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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2026-09-17 06:29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文件
新闻与传播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15日征求意见,12月22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根据《华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华大教〔2021〕121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
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推免工作实施细��: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学院党委书记担任领
导小组组长具体名单如下:


:万安伦

永松
副组长:王桂亭(分管)


:朱丹红



文兵

文年

苏青


:李伟娟



晓琦
2.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
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二、推免名额
学院推免生名额由学校当年度下达。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
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主动放弃推免生资格,不
得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就业和出国留学。如因学生
不诚信等问题浪费学校推免指标的,学院将对非诚信行为予以严肃
处理,在入党、评优、评先中采取一票否决制。
三、推免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
生),境外生推免按照华侨大学相关文件另行实施。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
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6.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
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学业成绩具体要求:本科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
按《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原则
上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5%以内,无挂科记录,其中非体育专业体育特
长生可适当放宽。
根据《关于重复修读课程的教学管理补充规定》(教务〔2023〕
98 号)最新文件精神,学生“重复修读取得”的课程成绩和绩点,
不予认定。
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
480 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 分,或TOEFL 成绩不低于80 分,或
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5 分。艺术、体育类学生及非体育专业
体育特长生可适当放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380
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
成绩证明。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 月31 日前获得。
7.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成绩由
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5%)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25%)组成,
满分100 分。
(1)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
学生学分绩点值)×100×75%;
(2)综合能力满分25 分,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
参加志愿服务类(Z2)、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的社会服务类(Z3)、
科研成果类(Z4)、竞赛获奖类(Z5)、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
同种类别竞赛不同级别按就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年同种
类别竞赛参与不同项目分数不累加,取最高项目加分。证明材料须
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具体分值
及要求如下:
①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满分2 分,提供入伍通知书、
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参加志愿服务类(Z2):满分2 分
赛事
级别
“志愿服务大
赛”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项
“志愿服务项
目”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项
国赛
金奖
示范项目
1.5
银奖
1.5
铜奖
省赛
金奖
银奖
0.75
志愿汇星级
加分标准/项
五星
1.5
四星
1.25
三星
二星
0.5
一星
0.25
备注:
A.每年新增竞赛活动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B.获得“志愿服务大赛”、“志愿服务项目”系列赛事省赛二
等奖(银奖)及以上者;或在志愿汇获得一星志愿者及以上者才具
加分资格;
C.参赛获奖人数≤7 人的项目,获奖队伍所有人均具有加分资
格,第一负责人按100%加分、第二负责人按90%加分、第三负责人
按80%加分,以此类推;参赛获奖人数>7 人的项目,获奖队伍队
长及主要负责人才具有加分资格(不超过七人),第一负责人按100%
加分、第二负责人按90%加分、第三负责人按80%加分,以此类推。
D.上述赛事必须是以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名义推荐参
加福建省、全国级的比赛,对本学院竞赛成绩有显示度和贡献度,
学生以个人名义参加其他院校的比赛不予加分。
③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的社会服务类(Z3):满分3 分
A.到国际组织实习加分累计上限为1 分,国际组织参考当年的
《国际组织年鉴》,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
台https://gj.ncss.cn/gjzzjs.html 可查询。出境参与国际组织
实习半个月及以上计1 分;境内参与国际组织实习半个月及以上计
0.5 分,线上参与的计0.25 分。
B.担任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校
易班工作站站长,校团委秘书长,院团委副书记,校广播台台长等
及以上职务一年或一届的,基础分1 分,考核优秀者加1.5 分,良
好者加1 分,合格者加0.5 分,不合格者不加基础分和考核分;
C.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易班工作站副站
长及各部门部长(负责人)、副部长,院易班工作站正(副)站长、
校广播台副台长及台务会成员,党支部正副书记(含楼栋党支部),
楼栋自律会正(副)主任或学生社团正(副)会长、班长、团支书、
学习委员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基础分0.5 分,考核优秀者加1 分,
良好者加0.5 分,合格者加0.25 分,不合格者不加基础分和考核
分;
备注:加分应以聘书或发文为准;若一人担任多个职务则以最
高职务加分,其余职务不累加。
④科研成果类(Z4):满分3 分
论文级别
申请人排名
加分标准
特刊、一类
第一作者
3 分
二类
第一作者
2 分
三类
第一作者
1 分
CN 号
第一作者
0.2 分
备注:
A.论文级别认定以科研处和社科处最新公布的《华侨大学学术
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B.CN 号论文(中国知网可检索)加分累计上限为1 分;
C.论文须是以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为第一单位,否则该文
不予计算加分;
D.对于已正式发表的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
正文及封底的原件和复印件(英文论文如无封面和目录,可提供检
索证明)。
⑤竞赛获奖类(Z5):满分12 分
A.一类赛事
赛事
级别
中国国际大
学生创新大
赛(原“互联
网+”)
获奖等级
“挑战杯”课外
学术竞赛获奖
等级
“挑战杯”
创业计划竞
赛(创青春)
获奖等级
加分
数/项
国赛
金奖
特等奖/一等奖
金奖
银奖
二等奖
银奖
铜奖
三等奖
铜奖
省赛
金奖
特等奖
金奖
一等奖
银奖
二等奖
银奖
铜奖
三等奖
铜奖
B.二类赛事
赛事级别
“大广赛”
获奖等级
加分数/项
国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赛
