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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提高人
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我院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
机制。
第二条根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程序与
办法》(校教发〔2025〕49号)的文件精神,为有效实施推免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第三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院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组员: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所在系的系主任、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
秘书:教学秘书
第五条院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
各类推免生条件审查、遴选推荐、投诉受理等工作。院遴选工作小组组成情况及遴选工作实
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推免基本条件
第六条推免生遴选对象仅限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
位学生)。
第七条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方案正常学
制规定的要求,必修课(含通识理论必修课其他类)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
或重修记录。
(三)勤信实验班学生计入学分绩点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通识理论必修课其他
类,以下简称“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本班型同年级排名前50%;其他学生,必修课加
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组)同年级中排名前30%。
(四)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第一外语为英语的,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
试(新标准425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
格证书。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八条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满分100分)和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统
计范围为前三学年学生所修必修课程(不含通识理论必修课其他类),素质评价成绩是根据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5个方面的
突出表现确定的综合评价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素质评价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权
重分别为80%和20%,即
综合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80%+素质评价成绩20%
同时,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需满
足如下条件: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
上军功,以服役部队出具的荣誉证书为认定依据;
(二)参加志愿服务:在校期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时间
超过1个月(等效时长160小时),以“志愿北京”记录为认定依据;
(三)到国际组织实习:在校期间,到国际组织实习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以实习单位
出具的实习证明为认定依据;
(四)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的与专业学科相关的
学术论文,以第一完成人获批的国家发明专利,论文和专利必须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为第一
署名单位;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
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竞赛获奖:作为团队中的本科生主要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期间的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或“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关于公布学科竞赛认定结果”所
包含的竞赛项目)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
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获奖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
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九条根据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
获奖等5个方面的突出表现可赋予的素质评价成绩见附件1。
第十条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学校按有
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第十一条学院依据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推免名额和专业情况进行分配,综合成绩排名是
名额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设置测控技术与仪器(含外培计划)、智能感知工程(勤信
实验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含外培计划)、双培计划(含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感知)、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新型平板显示))等四个专业(组)。
(二)当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推免名额小于学院推免的专业(组)数量时,全部申请学生
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获得推免名额。
(三)当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推免名额是专业(组)数量的1~3倍(计算取整数部分)时,
每个专业(组)的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申请者优先获得推免名额,然后其余申请者不分专业
(组)依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名;当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推免名额是专业(组)数量的4~6
倍(计算取整数部分)时,每个专业(组)的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的申请者优先获得推免名
额,然后其余申请者不分专业(组)依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名;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申请推荐学生干部推免的同学,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学
校学生干部推免遴选办法的相关要求。遴选工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推免生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推免工作安排,制定学院推免工作计划。
(二)成立院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内进行公布。
(三)个人申请。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四)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推免生基本条件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学
院组建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不少于5人),对学生的科研成果
(论文、国家发明专利等)、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其中,对科研论文、专利
等组织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
献。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从严把握。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
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五)学院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推免
名额分配原则,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六)在学院网站公示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
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重新进行公示。
(七)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经院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第六章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推免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
者参加当年推免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报备并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
第十五条对于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在第四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研究生预
录取资格:
(一)必修课程考试及考核出现不及格的;
(二)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三)毕业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附则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22级学生起开始施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学校最新相关通知不
一致,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院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院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
定。
附件1
学生素质评价的赋分标准
1、参军入伍服兵役
服役期间获得的荣誉等级
赋分
备注
特等功
因同一事迹获得多次立功嘉奖时,只取得分最高
的一项,不累加计算;入伍服兵役累加的最高成
绩为10分。
一等功
二等功
三等功
2、参加志愿服务
累计志愿服务时间
赋分
备注
12个月以上
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认定1个志愿服务活动;志愿
服务累加的最高分为10分
6-12个月(含)
3-6个月(含)
1-3个月(含)
3、到国际组织实习
累计实习时间
赋分
备注
12个月以上
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认定1个实习活动;实习累加
的最高分为10分
6-12个月(含)
3-6个月(含)
1-3个月(含)
4、科研成果
成果形式
成果类别*
赋分
备注
期刊论文
T
论文成果类别依据学校科研成果认
定有关办法进行认定;相近的研究成
果在不同期刊上发表,只取得分最高
的一项,不累加计算;科研成果累加
的最高成绩为35分。
A
B
C
D
国家发明专利
已授权
*T类:在专业领域产生颠覆性的重大研究成果;
A类:在专业领域有重大影响和重大贡献的研究成果;
B类:在专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和重要贡献的研究成果;
C类: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和贡献的研究成果;
D类:在专业领域有影响和贡献的研究成果。
5、竞赛获奖
奖项级别
获奖排名(以证书为准)
备注
国家级特等奖
同一类竞赛参加多次并获奖
的,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不
累加计算;无参赛队员排名的
比赛项目由指导教师排名;竞
赛获奖累加的最高成绩为35
分。
国家级一等奖
国家级二等奖
国家级三等奖
附件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学院
专业
贴
照
片
近期二寸免冠
正面照片
班级
姓名
性别
学号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外语语种
四级成绩
六级成绩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大学期间
主要奖励
和荣誉
参军入伍
服兵役情
况
科研成果
情况
竞赛获奖
情况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
况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经过本人认真思
考和审核,而且符合本人真实情况,如有不符,本人愿对此承担相关责任。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
基本条件
结论
审核项目
审核
1、应届本科毕业生(非专升本、第二学位学生)
2、非定向委培生;或定向委培单位已出具同意读研的证
明[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后]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或剽窃他人学术成
果情况
4、品行优良,未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必修课成绩合格且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
6、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总人数
7、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审核结论:(附完整成绩单)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院遴选
工作小组
意见
组长签字:(盖学院章)
年
月
日
校遴选
领导小组
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A4 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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