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自动化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2026年)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0日
一、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组长为院党委书记、院长,成员为院党政联席会成员。
2. 工作小组:组长为教学副院长,成员包括学工办主任、教学办主任、教务员、年级辅导员、院教学督导员、专业教授。
二、推免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当年本科招生计划统招录取的自动化类各专业2027届应届毕业生。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三年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计算细则)排名在本专业推荐名额乘以1.5名之内,且首考平均绩点不低于3.0。若有放弃免试资格者,名次依次递推。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二)优先条件
基本条件相当者,有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
1. 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并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或者集体荣誉者。
2. 在校期间代表院系或学校参加竞技比赛或文艺表演,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3. 有特殊贡献者,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报领导小组决定。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人数及我院各专业学生人数,分配各专业(包括卓越班)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指标。
四、推荐程序
1.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由教学办公布学生前三学年绩点排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教学办提交申请,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加分书面申请。
2. 所有申请加分项必须上交证明材料,并由学院进行公示接受质疑。
3. 发表发明专利和学术论文的申请者需接受院专家考核小组的公开答辩。如果发现材料作假,将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所有申请加分项经专家答辩评审认可后方可加分。
4. 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确定申请者符合综合成绩计算加分项,并公示。
5. 工作小组根据免试条件和综合成绩拟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经院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 院公示推荐免试生名单,公示期3天。
7. 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操作及推荐表填写,提交教务处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五、综合成绩计算细则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其它加分
1. 学习成绩满分为100分,其它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以学院教学办公布的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个人首考平均成绩绩点为准,学习成绩折算为:首考平均成绩绩点÷4×100。举例:平均成绩绩点为3.85,学习成绩记为96.25分。综合成绩=首考平均成绩绩点÷4×100+其它加分≤110。
2. 具体加分项细则:
(1)竞赛类: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国家级特等奖15分(挑战杯)、12分(电子设计大赛)、21分(创青春);国家级一等奖10分、8分、15分;国家级二等奖6分、4.8分、9分;国家级三等奖4分、3.2分。同一成果累次获奖,一般只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由参赛成员均分所获奖项的分值。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比赛排名第一者得所获奖项分值的1/2,其他成员平均分1/2分值。
(2)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国家级特等奖6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5分;英语竞赛国家级特等奖2.5分、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3)发明专利:国家发明专利3分,排名第一且专利权人为郑州大学。
(4)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国家级1.2分,结项项目负责人获1/2分值,其他成员平均分1/2分值。
(5)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而第二作者或通信作者必须是本院指导教师,且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郑州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专业相关):SCI、EI收录的期刊学术论文1.2分(SCI、EI全文收录的期刊学术论文每篇加1分,若有检索证明加1.2分,所有论文第二篇分值减半,第三篇及以后不再计算);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0.8分。
3. 特别说明:
1)若有多个已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项加3分,第二项加1.5分,第三项0.5分,第四项以后不再计算。若有多个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且专利权人为郑州大学,仅计算一项0.1分。所有专利的署名人必须有本校指导教师。
2)对于在校期间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加分2分,若立三等功,另加0.5分,若立二等功,另加2分,若立一等功,另加5分。
3)代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参赛的其他专业类竞赛(见附表)获国家奖一等奖及以上可得0.8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其中个人参赛项目得分减半(分别为0.4分、0.25分、0.1分)。加分依据比赛规则,由参赛成员均分所获奖项的分值或排名第一者得所获奖项分值的1/2,其他成员平均分1/2分值。每人最多可加附表所列的3个不同竞赛项目。
4)本细则已列出竞赛项目之外的其它竞赛项目不加分。
5)各类加分项证书等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如与上级单位文件相抵触或受不可抗力影响,学院保留调整权力。
6)满足推免基本条件才计算加分。
六、附则
1.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 如学院实施细则中存在与国家及上级文件和通知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和通知为准。
3.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郑州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自动化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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