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202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9日
一、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学院设置监督、保密、违纪处理工作组,网络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对申请人的材料评议、复试考核工作。根据每批次复试申请人的数量,组织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包括组长1人、研究生导师若干名。每个复试工作组另配备秘书1人。
二、申请类型
学院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类别分为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两类。
(一)普通推免生:学院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申请人应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达到硕士研究生入学水平。
(二)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学院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符合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程序
(一)普通推免生申请人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院将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须在系统中予以回复。
(二)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填报志愿;国家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学院将通过该系统向审核通过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须在系统中予以回复。
(三)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的同时,还应向学院提供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核:1.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1份(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2.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1份;5.申请人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外语水平(托福、雅思、CET成绩单等)、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立功表彰退役军人的《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及立功表彰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可采用线上提交或线下提交的方式。线上提交的申请人,需将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打包后压缩(压缩文件命名为专业_姓名.rar),在复试前发往xnkdfxyyjs@163.com。线下提交的申请人,需在复试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307办公室(地点:东七A座法学院307教育教学办公室)。
四、复试考核
(一)复试形式:学院2026年普通推免生的复试采取线上方式。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复试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二)复试基本要求:1.申请人在复试前应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须在复试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进行“人证核验”。2.学院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钉钉视频会议平台(备用腾讯视屏会议平台)。3.申请人应遵守复试纪律,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4.申请人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1.复试采取面试模式。学院在复试前将安排专人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2.普通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3部分组成:申请材料评价(占10%)、专业面试(占80%)、其它(占10%)。申请人复试成绩核算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主要内容为:(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
(四)复试流程:1.复试当日申请人按照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名单分小组准备复试,申请人的复试次序随机选定、复试题目随机抽取。2.复试当日提前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在线候考,进入抽签排队流程。3.进入复试环节,申请人按复试工作人员提示进入线上复试会议室。4.复试过程不少于20分钟,为外语问答、专业课程问答、专家提问等。5.复试后,如申请人被学院确定为拟录取,需在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后的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定是否接受。
五、拟录取办法
(一)各专业根据复试批次按不同类别依申请人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外公示3日并同步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录检手续。经教育部录检合格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
(三)申请人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论何时,均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申请过程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者;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3.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者;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5.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拟录取后又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7.其它不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招生规定者。
(四)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时间安排
1.学院2026年接收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的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它
1.关于体检:申请人可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任意二甲及以上医院皆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学院公示复试结果后7日内现场提交或快递邮件到学院。收件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16-6089634,收件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东七A座法学院307教育教学办公室。
2.更多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招生版块(法学硕士培养招生板块:https://law.swust.edu.cn/yjszs/list.htm、法律硕士培养招生板块:https://law.swust.edu.cn/zs/list.htm)。
3.本细则由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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