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2日
一、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护理专业素质、临床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
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研究生教学管理教师、学生管理教师、骨干教师等组成。负责制定实施细则、组建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骨干)、资格审查、命题评分、确定待录取名单等。考核组成员执行回避制度。
院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或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材料保管:综合考核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纸质材料及视频录像由学院保管,保管期限为1年。
三、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共8项):身份证、《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申请表》、《政治审查表》、《资格审查表》、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上传要求:推免生在综合考核报到前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pas.ynucm.edu.cn/)上传材料,报到时复审原件。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
四、综合考核内容与权重
总成绩满分100分:
1. 英语能力测试:占30%(日常英语听力/口语 + 护理专业英语,如护理术语、文献摘要、临床护理场景英文表达等)
2. 综合素质测试:占70%(基本素质考核50% + 护理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50%)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分,结合护理行业职业素养要求(责任心、同理心、职业操守等)开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合格线: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分护理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待录取名单。
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入学前不能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体检不合格。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待录取确认: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点击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可按排名顺序递补。
六、工作纪律
综合考核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
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严禁举办或参与招生考试辅导活动。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71-65918242
八、其他
本细则由护理学院研招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共6份:申请表、政审表、资格审查表、综合考核情况登记表、成绩汇总表、拟录取名单。
备注:对比已发布的拟录取名单,护理学院最终拟录取5人(张俪-101100护理学,寸晓丹、赵紫楠、杨文菁、孙佳莹-105400护理)。复试名单虽未获取,但拟录取5人中有4人为专业学位、1人为学术学位,与该校招生专业目录相符(护理学院招收101100护理学和105400护理两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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