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7日
接收推免专业(3个):
应用经济学(学术型)
公共管理学(学术型)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
接收条件: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接收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攻读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要求,在网上报名并申请
2. 资格审核:研究生学院将联合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准予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3. 复试:研究生学院将依据具体情况组织各学院进行复试
4. 成绩公示:复试后,各学院将复试成绩上报至研究生学院,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由研究生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回复“同意接收”,推免生需进行再次确认。确认后的推免生,研究生学院将在网站公示7日
5.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其他说明:公示期为7日,具体起止日期原文未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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