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15
一、复试名单
经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接收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艺术学院2026年度推免材料及网上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审核后,同意以下同学参加我院推免复试(排名不分先后):
| 推免申请ID | 姓名 | 复试方向 |
|---|---|---|
| SQ202506958 | 李梦涵 | 歌剧表演 |
| SQ202514563 | 何湘亿 | 歌剧表演 |
| SQ202519448 | 刘姝含 | 歌剧表演 |
| SQ202521207 | 申泚溦 | 歌剧表演 |
| SQ202516018 | 唐雨琦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 SQ202528546 | 柳雨杨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 SQ202515684 | 姜洋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 SQ202532690 | 索妮娅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二、复试规则
1. 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完成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符合要求的外语成绩证明原件以及相关获奖材料的原件,出示并提交至我院工作人员审核。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
三、复试内容
1. 歌剧表演方向:复试成绩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部分:
(1)外语测试。
(2)演唱:考生自选三首声乐作品,作品要求:外国歌剧咏叹调作品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作品一首;中外艺术歌曲任选一首。所有作品须用原文演唱,请考生自带钢琴伴奏。
(3)朗诵:朗诵内容以考生演唱的三首声乐作品唱词为材料范围,考生对考官随机指定的唱词片段进行朗诵。
(4)视唱:考生随机抽取音乐材料进行演唱。
2. 艺术创意与制作方向:复试成绩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部分:
(1)外语测试。
(2)个人简述。
(3)抽题回答(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
(4)现场问答(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 复试内容 | 专业方向 | 时间 | 地点 | 候场室 |
|---|---|---|---|---|
| 资格审核 | 歌剧表演 | 9月19日 13:30-14:00 | 资源东楼1233 | 无 |
| 资格审核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9月19日 8:30-9:00 | 红六楼 108 | 无 |
| 面试 | 歌剧表演 | 9月19日 14:00-16:00 | 资源东楼1239 | 红六楼 108 |
| 面试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9月19日 9:00-11:00 | 红六楼 215 | 红六楼 108 |
五、待录取相关工作
1. 被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2. 院系的待录取名单经全部推免生确认完毕后,将在10月20日前完成上网公示。推免生可登录艺术学院网站或研究生院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含)分以上;
3. 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一、复试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 推免申请ID | 姓名 | 复试方向 |
|---|---|---|
| SQ202506958 | 李梦涵 | 歌剧表演 |
| SQ202514563 | 何湘亿 | 歌剧表演 |
| SQ202519448 | 刘姝含 | 歌剧表演 |
| SQ202521207 | 申泚溦 | 歌剧表演 |
| SQ202516018 | 唐雨琦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 SQ202528546 | 柳雨杨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 SQ202515684 | 姜洋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 SQ202532690 | 索妮娅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二、复试规则
1. 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完成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符合要求的外语成绩证明原件以及相关获奖材料的原件,出示并提交至我院工作人员审核。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
三、复试内容
歌剧表演方向:复试成绩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部分:
1. 外语测试。
2. 演唱:考生自选三首声乐作品,作品要求:
(1) 外国歌剧咏叹调作品一首
(2) 中国歌剧咏叹调作品一首
(3) 中外艺术歌曲任选一首
所有作品须用原文演唱,请考生自带钢琴伴奏。
3. 朗诵:朗诵内容以考生演唱的三首声乐作品唱词为材料范围,考生对考官随机指定的唱词片段进行朗诵。
4. 视唱:考生随机抽取音乐材料进行演唱。
艺术创意与制作方向:复试成绩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部分:
1. 外语测试。
2. 个人简述。
3. 抽题回答(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
4. 现场问答(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 复试内容 | 专业方向 | 时间 | 地点 | 候场室 |
|---|---|---|---|---|
| 资格审核 | 歌剧表演 | 9月19日 13:30-14:00 | 资源东楼1233 | 无 |
| 资格审核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9月19日 8:30-9:00 | 红六楼 108 | 无 |
| 面试 | 歌剧表演 | 9月19日 14:00-16:00 | 资源东楼1239 | 红六楼 108 |
| 面试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9月19日 9:00-11:00 | 红六楼 215 | 红六楼 108 |
五、待录取相关工作
1. 被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2. 院系的待录取名单经全部推免生确认完毕后,将在10月20日前完成上网公示。推免生可登录艺术学院网站或研究生院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含)分以上;
3. 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一、复试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 推免申请ID | 姓名 | 复试方向 |
|---|---|---|
| SQ202506958 | 李梦涵 | 歌剧表演 |
| SQ202514563 | 何湘亿 | 歌剧表演 |
| SQ202519448 | 刘姝含 | 歌剧表演 |
| SQ202521207 | 申泚溦 | 歌剧表演 |
| SQ202516018 | 唐雨琦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 SQ202528546 | 柳雨杨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 SQ202515684 | 姜洋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 SQ202532690 | 索妮娅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二、复试规则
1. 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完成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符合要求的外语成绩证明原件以及相关获奖材料的原件,出示并提交至我院工作人员审核。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
三、复试内容
歌剧表演方向:复试成绩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部分:
1. 外语测试。
2. 演唱:考生自选三首声乐作品,作品要求:
(1) 外国歌剧咏叹调作品一首
(2) 中国歌剧咏叹调作品一首
(3) 中外艺术歌曲任选一首
所有作品须用原文演唱,请考生自带钢琴伴奏。
3. 朗诵:朗诵内容以考生演唱的三首声乐作品唱词为材料范围,考生对考官随机指定的唱词片段进行朗诵。
4. 视唱:考生随机抽取音乐材料进行演唱。
艺术创意与制作方向:复试成绩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部分:
1. 外语测试。
2. 个人简述。
3. 抽题回答(每位考生可随机抽取两道题,选择其一回答。抽题后可给予一定准备时间,但不得查阅任何资料)。
4. 现场问答(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 复试内容 | 专业方向 | 时间 | 地点 | 候场室 |
|---|---|---|---|---|
| 资格审核 | 歌剧表演 | 9月19日 13:30-14:00 | 资源东楼1233 | 无 |
| 资格审核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9月19日 8:30-9:00 | 红六楼 108 | 无 |
| 面试 | 歌剧表演 | 9月19日 14:00-16:00 | 资源东楼1239 | 红六楼 108 |
| 面试 | 艺术创意与制作 | 9月19日 9:00-11:00 | 红六楼 215 | 红六楼 108 |
五、待录取相关工作
1. 被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2. 院系的待录取名单经全部推免生确认完毕后,将在10月20日前完成上网公示。推免生可登录艺术学院网站或研究生院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含)分以上;
3. 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26年+艺术学院2026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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