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理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2日
一、接收专业
1. 学术型硕士接收专业:化学(070300)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接收专业:应用统计(025200)、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方向086002)
二、申请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祖国,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2. 取得当年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即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推免生。
3. 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获得过学习、科研奖励和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三、申请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2. 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 《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4. 《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批表》(附件3)
5.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6. 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7. 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提交申请,参加复试:2025年9月22日到10月20日,申请者于“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在网上填报志愿,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将申请材料在复试时上交学院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复试,提供资料不符合接收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2. 复试: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闭卷,分值100分)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6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4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入学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60%+面试综合成绩×40%。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计算入学总成绩排名,考生入学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先后顺序。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并将考生置为待录取状态。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3. 2025年10月20日前,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 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5. 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其他说明
1. 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 经核实,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取消录取资格。
3. 相关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其他相关事宜可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陈老师,0931-76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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