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01
一、推免生拟录取名额
1.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专业学位)接收推荐免试生。
二、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和初审条件
1.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2. 初审考虑如下条件:既往学业表现,包括基础骨干课成绩、外语成绩、所获奖励、是否有作为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等。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2. 复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按笔试分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4. 考核内容:
(1)汉语言文字现象分析;
(2)文学文化基础知识;
(3)普通话水平、教师潜质;
(4)外语听说能力。
四、复试时间
1. 复试时间定于9月,笔试时间为9月,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 复试名单预计于9月前在院网公布。
3. 复试具体安排等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五、申请材料、办法及截止时间
1. 申请材料依据《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校本部)》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个人陈述;
(3)专家推荐信3封,需要3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
2. 上述第(1)至(6)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3.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4. 请注意: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上述顺序排列后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再寄送。信封封面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专业、手机号。
5. 电子版材料,请将申请材料扫描(推荐信除外),按上述要求排序、打包,将材料命名为“硕士推免+姓名”发送到邮箱hyzs@pku.edu.cn。
6. 特别提示:网报申请和材料寄达都完成才是有效申请。全部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的“本科成绩单”如暂无法提供盖有学校教务部公章的正式成绩单,可先提交一份盖有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并尽快补发正式成绩单。
六、申请截止时间
1. 电子版申请材料应于9月前发送到hyzs@pku.edu.cn。
2. 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9月前寄达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
3.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闪送或同城急送。
4. 纸质版申请材料应与电子版申请材料保持一致。
5.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邮寄请使用EMS或顺丰,以保证寄达学院。
6. 面交材料(仅针对北京大学校内学生)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七、待录取与公示
1.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 推免生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站查询公示名单。若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提出。
八、复审与录取
1.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九、招生咨询
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rszsb@pku.edu.cn
2.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
电子邮件:hyzs@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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