学生,若学院未能完成推免指标,则剩余指标学校收回,由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条件
1.学分条件。2025年8月31日前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全部必修学分。如因学校或学院更改教学计划导致必修课程未开设,不影响学生报名资格。
2.成绩条件。所有课程初次考试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20%,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3. 外语条件。非英语语种的非语言类学生大学外语平均成绩达到75分;其他本科学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46分及以上。
(二)学业条件
1. 学分条件。2025年8月31日前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全部必修学分。如因学校或学院更改教学计划导致必修课程未开设,不影响学生报名资格。
2. 成绩条件。所有课程初次考试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20%,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3. 外语条件。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体类专业的外语条件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在工作细则中予以明确;非英语语种的非语言类学生大学外语平均成绩达到75分;其他本科学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46分及以上。
五、推荐流程
(一)信息公布。学校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安排和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年度推免工作并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制定本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学生报名要求、选拔使用的相关成绩提取和有关支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学院选拔办法、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学院工作小组牵头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及结果要及时在网站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
(四)遴选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综合测评,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后择优确定初选名单,总评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成绩排序。其中,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或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院级公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的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可按照专业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变更后的内容信息另行公示3日。
(六)学校审定。通过初选并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由各学院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
(七)校级公示。经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推荐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可按照专业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变更的内容信息另行公示7日。公示期结束,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和网上报名。
六、综合测评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能力×20%。
(二)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学业课程范围为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课程成绩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三)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包括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方面的优秀表现,均统一纳入综合能力计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校制定综合能力指标体系,学院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置综合能力各项考核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制定本学院的综合能力计分细则。
(四)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或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应明确签署审核鉴定意见并存档。如组织答辩,答辩全程应录音录像。审核鉴定和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七、管理监督
(一)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和全程监管。学校和学院的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校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定,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级党委(党总支)汇报。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各学院成立院级监督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严处失信不端和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反映推免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开展调查和处理。学院未按本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工作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少该学院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者,学校追究学院和相关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推免生后期管理。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最后一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资格:
1.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2.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3. 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五)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学校、学院均设推免工作举报电话、邮箱等,并向全校公布,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学校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教务处申诉电话:028-84616014 邮箱:jwc@cdu.edu.cn。反映违纪违规情况的信访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一)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二)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免生取得资格后自愿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本人自行联系,教务处负责出具相关证明。
附件:
1. 成都大学2026届推免生综合测评办法
2. 成都大学2026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3. 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4. 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5. 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1 成都大学2026届推免生综合测评办法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 = 学业成绩×80% + 综合能力×20%
二、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分值为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成绩=Σ(某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总学分
根据《成都大学课程成绩管理办法》(成大教〔2024〕号),如果某课程的原始成绩采用的是五级制,则按照以下对应规则转换为百分制分数后再纳入上述计算:

五级制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百分制成绩

三、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包括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方面的优秀表现,均统一纳入综合能力计分。
四、成都大学2026届推免生综合能力计分指标体系如下表。学院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置综合能力各项考核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制定本学院的综合能力计分细则。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论文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科竞赛原则上只认定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推免生综合能力计分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说明
科研创新 科研成果(论文或专利) 分值50%-80%
学科竞赛
科研项目(双创项目及其他学生主持的项目)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分值20%-50%
团学工作
到国际组织实习
参军入伍
专业技能 通用职业技能
专业关键技能
个人荣誉 文体活动获奖
其他个人荣誉

附件2 成都大学2026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2026年,我校获批本科生推免名额共123人(不含任何特殊计划)。经学校研究审定,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表: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数
机械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
药学院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基础医学院
临床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商学院
法学院
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影视与动画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斯特灵学院
海外教育学院
总计

附件3 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名: 学院公章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院 本科专业 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名次 推荐意见(注明推荐或递补名次)

附件4 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表现 本人承诺,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承诺人(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日期:

