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苏州大学文学院推荐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政策、依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 年修订)》(苏大教〔2025〕50 号)
《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5〕17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机构
为加强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本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推荐与招生的公平竞争和科学选拔,选拔出优秀的本科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特成立文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2026 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
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及专业教师等11 人组成,
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曹炜、夏凤军
副组长:周生杰、阴浩
成员:赵曜、陈昌强、裘兆远、张蕾、朱钦运
秘书:许烨麟、丁小珊
二、工作过程
1.自学校发布推免工作方案之日起,召集全部有意参加推免申请的同学举行
推免工作动员会,全面传达学校推免工作会议精神,介绍推免政策,并接受学生
咨询。
2. 9 月3 日(周三)上午10:00 至9 月9 日(周二)下午15:00,推免申请条
件若与学校通知、实施办法一致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
(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
并上传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及推免申请承诺书。同时,通知学生将以上材料的
纸质版提交至学院。
3.9 月2 日(周二)下午17:00 前,向教务处报送实施细则。
4.《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
年修订)》(苏大教〔2025〕50 号)第十五条规定:“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
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
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9 月5 日前,工作人员和老
师向学院纪检书记报备,学生报备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报备。学院于9
月4 日前公布实施细则(含工作组名单、指标分配、回避报备情况)。
5.9 月5 日(周三)下午16:00 前,教务秘书完成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
6.9 月10 日,学院开展综合测评,确定拟推荐学生初选名单。
7.9 月12 日(周五)中午12:00 前,教学秘书向教务处报送初选名单(含候
补)并公示。
三、综合评价及遴选办法
1.成立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与专家小组。
2.文学院推免指标分配情况:(1)基地班17 人;(2)汉语言文学师范20
人(含农师1 人);(3)汉语国际教育4 人;(4)秘书学2 人;(5)学院报
送候补名单1-2 人,递补指标不分专业,按照专业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选择。
3.以综合评价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标准。
4.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 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
分100 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并完成两年兵役(20
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 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 分)、科研成果
(最高30 分)、竞赛获奖(最高30 分)等。注:综合评价时GPA 采用“学习过
程成绩排名”,必要时查看“学习过程成绩排名”内3 到4 位小数。综合评价成绩
相同时,排名依据GPA 而定。
5.综合测评时间安排:
9 月5 日(周三)下午16:00 前,教务秘书导出申请资格学生名单、发展素
质证明材料、成绩;
9 月5 日(周三)下午16:00 前,向领导小组报送名单及纸质材料;
9 月10 日,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材料,对照《苏州大学文学
院推免加分细则(2026 届)》(附件1),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和遴选工作。审核鉴定过程中,如有必要,学院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答辩,答辩
全程录音录像。审核专家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
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6.学生申诉渠道
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如有任何异议,须实名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向学院推免领
导小组反映问题,领导小组协商后予以答复,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658800506,
邮箱3082865573@qq.com。对学院解释存疑的,可实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联
系方式:电话67163652;邮箱xlhu@suda.edu.cn。
苏州大学文学院
2025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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