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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关于推荐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6-09-17 06:23 1374 来源:海文考研


— 1 —
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关于推荐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
面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我
院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推荐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成中医校
[2025]62 号)文件,特制定《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关于
推荐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
针灸推拿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推免
生遴选、审核、推荐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
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
教学管理人员、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代表等。
学院成立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原则上
不少于5 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3,成员需具有正高级职称。
校外专家可为专业期刊主编、审稿人,学科竞赛评审专家等。专
家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推免材料、科研创新成果及竞赛获奖进行
审核鉴定。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应具备基本条件
— 2 —
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应具基备以下所有基本条
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
本、定向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录取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
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
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
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由学院党委
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不合
格者不予推荐。
3.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所学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
业年级前30%以内(含),且均以初次成绩计算,不得有重修或
重考记录。
4.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425 分(含)以
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并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
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 级者视为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有同等
效力;民族医类学生需曾修读大学英语且成绩合格。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一)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附加分×20%。
(二)学业成绩=必修课程和限选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
— 3 —
保留2 位)×10+50。
(三)附加分类别及分值
附加分包含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学科类、文体类和综合类,
附加分满分为100 分,其中综合类加分不超过20 分。
1. 科研类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经专家组确认其学
术价值后每篇计10 分。核心期刊以文章见刊当年《中文核心期
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为准。
②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发表SCI
论文(不含当年最新公布高风险预警期刊论文),经专家组确认
其学术价值后,根据文章见刊当年的中科院分区计分。具体计分
方式为:
分区
分值
分区
分值
1 区
40 分
3 区
20 分
2 区
30 分
4 区
10 分
③以第一作者在一般学术期刊(CNKI 可检索期刊)发表
专业相关论文,经专家组确认其学术价值后每篇计1 分,该项累
加不超过3 分。
④国家级课题负责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除外)计20 分,
参与者第一、二、三名分别计15、10、5 分;省级课题负责人计
10 分,参与者第一、二名分别计8 分、5 分。以同一内容申报获
— 4 —
得的课题项目,取最高等级立项加分。
2.创新创业类
①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在专利授
权期内第一发明人计20 分,第二发明人计10 分,实用新型专利
不计分。
②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
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
互联网+“大赛)按获奖级别及主创排名计分,具体计分方式为:
等级
排名
国赛
金奖/特等奖
国赛
银奖/一等奖
国赛
铜奖/二等奖
国赛
三等奖
第一主创
第二主创
第三主创
第四主创
第五主创
获部省级创新创业比赛一等奖/金奖的第一主创计8 分。同
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或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
加同一类别或同一赛事可累计加分。
③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课题负责人分别计4
分、2 分。该条上述内容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
3. 学科类
①由学校学科竞赛办公室认定的权威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
赛,一等奖计40 分,二等奖计20 分,三等奖计10 分;学院认
— 5 —
定的部省级学科类竞赛一等奖/金奖及以上计15 分。如学科竞赛
中设置团体、个人等不同类别奖励,获得团体奖励者,且获个人
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取其上述最高级别奖励分值的基础上再增
加10%分值。同一类别比赛,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②参加全国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或西部经典等级考试,
根据得分等级计算加分。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非百分
制的记分进行转化后计算。转化分=考试得分/考试总分×100%,
具体计分方式为:
分数
等级
三级/六级
二级/四级
一级/三级
≥90
80≤分数≤89
70≤分数≤79
60≤分数≤69
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分计算。
4.文体类
①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二等
奖、三等奖,分别每人次计15、10、5 分;获得省级大学生文化
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的每人次计3 分。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级
别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作品参加同一赛事可累计加
分。
②体育竞赛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更高级别赛事金银铜牌
加30 分,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金银铜牌加15 分,全国中医药
— 6 —
院校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金银铜牌加5 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
别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不同项目参加同一赛事可累计加
分。
5. 综合类
①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
铜奖分别加20 分、10 分、5 分。
②获得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每人次计
10 分,不累加。获得省级个人荣誉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
记5 分,不累加。获国家级志愿服务项目奖励一等奖/金奖、二
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计10 分、6 分、4 分;
省级志愿服务项目奖励一等奖/金奖的第一负责人计3 分。具体
项目由学生处、校团委及学院认定。
③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计5 分;荣立个人三等功计5 分。
④截止当年学校推免生工作通知确定的时间前取得我国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列的国际组织3 个月及以上实习录用通
知书或工作录用通知书,并切实参加实习或接受工作的,计5 分。
本项不累加。
⑤获得“四川省综合素质A 级证书”者,计5 分。
⑥任职校院分团委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且考核
合格者加0.5 分,担任多项职务不叠加;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优秀团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每次
加0.5 分,同一奖项不叠加;获得校长特别奖、成都中医药大学杏
— 7 —
林标兵奖(包括提名奖)、成都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称号者每次加
1 分,同一奖项不叠加。上述加分累计总分不超过2 分。
(四)附加分加分项目中成绩或荣誉的取得,均须以成都中
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习期间,修读专
业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当年收缴材料的截止时间前取得。
(五)学生获得的各类奖项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有正式的证
书或文件,学术论文必须已见刊发表或有正式的录用通知,专利
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
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
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业成绩高者优先;若学业
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类、文
体类、综合类附加分顺序进行排序。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诚信承诺书,准备
支撑材料,上交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申请学生加分项目中如含有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及学科竞
赛类加分,学院将在院内一定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由专家组担
任答辩专家,对相关成果及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出具明确审定
意见。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 8 —
3.9 月12 日前,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完成拟推荐学生资格审核
及挂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定名单及学生相关推免材料。
4.公示期间对推荐免试结果存异议者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
小组直接反映或申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诉者进行复议,
网上公布复议结果。
5.推荐名单上报到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审定。经党政
联席会审议后上报学校。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纪律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
程严格的工作,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
件,规范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若有子女及亲属在本校就读且申请
推免者,必须回避。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不能在获取推免资格当届按时完成本
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
处分者;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
端行为者;科研失信行为;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
公正行为者;毕业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违反遴选基本条件者,
取消保送资格。
本工作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
日起执行。
— 9 —
针灸推拿学院
2025 年9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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