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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6-09-17 06:23 1275 来源:海文考研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9日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满足学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2. 专业报考条件:
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Z2、100602及100212)招收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技术(眼视光学),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或理学学士学位(眼视光学)。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06、105709)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前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和中医医师资格证(不含助理医师)。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16)招符合临床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前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和临床医师资格证(不含助理医师)。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专业及名额
原文以图片形式呈现,具体专业及名额未在文本中列出。
三、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能力、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具体分值以图片形式呈现,未在文本中列出。
四、推免具体流程安排
1. 报名:
普通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长学制本科转段生(含“5+3”、“九年制”)资格审核确认、转段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方为有效。
2025年9月22日09:00至9月23日11:00,本校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者和医学长学制本科转段生(“5+3”、“九年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专业志愿填报。
2025年9月22日09:00至10月15日13:00,除上述情况外的,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专业志愿填报。
2. 复试确认:
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院对申请合格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4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9月22日填报的将于9月23日9:00开始发放通知),并在网报确认后与学院联系。学院会对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钉钉联系并通知,告知复试信息确认截止时间。
在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学院将不再进行复试。
3. 提交材料:
(1)由所在学院党委出具的鉴定意见(附件1,PDF文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文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PDF文件)。
(4)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PDF文件)。
(5)其它证明材料:体现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PDF格式)。
(6)自荐信:格式不限,包括简历、报考专业理解、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PDF文件)。
(7)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8)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版(PDF或JPG格式)。
(9)《2025年眼科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电子版(附件2,PDF文件)。
提交方式:考生须在确认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将材料按顺序以电子版文件形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生成压缩包(zip格式),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报考学院+学位类型+报考专业”(如:李三1234眼科学院专业学位中医五官科学),提交至学院邮箱ykxyyjsgl@cdutcm.edu.cn。纸质版按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复试时提交学院。
4. 联系方式:史老师,电话:028-87746996。考生须加入2026年眼科学院推免复试工作钉钉群(二维码以图片形式呈现)。
5. 复试时间和形式: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复试通知确认后须保持电话和网络畅通。各批次复试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1.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总分或单项未达到60%得分者均视为复试未通过,不予录取。
2. 各专业按照在当批次面试学生中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依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根据考生填报的《2026年眼科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及导师意愿双向选择进行录取。
3. 当复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大于实践技能大于外语能力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4. 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于复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如无法联系到考生进行待录取信息确认,学院将及时递补待录取资格考生,完成同批次录取工作。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7日内将本人加盖公章体检表原件(附件3)交至十二桥校区一教三楼眼科学院303办公室。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录取。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 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3. 已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咨询事宜
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一教学楼3楼眼科学院303办公室。史老师,电话:028-87746996。
九、未尽事宜由眼科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2026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2026年+眼科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_研究生教育_人才培养_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官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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