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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2026-09-17 06:19 1209 来源:海文考研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5日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具有当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1. 我院各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接收推免生,详见《安徽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奖助政策
1. 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具体资助政策以我校当年的资助文件为准。
四、接收程序
1. 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我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学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收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4. 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5.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2)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6. 对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不按时接受通知的,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7. 对拟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1. 咨询电话:0555-2315336
2. 学院党委、纪委监督电话:0555-2315329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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