一等奖
二等奖
备注:
A.获得“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系列赛事省赛三
等奖(铜奖)“大广赛”获得省赛二等奖及以上者才具有加分资
格(排名均为前三位或参赛队员中前40%);
B. 参赛获奖人数≤7 人的项目,获奖学生排名前三位才具有加
分资格,排名第一按100%加分、排名第二按90%加分、排名第三按
80%加分;参赛获奖人数>7 人的项目,获奖学生排名前40%(四舍
五入)才具有加分资格,排名第一按100%加分、排名第二按90%加
分、排名第三按80%加分,以此类推。
C.上述赛事必须是以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名义推荐参
加福建省、全国级的比赛,对学院竞赛成绩有显示度和贡献度,学
生以个人名义参加其他院校的比赛不予加分。
⑥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满分3 分
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
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全国五四青年奖章
(集体)、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全国向
上向善好青年
3 分
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共青
团员、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
省“三下乡”先进个人、福建省向上向善好青年、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2 分
获市级荣誉称号:市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共青团
员、市优秀共青团干、市五四青年奖章(集体)、
厦门市优秀青年
1.5 分
获校级
荣誉称号
大学生标兵(校长特别奖)
1 分
校优秀共产党员、校优秀共青团员、校
优秀共青团干、校优秀学生(校三好学
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十佳志愿者
0.5 分
备注:
A.奖学金所获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B.获奖人数≤3 人,获奖学生均按相应等级标准加分;获奖人
数>3 人则为集体项目,排名第一学生按照相应等级标准加分,其
余队员加分按照相应等级标准的70%计分;
C.同一年度同种类别荣誉称号不同级别就高加分,不重复加
分。
8.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
质的推免申请者,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
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放宽至380 分及以上,且综合排名成绩附加10
分。(特殊专长对应的附加分在Z1,Z4,Z5,Z6 类别中不重复计
算)。
(1)本科在读期间分别以学生本人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为
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二类核心期刊发
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1 篇,并提供申请者及该合作导师的承诺
书。(核心期刊名单以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2)作为主力成员(排位前二)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
赛(简称‚国创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
赛(简称‚大挑‛)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称
“小挑”),并获得国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成员。
(3)高水平运动员及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获得高水平标志性成
果。具体实施细则由体育学院与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联合制定,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执行。
(4)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5)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
得者。
(6)满足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
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 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
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联合组成。负责对申请
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
核鉴定、严格把关,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
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给出答辩认定结
论。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论文类、知识产权类)实行代表
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
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
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
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
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相关成果和奖项
证书应在推免当年8 月31 日前获得。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荐名额占学生所在学
院推荐指标,指标不少于2 名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学校划拨
的指标中划定一定比例名额给此类学生,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向
上取整)。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中外人文交流、学生组织建设、
社团管理、媒体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生与外校学历、
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本院研究生导师除外)或直系亲属合
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遴
选综合评价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工作要求
1.推进信息公开,保证公开、透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
细则、申请学生资格审查、综合排名结果及拟推荐名单(含候补)
件下,优先推荐在中外人文交流、学生组织建设、
社团管理、媒体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生与外校学历、
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本院研究生导师除外)或直系亲属合
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遴
选综合评价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工作要求
1.推进信息公开,保证公开、透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
细则、申请学生资格审查、综合排名结果及拟推荐名单(含候补)
等重要事项向学生公示、在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
作日。
2.推免生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回避制度。推免当年如
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推免生工作的人员,应当申请主动回
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生工作。
3.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
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
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
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12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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