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6届推免实施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8日
一、总则核心规则
1. 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集体研究决策,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重点考察学业、科研、创新实践与综合素质。
2. 适用对象:统招全日制应届本科,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 文件依据:依据教育部及学校《陕中医规范〔2025〕85号》制定,仅规范推荐阶段,接收阶段另行规定。
二、组织机构
1.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为张亚军,成员包括齐宝宁、孙娜、刘启玲、辛宝、张荣强、张志刚。
2. 职责:负责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排名、初评;拟推荐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上报学校。
三、推荐条件与名额
1. 申请条件:完全遵照学校统一85号文件标准执行,学院无单独增设门槛。
2. 推免名额:由学校统一下达,学院结合专业情况择优推荐。
四、完整工作流程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学生提交成绩单、科研、竞赛、荣誉证书等原件材料。
2. 学院遴选审核:设立专家审核小组核验论文、奖项、科研成果,排查造假抄袭;依据审核结果核算综合成绩并排序。
3. 院内公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长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绩点、科研加分、排名明细,开放实名举报。
4. 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全套材料报送校推免办公室。
五、监督、回避与申诉机制
1. 回避制度: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参与推免须主动回避。
2. 申诉渠道:公示期内有异议,提交实名书面材料至学院学工办学生申诉委员会。
3. 追责规定:学生材料造假直接取消推免资格并给予校纪处分;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追究相应责任。
六、附则
1. 细则自2025年9月8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2. 未尽事宜统一参照学校推免相关文件执行。
补充说明
本文件未单独列明综合测评计分公式、加分细则、资格取消情形、固定申报时间、材料清单,相关标准统一执行全校通用推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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