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一、推免名额
1. 学院依据学校下发推免指标,按专业/方向综合成绩排序分配名额,无固定分专业名额数值。
二、推免条件(硬性条件)
1. GPA要求:四年制专业前6学期、五年制专业前8学期课程均学分绩专业(方向)排名前50%;课程均学分绩=∑(单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总学分;正常缓考成绩可视作首次考试成绩。
2. 课程要求:无不及格、补考、重修记录;无剽窃学术成果、考试作弊、在校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
3. 英语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
4. 其他硬性条件:
(1)生源限制:仅限本校普通统招应届本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无申报资格;
(2)学术专长认定门槛:本科阶段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相关核心期刊论文;作为主力成员获相关全国权威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国际赛事标准不低于国内);
(3)报名规则:专项计划仅能选报1项,重复报名直接取消资格;
(4)毕业要求: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学生填写统一资格申请表、汇总表、专家审核鉴定表等材料并装订;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交至学工办。学院不组织推免笔试、面试。
2. 学院初审:设立推免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单数专家审核小组、纪检监督小组;学工办核验全部申请材料,完成综合素质成绩初评,统一移交教学科研办;专家小组审核学术专长材料,完成百分制专长分数认定。
3. 院内公示复审:核算全部学生综合推荐成绩并排序,公示拟推荐名单,纪检小组全程监督,受理异议并复核;弄虚作假、未报备亲属评审关系学生取消资格。
4. 最终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总分计算公式:综合推荐成绩=学业综合成绩A(满分100分)+学术专长成绩B(折算上限15分)+综合素质成绩C(折算上限5分)。
2. 学业成绩A(满分100,基础核心指标):教务处出具百分制均学分绩,无折算。
3. 学术专长成绩B:专家小组先评定百分制原始分,再按比例折算至最高15分;仅核心期刊一作论文、全国权威竞赛主力获奖可计分,细则详见附件1(原文未展示具体分值)。
4. 综合素质成绩C:学工办评定百分制原始分,按比例折算至最高5分;涵盖竞赛、志愿服务、参军入伍、国际组织实习等,细则详见附件1(原文未展示具体分值)。
5. 排名规则:
(1)优先按综合推荐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同分先对比学业综合成绩A,分数高者靠前;
(3)A仍相同对比学术专长成绩B,分数高者靠前;
(4)B仍相同对比综合素质成绩C,分数高者靠前;
(5)四项分数全部一致,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排序。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资格一票否决情形: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无申请资格;存在挂科、补考、学术不端、考试作弊、在校处分、思想品德不合格者取消推荐资格;申请材料造假、未按规定报备亲属评审关系且影响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资格,已录取者注销学籍;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录取资格。
2. 回避报备制度:推免工作人员有亲属参评须主动回避,学生有亲属参与评审须主动报备,未报备人员依规严肃处理。
3. 成果时限:未明确成果认定截止日期,参照学校及其他学院通用规则为当年8月31日。
4. 规则解释权: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
5. 未提及事项:文件未限制跨专业推免,未说明获得推免资格后主动放弃的处理办法,未公示附件1加分具体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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