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法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2日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哈书菊、孙世萍
成员:董玉庭、胡东、王歌雅、王妍、杨健、邓齐滨、王颖
二、申请条件与要求
1. 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生资格。
2.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大学外语水平要求:
(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取得有公信力的外语水平证明,如PETS4:60分、IELTS:5.5分、TOEFL:80分、BFT(中高级):120分等。
(2)外语类专业学生:第二外国语校内四级教学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提供与其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的具有公信力的外语水平证明。
(3)专项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报名申请程序
1. 在10月20日之前,具有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黑龙江大学提交申请。
2. 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准予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3. 复试前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报考专业+姓名"为题名,发至邮箱:hdfaxue2024@163.com,同时需在复试当天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I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BFT(中高级)成绩证明1份。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6)需以二级学科方向(参考接收推免人数)作为志愿单位填报5个志愿方向,并由考生签字。
四、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复试内容
1. 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 外语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等外国语实际使用能力。
3. 专业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着重考查对所申请学科知识体系的认识和应用能力、知识结构和背景、科研潜力及对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6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10分(合格10分,不合格零分)。面试小组各成员所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5.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考生申请情况,随时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老师直接通知学生。
五、录取
1. 复试合格且申请专业有接收计划者,可直接录取,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2. 复试合格但申请专业没有接收计划时,可申请调整专业。
3.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录取以复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录取,并依成绩排名次序选择各二级学科培养方向。
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接收人数:
专业名称:法学
研究方向及接收推免人数:
法学理论与法律史 — 法学理论1人、法律史1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2人
刑法学 — 5人
民商法学 — 6人
诉讼法学 — 5人
经济法学 — 2人
数字法学 — 1人
涉外法治 — 1人
纪检监察学 — 4人
党内法规学 — 1人
专业名称:法律(非法学)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 5人
专业名称:法律(法学)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 5人
接收推免总人数:共39人
涵盖专业(2个):
法学 — 29人
法律(非法学) — 5人
法律(法学) — 5人
六、其他
1. 对弄虚作假的推免生申请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我校研招办进行备案登记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4. 如文件与2026年国家下达的推免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51-86608808
联系人: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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