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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化学系关于推荐2024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根据《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3
年9月修订)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
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化学系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
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
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
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符合专业培养方案中不同多元发展路径关于推免资格的要求。
(3)普通本科生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 分,四年制港澳台侨学生已修学分
数不少于100 分。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不低于2.8。
(4)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
成绩425 分、托福成绩59 分、雅思成绩5.5 分要求之一。
2.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尚在境外交流学习或正在部队服役、且符合推免生
推荐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参加推荐和选拔(有特别规定的专项类
别推免生除外)。
3.“强基计划”学生根据转段考核结果另行安排报名,前期退出“强基计划”
学生不再具有推免资格。
4.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
遴选。
二、推免生推荐名额
化学系拟推荐2024 届推免生33 人,最终名额以学校发布计划数为准。
三、推免生工作小组设置
化学系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
书记、导师代表、专业主干课程任课教师代表、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辅导
员等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制定并发布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推免名额安
排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推荐工作。
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周鸣飞
成员:马蔚纯、李巧伟、李伟、王文宁、侯军利(纪检委员)、秦枫、孙兴
文、乔亮、张文妮、单喆、张宁、王晓康
其中,化学学科专家组成员为:周鸣飞、李巧伟、李伟、王文宁、侯军利(纪
检委员)、孙兴文、乔亮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 月18 日,化学系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以及化学系推免生推荐
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本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
在化学系网站和布告栏(江湾校区化学楼、邯郸校区化学楼)公示10 个工作日。
2.9 月20 日前,学生在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完成推免生推荐资格申
请报名后,将相应附件材料(包括国际组织实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竞赛获奖证
书原件和复印件、主力队员书面确认书;优秀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首
页及作者贡献陈述页;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证书;承担项目任务书等)提交给系本
科教务员老师。同时,所有申请人需填写并提交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正在修
读课程列表(附件2)。材料提交地址:邯郸校区化学楼124 室,电话:65642794。
3.9 月21 日左右,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4.9 月24 日前,化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
(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
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化学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化学系推荐名单
汇总表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5.9 月26 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推免生
推荐名单。
6.9 月28 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
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进行政策审核。
五、推免生遴选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
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对于符合推免生报名条件的申请人,以申
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
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附件1)折算为百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课程原则上要求已修读完高等
数学A 或B、大学物理A 或B、普通化学(上、下)、物理化学A(Ⅰ-Ⅲ)、分
析化学AⅠ-Ⅱ、有机化学A(Ⅰ-Ⅱ)、谱学导论、无机化学、普通化学实验、
无机化学和化学分析实验Ⅰ-Ⅱ、合成化学实验(上、下)、仪器分析和物理化
学实验A 上、物理化学实验(上)等数理及化学主干课程或对应荣誉课程,并获
得学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以下课程类别
次序(专业核心教育课程、大类基础课程),依据对应类别绩点高低排序。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潜
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
导向的因素,作为“加分项目成绩”,计入遴选总成绩。相关原则如下:
(1)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
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
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化学学业相关的学术论
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申请人经答辩鉴定后可获最多5 分,对申请
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科研成果加分由化学学科专家组认定。认定结果由学校核定。
(2)参加相关竞赛(活动)表现优异。①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
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 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
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
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答辩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
最多5 分;多人项目由化学系学科专家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
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 分。竞赛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
工作管理办法》2023 年9 月附录调整范围为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
分。学科竞赛加分由化学学科专家组认定。认定结果由学校核定。
②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
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 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 分。本
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③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
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
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
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具备出众的综合发展潜力。化学系倡导加强对申请人本科阶段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潜力的多元评价,综合品德表现、主干课程和荣誉课程等学
习表现、科研潜能等,制定综合发展潜力评定标准。具备下述情况的申请人需填
写“综合发展潜力”评定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经化学系学科专家
组评定,学校核定,最多可获5 分。
①取得不少于4 门且等第为A-以上(含A-)荣誉课程的成绩的申请人可获2
分。
②在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总决赛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
答辩评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加分细则与《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
法》列出的竞赛一致。
③每个校级科研项目(䇹政、望道、登辉、曦源)结题并获评优秀可获2 分。
多人承担的项目由化学系学科专家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
其可获分值。
④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可
获4 分。
(4)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
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 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 分。本
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5)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
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
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 分。
(6)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
实习成果评估,经推免生工作小组推荐,学校核定,申请人可获最多3 分。国际
组织实习任务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https://gj.ncss.cn/gjzzjs.html 发布的信息为准。
4.获得系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应不低于55 分。
5.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六、其他
1.留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由院系参照上述推荐报名条件和程序
要求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
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后续录取工作。
2.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一经自
主报名并被确定为推荐名单,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可将其失信行为告知其另选
攻读学位的单位或导师。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
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
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3.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
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4.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
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需要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请参见《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实施办法》(2023 年9 月修订)。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的。
5.推免生报名、注册、缴费等后续程序待教育部发布具体时间点后,另行通
知。
七、推免期间化学系细则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
政策咨询:邯郸校区化学楼124 室,联系电话:65642794
意见反映:江湾校区化学楼A6000 室,联系电话:31249172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化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3 年9 月17 日
附件1: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
GPA 区间*
换算公式
综合成绩
总成绩
3.7 - 4
=100-(4-GPA)/0.3*11
89.00 - 100.00
62.30 - 70.00
3.3 - 3.69
=89-(3.7-GPA)/0.4*5
84.00 - 88.88
58.80 - 62.21
3 - 3.29
=84-(3.3-GPA)/0.3*3
81.00 - 83.90
56.70 - 58.73
2.7 - 2.99
=81-(3-GPA)/0.3*4
77.00 - 80.87
53.90 - 56.61
2.3 - 2.69
=77-(2.7-GPA)/0.4*3
74.00 - 76.93
84.00 - 88.88
58.80 - 62.21
3 - 3.29
=84-(3.3-GPA)/0.3*3
81.00 - 83.90
56.70 - 58.73
2.7 - 2.99
=81-(3-GPA)/0.3*4
77.00 - 80.87
53.90 - 56.61
2.3 - 2.69
=77-(2.7-GPA)/0.4*3
74.00 - 76.93
51.80 - 53.85
2 - 2.29
=74-(2.3-GPA)/0.3*4
70.00 – 73.87
49.00 - 51.71
附件2:正在修读课程列表
附件3:“综合发展潜力”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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