学业条件

学分条件 所有课程初次考试成绩不存在不及格情况。 学院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日期:
成绩条件 已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全部必修课程学分。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

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20%,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外语条件 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体类专业的外语条件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在工作细则中予以明确;非英语语种的非语言类学生大学外语平均成绩达到75分;其他本科学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46分及以上。 学院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日期:
综合能力条件 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 学院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日期:
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一、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该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则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
二、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三、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各学院成立院级监督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学校、学院均设推免工作举报电话、邮箱等,并向全校公布,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学校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教务处申诉电话:028-84616014 邮箱:jwc@cdu.edu.cn
反映违纪违规情况的信访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
(接上段)
四、申报表填写与学院审核要求
1. 基本条件承诺:学生须承诺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并由承诺人(学生签字)确认。
2. 学分条件:所有课程初次考试成绩不存在不及格情况,由学院审核并填写审核人、日期。
3. 成绩条件:
(1)已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全部必修课程学分;
(2)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前20%以内;
(3)由学院审核并填写审核人、日期。
4. 外语条件:对照学院细则填写本人外语水平情况,由学院审核并填写审核人、日期。
5. 学生须承诺完全知晓并认同推免工作纪律要求,上述学业条件及所提供的全部推免申报材料均真实可靠,绝不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也不会做出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并由承诺人(学生签字)确认。
6. 学院审核意见及综合测评情况: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该同学符合申报条件,其综合测评的情况如下:
学业平均成绩:      专业排名名次:
综合能力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7. 说明: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其他证明材料及综合测评表按学院要求完成。
五、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1. 为规范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推免工作相关人员。
3. 本实施细则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其中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属于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属于非直系亲属。
4. 学校或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必须主动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学生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必须主动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或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报备。
5. 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关系教职工参加推免招生工作的相关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报备声明。
6.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7.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8.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附件
1. 附件4:成都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
(1)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其他证明材料及综合测评表按学院要求完成。
(2)申报表包含以下栏目:姓名、性别、学号、学院、专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基本条件栏:本人承诺,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无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承诺人(学生签字):  年 月 日;学院审核意见:审核人、日期。
(4)学业条件—学分条件:所有课程初次考试成绩不存在不及格情况。学院审核意见:审核人、日期。
(5)学业条件—成绩条件:已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全部必修课程学分;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前20%以内。学院审核意见:审核人、日期。
(6)学业条件—外语条件:(对照学院细则填写本人外语水平情况)。学院审核意见:审核人、日期。
