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9日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共5个专业,总计10人)
1.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 2人
2. 070200物理学 — 2人
3. 080300光学工程 — 2人
4.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2人
5.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 2人
二、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5.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推免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水平满分20分,专业素养满分40分,综合素质40分。
2. 复试采取线上面试形式,复试专家组对学生的英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并现场打分。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规则
1. 依据复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成绩+专业素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2. 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英语水平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不予拟录取;
(2)“专业素养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
(3)“综合素质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不予拟录取;
(4)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于24小时内在“推免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学校有权取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五、材料要求
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须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1. 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 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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