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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医学学院推荐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7 06:23 1218 来源:海文考研


智能医学学院推荐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原则及依据
1.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
学厅〔2020〕12 号)和《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工作实施办法》(成中医校〔2025〕62 号)等文件及学校教务处关于本年度推免工
作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智能医学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2. 学院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在推荐过程中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
遴选指标,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察,既注重历年学习成绩,又注重科研潜质、
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同时加强对学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
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1. 人员组成:
组
长:温川飙
蒋
涛
副组长:高
原
叶
桦
孙
涛
成
员:施明毅
杨
书
张晓彤
邹燕聪
2 主要职责:
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学院年度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在学
校相关文件规定下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加分具体细则,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排名顺序,拟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院内公示后报学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二)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
1 人员组成:
孙
涛
胡绿慧
杨
书
校外专家1
校外专家2
2 主要职责:
对学生相关科研、创新及竞赛获奖等成果进行审核鉴定,并出具审定意见。
三、遴选基本条件
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
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
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由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
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所学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业年级前30%以内(含),且均以初次成绩
计算,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
4. 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425 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
四级考试并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 级者视为与全国大学
英语四级考试有同等效力。
四、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需满足遴选基本条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一)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附加分×20%
(二)学业成绩=必修课程和限选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保留2 位)×10+50
(三)部分附加分类别及分值(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3)
附加分包含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学科类、文体类和综合类,附加分满分为100
分,其中综合类加分不超过20 分。
1. 科研类
(1)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经学院组织专家确认其学术价值后每
篇计10 分。核心期刊以文章见刊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
(2)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发表SCI 论文(不含当年
最新公布高风险预警期刊论文),根据文章见刊当年的中科院分区计分。具体计分方
式为:
分区
分值
分区
分值
一区
40 分
三区
20 分
二区
30 分
四区
10 分
(3)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除外)计20 分,参与者第一、二、
三名分别计15、10、5 分;省级课题负责人计10 分,参与者第一、二名分别计8 分、
5 分。以同一内容申报获得的课题项目,取最高等级立项加分。
2. 创新创业类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在专利授权期内第一发明人
计20 分,第二发明人计10 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计分。
(2)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
计划竞赛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按获奖级别及主创排名计分,具体计分方式为:
等级
排名
国赛
金奖/特等奖
国赛
银奖/一等奖
国赛
铜奖/二等奖
国赛
三等奖
第一主创
第二主创
第三主创
第四主创
第五主创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或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加同一类别或
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3. 学科类
(1)由学校学科竞赛办公室认定的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计40 分,
二等奖计20 分,三等奖计10 分。同一类别比赛,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2)参加全国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或西部经典等级考试,根据得分等级计算
加分。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非百分制的记分进行转化后计算。转化分=考
试得分/考试总分×100%,具体计分方式为:
分数
等级
三级/六级
二级/四级
一级/三级
≥90 分
80≤分数≤89
70≤分数≤79
60≤分数≤69
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分计算。
4. 文体类
(1)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
每人次计15、10、5 分。同一作品参加不同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作品参
加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2)体育竞赛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更高级别赛事金银铜牌加30 分,全国大
学生单项锦标赛金银铜牌加15 分;全国中医药院校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金银铜牌加5
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加同一赛事可累
计加分。
5. 综合类
(1)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加20 分、
10 分、5 分。
(2)获得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每人次计10 分,不累加。
具体项目由学生处和校团委认定。
(3)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计5 分;荣立个人三等功计5 分。
(4)截止当年学校推免生工作通知确定的时间前取得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所列的国际组织3 个月及以上实习录用通知书或工作录用通知书,并切实参加实习
或接受工作的,计5 分。本项不累加。
(5)获得“四川省综合素质A 级证书”者,计5 分。
(四)附加分加分项目中成绩或荣誉的取得,均须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
单位,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习期间,修读专业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当年收缴材料
的截止时间前取得。
(五)学生获得的各类奖项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正式证书或文件,学术论文必须
已见刊发表或有正式录用通知,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
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
可优先考虑。
(七)其余加分项目见附件3。
五、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结合学院各专业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推荐免试研究生名
额分配如下:
医学信息工程专业:9 个;智能医学工程专业:6 个。
六、遴选工作程序
1. 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学院推免办法,其中取得推免资格的学
生应具备的所有基本条件必须首要满足,并在启动工作前在校内进行公布。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智能医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表现考核表》(附件3)及《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答辩情况表》(附件4),并提供成都中医药大学成绩档案表(学
生成绩单需上传推免系统,包括截止推免前所有必修、限选课课程、环节成绩)、加
分明细以及获奖证书等相关相应证明材料,由辅导员初审签字后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
作小组复审。
