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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保研相关通知(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2026-09-17 07:21 1212 来源:海文考研

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0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本方案未明确学院推免名额总数及具体各专业分配名额。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推荐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推荐项目及推免生名额分配。
3. 推荐项目包括:(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2)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
二、申请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 基本学业条件:
(1)专业排名: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报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项目可放宽至前50%);
(2)课程成绩: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与校级一致);
(3)外语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应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朝鲜语专业应通过朝鲜语专业四级考试;日语专业应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
3. 破格条件:
申请人在学业和专业技能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上述基本学业条件中外语要求的限制。具体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认定的一、二类项目;
(2)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
三、评审方式
1. 本学院推免选拔不设面试/答辩环节,完全以材料评审方式进行综合计分排序,与校级“不得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要求一致。
2. 评审组织: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校内外推荐工作;
(2)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选拔推荐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选拔推荐结果;
(3)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推免全过程。
3. 评审标准:
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65%)+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35%)两部分组成。
(1)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专业必修课指学科基础课程(KB)、专业主干课程(ZB)、教师教育课程(JB)、实践教学课程(SB)系列的所有必修性质课程;公共必修课指通识素质教育(TB)系列的所有必修性质课程。其中军事技能、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成绩按照公共必修课计算。同一课程成绩使用首次成绩。课程学习成绩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
(2)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由科研创新与素质能力组成,科研能力部分占该项70%,素质能力占该项30%。具体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评分细则》。重点考查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主持与学业相关的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专利、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表现。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素质能力评价体系。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实行代表作评价。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与导师合作、本人第二作者且与学业相关的除外)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4. 排名规则:
(1)申请人按推荐项目分类、以选拔推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百分制须60分为及格);
(2)推荐项目中细分了专业的,按专业排名;
(3)在分专业排名中,如出现某一专业因申请人数少于推免名额数而产生推免缺额时,可经学校同意向相近专业征集调剂志愿;调剂后仍有缺额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收回推免名额。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本方案未明确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名额分配。
2. 推荐项目包括:(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2)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
3. 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名次排序。
4.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从学院推荐公示名单中公开招募,由校团委另行推荐并进行公示。
五、时间安排
1. 方案提交:9月10日,学院向学校提交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
2. 学生申请:9月10日至9月1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3. 学院审核与公示:9月13日前完成审核,对选拔推荐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三天公示。
4. 学院推荐:9月16日前,根据学校下发的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名次排序并完成公示,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 支撑材料截止时间:各种奖励、成果等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
6. 学校审核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全校公示,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
六、情况说明
1. 本院有独立推免细则,2026年版已正式发布。本文件为外国语学院2026年版实施细则,发布于2025年9月10日,适用于2026年推免工作。
2. 文件依据校级《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师政学工〔2025〕53号)制定。
3. 本院与校级的主要差异包括:
(1)外语要求为通过本专业语种四级考试(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通过英语专四,朝鲜语专业通过朝鲜语专四,日语专业通过日语专四),而非校级非外语专业要求的CET-4≥425分;
(2)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中科研创新占70%、素质能力占30%(校级未拆分比例);
(3)军事技能、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成绩按照公共必修课计算;
(4)设监督小组,由唐立任组长。
4. 学院不设答辩环节,评审方式为材料评审。
5. 学院监督电话:0773-3696065。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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