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9日
一、接收专业(共3类)
学术型硕士接收专业:
作物学(090100)
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专业:
农艺与种业(095131)作物方向(01)
中药(105600)
直博生接收专业: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90101)
作物遗传育种(090102)
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0901Z1)
二、申请条件
硕士推免生:
1. 取得当年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即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推免生。
2. 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获得过学习、科研奖励和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直博生(除满足硕士推免生申请条件外):
1. 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 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名。
3.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或GRE 258分及以上,或雅思7分及以上。
4. 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申请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2. 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 《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 《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批表》。
5.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6. 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7. 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直博生)。
8. 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缴费等进行注册。
2. 2025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提交申请,参加复试。申请来我院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申请材料在复试时报农学院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复试,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我院接收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加试、面试和体检。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课笔试:笔试内容为硕士复试笔试科目和加试科目详见2026年全日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2)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博士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成绩(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50分)。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按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3. 10月20日前,接到我院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 取得我院免试攻读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五、其他说明
1. 经核实,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取消录取资格。
2.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 按照教育部要求,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 相关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
5. 考生在复试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6. 考生答疑、申诉受理、复试现场联系方式:
(1)复试现场联系人:黄老师
(2)电子邮箱:281061857@qq.com
(3)QQ号:281061857
7. 本办法由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8日(落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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