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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6-09-17 07:21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文件名称: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0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本方案未明确学院推免名额总数,推免名额以学校下达指标为准。
2. 学院推免项目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推荐项目还包括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如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
二、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 基本学业条件:
(1)专业排名: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报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项目可放宽至前50%。
(2)课程成绩: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与校级一致)。
(3)外语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3. 破格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不受基本学业条件中外语要求的限制:
(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认定的一、二类项目。
(2)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
三、评审方式
1. 本学院推免选拔不设面试或答辩环节,完全以材料评审方式进行综合计分排序。
2. 评审组织: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校内外推荐工作。
(2)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选拔推荐工作。
(3)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推免全过程,处理违纪事件。
3. 评审标准:
(1)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加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两部分组成。
(2)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同一课程成绩使用首次成绩。
(3)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重点考查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主持与学业相关的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专利、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表现。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素质能力评价体系。
(4)具体计分细则详见附件《化学与药学学院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计算暂行办法(2026年)》。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5)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有本硕培养(分流)的专业可单列细则,推免名额可适当倾斜(限推荐本校)。
4. 专家审核与排除规则:
(1)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与导师合作、本人第二作者且与学业相关的除外)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5. 排名规则:
(1)申请人按推荐项目分类、以选拔推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百分制须60分为及格),按专业排名。
(2)分专业排名出现推免缺额时,可经学校同意向相近专业征集调剂志愿;调剂后仍有缺额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收回推免名额。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本方案未明确各专业具体名额,推免名额以学校下达指标为准。
2. 推荐项目包括:(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2)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
五、时间安排
1. 支撑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课程成绩及各类奖励、成果的计算截止日期)。
2.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14:00前,交至化学楼112办公室何旭娜老师处。
3. 提交材料包括:学生历年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公示材料、获奖证书、发明专利、学术论文复印件、《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权重评分表》(一式九份)、《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选拔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等。
4. 学院审核与公示:学院审核后对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三天公示。
5. 学院推荐:根据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名次排序并报送学校。
6. 学校审核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全校公示,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
六、情况说明
1. 本院有独立推免细则,2026年版已正式发布。本文件为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版实施细则,发布于2025年9月10日,适用于2026年推免工作。
2. 文件依据校级《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师政学工〔2025〕53号)制定。
3. 本院与校级的主要差异包括:明确要求提交《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权重评分表》并进行自评分计算;设有具体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10日下午14:00前);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具体计分细则详见附件《化学与药学学院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计算暂行办法(2026年)》。
4. 学院不设答辩环节,评审方式为材料评审。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定稿) 化学与药学学院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计算暂行办法(2026年).doc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定稿)化学与药学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权重评分表.xls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6年+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选拔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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