(7)本人承诺,完全知晓并认同推免工作纪律要求。上述学业条件及本人所提供的全部推免申报材料均真实可靠,绝不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也不会做出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承诺人(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8)学院审核意见及综合测评情况: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该同学符合申报条件,其综合测评的情况如下:学业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名次、综合能力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2. 附件5: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内容见上述第五部分)。
七、印发信息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印发
(接上)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意见栏(重复格式,供多名学生填写):
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该同学符合申报条件,其综合测评的情况如下:
1. 学业平均成绩:________
2. 专业排名名次:________
3. 综合能力成绩:________
4. 综合测评成绩:________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________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注:以上审核意见栏在原文中重复出现多次,供多名学生分别填写使用。)
三、附件3: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能力测评表
1. 表头信息填写项:姓名、学号、专业班级、联系电话。
2. 填表说明:
(1)综合能力测评所有项目认定时间在参评学年内,获奖证书认定时间以落款时间为准,自评请使用铅笔注明每项得分情况,证明材料附在综合能力测评表后(交原件)。
(2)所有荣誉奖项等级,均以证书印章单位等级进行认定。
(3)在某方面有多项加分的,原则上只取一项;同一项目立项或各类竞赛以最高等级计算。
(4)科研发表文章及学生项目应由指导教师认定并签字。
3. 综合能力测评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加分成果目录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科研创新(70分) 科研成果(40分) 发表文章情况:在SCI刊物、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扣除指导老师排名,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依次得30分、20分;出版专著或者教材,独著者得15分,合著时,主编占65%,副主编占25%,编委占10%;专利申报情况:取得发明专利,在学生中排名第一到第三分别加30分、20分、10分;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者,在学生中排名第一到第三分别加10分、8分、6分。
科研创新(70分) 学科竞赛(20分) A类学科竞赛加分: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项目负责人依次为10分、8分、6分,其他参与同学依次为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项目负责人依次为6分、5分、4分;其他参与同学依次为3分、2分、1分。B类学科竞赛加分:国家级比赛(竞赛):一、二、三等奖项目负责人依次为8分、6分、4分;其他参与同学依次为4分、3分、2分;省级比赛(竞赛):一、二、三等奖项目负责人依次为5分、4分、3分;其他参与同学依次为3分、2分、1分。
科研创新(70分) 科研项目(10分) 学生项目申报立项成功,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加10分;省级项目负责人加6分,校级项目负责人加2分。
社会实践(10分) 志愿服务 志愿者证加1分,志愿者荣誉证书加0.2分。
社会实践(10分) 团学工作 提交入党申请书(0.5分);入党积极分子(1分);预备党员(1.5分);正式党员(2分)。
社会实践(10分) 团学工作 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均依次为2.5分、2分、1.5分、1分、0.5分;班主任助理、班长、团支书均为1分,其他班委0.5分;校级社团组织会长、副会长依次为2分、1分。
专业技能(10分) 通用职业技能 普通话过级情况:二级乙等(0.2分);二级甲等(0.3分);一级乙等(0.5分)。
专业技能(10分) 通用职业技能 计算机过级情况:一级(0.5分);二级(1分);三级(2分)。
专业技能(10分) 通用职业技能 英语过级情况:CET3(1分);CET4(2分);CET6(3分)。
专业技能(10分) 通用职业技能 参加雅思、托福等出国外语类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1分)。
专业技能(10分) 专业关键技能 取得证书情况:教师资格证、营养师证、育婴师、养老护理证、康复师、针灸按摩师、医药商品购销、健康管理师、驾驶证、急救证等证书每项1分。
个人荣誉(10分) 个人荣誉 院级荣誉(1分);校级荣誉(2分);市级荣誉(4分);省级荣誉(8分);国家级荣誉(10分)(获得的荣誉应写详细)。
个人荣誉(10分) 班级荣誉 学年内班级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所在班级的班长和团支书4分,其他班委3分,其他学生2分;校级荣誉称号,所在班级的班长和团支书2分,其他班委1.5分,其他学生1分;院级荣誉称号,所在班级的班长和团支书1分,其他班委0.75分,其他学生0.5分。
个人荣誉(10分) 其他团体荣誉 其他团体(如所在党支部,学生志愿者服务团,所在宿舍等)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负责人获4分,其他学生2分;校级荣誉称号,负责人获2分,其他学生1分;院级荣誉称号,负责人获1分,其他学生0.5分。

(接上文)
1. 其他团体(如所在党支部、学生志愿者服务团、所在宿舍等)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负责人获4分,其他学生2分;校级荣誉称号,负责人获2分,其他学生1分;院级荣誉称号,负责人获1分,其他学生0.5分。
2. 综合能力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科研创新总分为70分,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及个人荣誉各为10分。

项目 分值/说明 学生签字 班主任审核签字 学院审核确认得分 学院审核人签字
其他团体(如所在党支部,学生志愿者服务团,所在宿舍等)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负责人获4分,其他学生2分
其他团体(如所在党支部,学生志愿者服务团,所在宿舍等)获校级荣誉称号 负责人获2分,其他学生1分
其他团体(如所在党支部,学生志愿者服务团,所在宿舍等)获院级荣誉称号 负责人获1分,其他学生0.5分
综合能力测评总分 100分(科研创新总分70分,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及个人荣誉各10分)
综合能力得分

附件:成都大学+护理学院+2025年+成都大学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通知+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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