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结合艺术学院学科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外语考试成绩)。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经学院组织相关学生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考察认可后,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且成绩优异的)。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有关专门文件要求。
二、申请程序
1、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在2019年9月28日-9月30日,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同时将个人作品电子版发至艺术学院教务科文老师邮箱wenjing@ruc.edu.cn(仅实践类专业考生提交作品,本校推免生和报考艺术学专业理论研究方向的推免生不用提交作品)。
2、学院将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复试无效。
3、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须于2019年10月8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持复试通知和有关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三、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应级别外语类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或展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80分、外语听力和口试20分),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五、组织接收
1、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2、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学院上报的拟接收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汇报,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最终的接收结果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
4、硕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
六、其它事项
1、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2、学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3、艺术学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4、本办法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516258 文老师(wenjing@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