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0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本方案未明确学院推免名额总数。
2. 推荐项目包括:(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2)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等。
3. 学院将按照不高于本科毕业生总人数10%的比例进行排名公示。
二、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思想品德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品德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推免流程(此为学院特有要求,校级虽强调思政考核但未明确分级)。
2. 基本学业条件
(1)专业排名: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与校级一致,但未提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可放宽至50%,说明本学院可能不参与该项目或不适用该放宽政策)。
(2)课程成绩: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与校级一致)。
(3)外语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3. 破格条件
申请人在学业和专业技能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外语要求的限制。具体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主力成员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范围为一、二类项目。
(2)在校期间,以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含扩展版)上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
三、评审方式
本学院推免选拔不设面试/答辩环节,完全以材料评审方式进行综合计分排序。
1. 评审组织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窦武、郭剑平)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专家审核小组(组长:陶斌智,成员5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和推荐工作。
(3)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组长:钟婉莹)负责监督推免全过程。
2. 评审标准
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65%)+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35%)两部分组成。
(1)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同一课程成绩使用首次成绩。课程成绩由教务处统一审定。
(2)科研创新评价(占比30%):此项目满分100分,超出按100分计。申请人的业绩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a. 学科(技能)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地厅级及以上法学专业相关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按表1加分。国家级特/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9分;省部级9/7/5分;地厅级5/3/2分。
b. 大创项目在研:国家级7分、省部级4分;结项优秀9/6分、良好8/5分、合格7/4分。
c. 团队排名第一者按60%赋分,排名第二者按30%赋分,排名第三者按10%赋分,团队其他成员不计分(须提供立项书或结项证明)。
d. 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奖励以最高分项计。
e. 论文发表:以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发表与法学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的,按表2加分。半月刊、旬刊、周刊及单期超过50篇的期刊不计分。
f. CSSCI来源期刊、CSSCI来源集刊:独著10分、合著第一作者7分、合著第二作者5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7/5/3分;一般期刊:2/1/0分;学术会议论文集:1/0.5/0分。
g. 学院指导教师排名第一的,学生排名提前一位认定。
(3)素质能力评价(占比5%):此项目满分100分,超出按100分计。
a. 素质能力评价基础分为申请者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
b. 申请者在校期间有6个月(含)以上境内(外)高校交流访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加2分/类,不同类型项目可累计加分。
c. 志愿服务限定在参加自治区级以上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并获得证书或表彰。
d. 国际组织实习限定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上的国际组织且实习至少3个月及以上。
3. 排名规则
(1)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不高于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10%的比例进行排名公示。
(2)最终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不予推荐。
4. 排除规则
(1)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与导师合作、本人第二作者且与学业相关的除外)以及与学业不相符的科研成果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2)未通过审核鉴定的科研成果不得纳入。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本方案未明确各专业具体名额。
2. 推荐项目包括:(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2)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等。
五、时间安排
1. 方案公布:9月10日前,经学校审核后向全院师生公布。
2. 学生申请:9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3. 学院审核与公示:9月13日前完成审核,对选拔推荐学生名单进行为期3天公示。
4. 学院推荐:9月16日前,根据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名次排序并完成公示。
5. 学校审核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全校公示,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
6. 成果截止日期:2025年8月31日(科研成果取得截止日期)。
六、情况说明
1. 本院有独立推免细则,2026年版已正式发布。本文件为法学院/律师学院2026年版实施细则,发布于2025年9月,适用于2026年推免工作。
2. 文件依据校级《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师政学工〔2025〕53号)制定。
3. 本院与校级及其他学院的主要差异包括:
(1)思想品德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推免流程(校级虽强调思政考核但未明确分级)。
(2)基本学业条件仅提专业排名前35%,未提及"农村教育硕士"放宽至50%,说明本学院可能不适用该放宽政策。
(3)科研创新评价占比30%,素质能力评价占比5%(校级为科研及素质合计35%,未拆分具体比例)。
(4)学科竞赛团队排名仅计前三名(60%/30%/10%),其他成员不计分(多数学院会按比例分配至更多成员)。
(5)有"半月刊、旬刊、周刊及单期超过50篇的期刊不计分"的特殊限制。
(6)学院指导教师排名第一的,学生排名提前一位认定。
(7)素质能力中交流访学/参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各加2分/类,不同类型可累计。
(8)最终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不予推荐(校级虽要求60分及格但未单独强调)。
(9)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列为取消推免资格的情形之一(此为法学院特有,校级方案未提及)。
4. 学院不设答辩环节,评审方式为材料评审。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公示.docx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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