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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2026 接收预报名推免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组长
肖新喜
成员
倪楠、孙昊亮、韩利琳、曹燕
秘书
徐楠芝
(二)复试安排
具体事项
时间
地点(方式)
报到
9 月19 日
添加微信群
提交材料
9 月19 日
电子邮箱:xfdjjfxy@126.com
复试
9 月20 日
第一组:8:30 开始
第二组:8:30 开始
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腾讯会议(线上)
会议号在微信群通知
线下教室:雁塔校区三号教学
楼3511、3602 教室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推免拟招生人数
备注
经济法学
录取时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招录
情况、生源情况等综合考虑学
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
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
学
合计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 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120
分)组成,满分150 分。
(五)复试须
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电子版;
2.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
3.手写签名承诺书电子版;
4.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办法
1.复试通过的预报名考生,正式系统开通后根据考生排名、实际报名和名额
情况依次录取。
2.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复试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
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
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3.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复试量化总成绩必须大于90 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
格,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4.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应签订承诺书。
5.获得我校2025 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的推免生无需参加预报名复试。在推
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及时填报志愿,并在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后
及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6.已在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七)学院咨询电话
(八)学院复
议监督电话
(九)电子邮箱
jjfxytm2023@126.com
(十)预报名考生名单(见附件)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6年+经济法学院2026 接收预报名推免生实施细则.docx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6年+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6年接收预报名推免生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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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