3. 申请学生加分项目中如含有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及竞赛类加分,学院需在院内
一定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由学院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担任答辩专家,对相关成果及
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出具明确审定意见。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4.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
5.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选取,确定
学院推免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同时在学院网站和班级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应向学院
推免工作小组提出异议,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复议,网上公布复议结果。如原公示内容
有变化的,对变化内容另行公示。
6. 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初选的学生名单,由学院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领导
小组审核。
七、管理与监督
1. 推免工作全程接受校、院纪检部门监督。推免工作中学生的申诉应尽快报告至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
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和学院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
工作人员的责任。
2. 在整个推免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如被检举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
为或由于工作渎职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影响学校声誉、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证实,
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在获取推免资格当届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科研失信行为者;
(5)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6)毕业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违反遴选基本条件者。
4.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 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 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
3. 智能医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表现考核表
4. 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答辩情况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照
片
政治
面貌
学
号
身份证号
专业年级总人数
平均学分绩点
综合成绩
学业成绩排名名次
综合排名名次
有无处分记录
有
无
有无重修、补考记录
有
无
外语语种
,达到国家
级水平。
附加分项目
申请人核对无误,签字:
本人思想表现自述: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鉴定意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态度等)
分党委(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及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要求:1.双面打印。
2.申请者本人填写基本信息,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有虚假信息。
3.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学生基本信息,验看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一并上报。
智能医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表现考核表
学生姓名:
学
号:
初审签字:
复审签字:
类别
分值
说明
自评
初审
复审
一、
科研类
发表SCI 论文(第一作者):10-40 分/篇(具体标准见正文第四
部分)
以同一内容申报
获得的课题项目,
取最高等级立项
加分。
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10 分/篇
发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中药与临床、中医眼耳鼻喉杂志
学术论文(第一作者):5 分/篇(累计不超过2 篇)
发表其他普通期刊论文(第一作者):3 分/篇(知网可查,累
计不超过2 篇)
发表学术会议论文(第一作者):2 分/篇(累计不超过2 篇)
参与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参与者第一、第二、第三名、第四至第五名):
20、15、10、5、3 分/项(第四第五参与者累计不超过6 分)
:10 分/篇
发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中药与临床、中医眼耳鼻喉杂志
学术论文(第一作者):5 分/篇(累计不超过2 篇)
发表其他普通期刊论文(第一作者):3 分/篇(知网可查,累
计不超过2 篇)
发表学术会议论文(第一作者):2 分/篇(累计不超过2 篇)
参与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参与者第一、第二、第三名、第四至第五名):
20、15、10、5、3 分/项(第四第五参与者累计不超过6 分)
参与省部级课题(负责人、参与者第一、第二、第三名):10、8、5、
2 分/项(第三参与者累计不超过6 分)
参与厅局级课题(负责人、参与者第一名):5、2 分/项(参与者
累计不超过6 分)
校级课题负责人:3 分/项(认定不超过3 项)
二、
创新创
业类
发明专利授权(第一、第二、第三至第五发明人):20、10、3 分/项
(认定不超过3 项)
同一项目参加不
同类别或赛事以
最高分计入,不累
加;不同项目参加
同一类别或同一
赛事可累计加分。
国创赛及“挑战杯”等三大赛国赛三等及以上获奖:5-40 分/
项(具体标准见正文第四部分)
国家级竞赛(一等、二等、三等):40、20、10 分/次
省部级竞赛(一等、二等、三等):10、5、3 分/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立项(负责人、参与者第
1-4):5、2 分/项(负责人不限项,参与者不超过1 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立项(负责人,参与者第1-2):
3、1 分/项(负责人不限项,参与者不超过1 项)
三、
学科类
全国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或西部经典等级考试:1-15 分
(具体标准见正文第四部分)
等级考试不累加,
以最高等级计算;
同一类别比赛,以
最高奖项计算,不
重复计算。
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二等、三等):40、20、10 分/次
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二等、三等):10、5、3 分/次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及以上级别:4 分
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四级及以上:2、3 分
四、
国家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一等、二等、三等):15、10、5 分/次
同一项目参加不
文体类
同级别赛事以最
高分计入,不累
加。
省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一等、二等、三等):5、3、2 分/次
体育竞赛类省级及以上获奖:5-30 分/次(具体标准见正文
第四部分)
五、
综合类
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
20、10、5 分/次
同一类别比赛,以
最高奖项计算,不
重复计算。
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省级(金奖、银奖、铜奖):
5、3、2 分/次
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每人次:10 分
国际组织3 个月及以上实习:5 分
参军入伍服兵役、荣立个人三等功:5 分
四川省综合素质A 级证书:5 分
省级及以上评优:5 分/次(累加不超过10 分)
校级及以上省级以下评优:2 分/次(累加不超过6 分)
总分
总加分不超过100
分
备注:
1.初审由班级辅导员审核;复审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审核。
2.各类竞赛团体奖项,对应级别分值*系数:第1 主创系数为1、2-3 主创系数为0.5、第4-10 主创系数为0.3、第11-15 主创系数为0.2;
非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奖项,对应分值*系数0.7。各类竞赛获奖:负责人项目认定不超过3 项,非负责人项目认定不超过2 项(学校
认定国家级赛事除外)。
3.学校学生手册规定的各类校级评优,认定“社会工作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其余
不计入加分项。
4.参与课题并立项以项目申报书排序为依据加分。
5.符合正文第四部分“部分附加分类别及分值”加分项目的以该项下规定为准。
6.所有加分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不同竞赛、荣誉、专业证书、会议级别、获奖级别的划分,项目是否纳入计分范围以及如何计分等存在争议的问题,由学院推免生遴
选工作组审议及最终认定。
附件4
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答辩情况表
姓名
性
别
照
片
学院
专业年级
学号
身份证号
列出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及竞赛类加分项目(详细阐明承担角色及主要贡献)
申请人核对无误。
签字:
学院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
组长/组员
姓名
职称
职务
工作单位
答辩情况记录
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审定意见(对加分项目的价值、学生的贡献进行认定,并明确给出审
定意见):
专家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学院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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