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
一、推免名额
1. 2026年学院常规推免总名额72人,其中普通A类推免54人,专项B类推免18人;另设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细则以校团委通知为准。
2. A、B两类均按名额1:1.2比例向学校报送候选名单。
3. A类54人细分:土木工程陈宗基实验班16人、土木工程15人、建筑学5人、城乡规划2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人、工程管理8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人。
4. B类18人按大类分配:土木类11人(土木、实验班、工程管理、给排水、建环)、建筑类7人(建筑、城乡规划)。
二、推免条件(硬性条件)
1. 通用基础门槛(A/B类统一):
(1)GPA要求:主修专业必修平均绩点≥3.0;
(2)课程要求:无不及格课程,全部主干课程合格;
(3)英语要求:CET-4≥425分,小语种执行同等标准;
(4)品行底线:思想品德考核优秀,无考试作弊、学术剽窃、违纪处分记录。
2. 学分硬性要求(分专业):
(1)土木、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环总学分≥130分;
(2)建筑学、城乡规划总学分≥180分,可预期正常毕业。
3. A类普通推免额外硬性条件:必修均分、综合测评均为本专业前30%;陈宗基岩土实验班排名要求可放宽。
4. B类创新专项推免额外硬性条件:
(1)具备突出学术专长/科研潜力,或部队二等功及以上退役大学生;
(2)需3名本校本专业正高职称教师联名推荐。
5. 加分相关硬性条件:
(1)论文、专利、竞赛成果须参加公开答辩,采用代表作评价,核查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
(2)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未通过答辩成果不计入加分;
(3)加分材料截止2025年9月6日,同类成果仅取最高分不叠加。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
(1)时间:2025年9月3日学校公示名额;9月4日17:00前学院上报推免方案;9月4日至9月6日17:00教务系统线上报名,仅可选A/B其中一类;
(2)打印申请表、手写承诺书提交学院。
2. 学院初审与成果答辩:
(1)2025年9月7日至9月11日开展资格审查;
(2)有科研、竞赛成果学生统一公开答辩,专家小组出具书面鉴定签字存档,答辩结果官网公示。
3. 校内复审与公示:
(1)学院确定初选名单,院内完整公示5天(公示含姓名、专业、成绩、排名、加分、B类推荐信等),同步上报本科生院;
(2)异议可拨打教学办、学工办、监督电话反馈。
4. 最终确定名单:
(1)A类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序;
(2)B类按大类结合综合成绩+创新成果排序;
(3)按1:1.2比例上报候选,经本科生院、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复核后确定正式名单。
四、综合评分方式
1. 总分构成:综合评价成绩=必修课程折算百分制成绩+附加分;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按四年必修成绩核算。
2. 学业成绩计算: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统一折算为百分制,作为基础得分。
3. 附加分上限:A类附加分最高5分,B类附加分最高15分。
4. 加分规则:依据《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细则》核算,同一类别多项成果仅取最高分,成果须答辩核验通过方可计分。
5. 排名规则:A类分专业内部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B类分土木、建筑两大类别内部综合总分降序排序。
五、特殊情况说明
1. 回避报备制度:推免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报考须主动回避,其他亲属报考主动报备;学生存在利益关联也需主动声明,未报备取消学生推免资格、工作人员依规严肃处理。
2. 材料造假处罚:论文抄袭、虚报竞赛/专利成果等学术不端,查实后取消推免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视情节限制1-3年考研,并按校规处分。
3. 资格取消情形:获推免后本科违纪受处分、毕业无法取得学士学位,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4. 放弃与出国限制:已取得推免资格不得中途退出、不纳入就业计划;仅允许公派留学,不得自行申请出国留学,可申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5. 报名限制:学生仅能选择A类、B类其中一类申报,不可同时填报两类。
6. 监督渠道:教学办027-87651785、学工办027-87213949、监督电话027-87651781。
7. 未尽事宜统一遵照学校校级推免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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