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一、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7. 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8. 医学临床学科(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9.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学、儿科学等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10. 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附属第七医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学科专业方向如下:
一、硕士生
|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备 注 |
|---|---|---|---|---|---|
| 学硕 | 1001J2 | 分子医学 | 69 | 不分方向 | |
| 学硕 | 100210 | 外科学 | 69 | 不分方向 | |
| 学硕 | 1002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69 | 不分方向 | |
| 学硕 | 100217 | 麻醉学 | 69 | 不分方向 | |
| 学硕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69 | 不分方向 | |
| 学硕 | 100706 | 药理学 | 69 | 不分方向 | |
| 专硕 | 105109 | 全科医学 | 69 | 不分方向 | 住培联合培养(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
| 专硕 | 105500 | 药学 | 69 | 不分方向 |
二、直博生
|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备 注 |
|---|---|---|---|---|---|
| 学博 | 100210 | 外科学 | 41 | 外科学(普外) | |
| 学博 | 100210 | 外科学 | 42 | 外科学(骨外) |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我校最终公布的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请于2025年9月24日24:00前将以下材料整合为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zsqyyjsk@mail.sysu.edu.cn,邮件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2026年推免生报名材料”,并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OC2YaUi.aspx#(注意:提交邮件完整材料并同时完成问卷填写才算报名成功):
1. 个人简历(限1页);
2.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 加盖有效注册印章的在校学生证扫描件;
4. 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及成绩总评证明扫描件;
5.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6. 公开发表的文章扫描件(需标注出个人姓名);
7. 负责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扫描件(含项目书盖章页、参与人信息页);
8. 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9.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10. 其他辅助材料等。
参加过附属第七医院2025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同学,如无补充材料,可以不再提交,但必须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研究生科。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系统预计于2025年9月22日开通报名功能。
1. 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 2025年9月28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网址:https://yz.chsi.com.cn/)。
3.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2025年9月24日17:00。
4. 复试名单确定日期:2025年9月25日。
5. 我院将于2025年9月28日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电话及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复试通知并及时在系统确认参加复试。
五、初审与考核
(一)我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并择优确定拟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
(二)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以及综合素质及能力。
1. 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 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3. 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4. 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录取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我院存档。
1. 各学科、专业的录取方式: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对于报考人数充足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对于报考人数不足的招生学科、专业,可向其他生源充足的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复试录取,但须符合报名条件。院内跨学科专业调剂须重新复试,二级学科内调剂可免复试。调剂复试和拟录取推免生的名单均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体检: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须进行体检。我院拟录取的本校生可在本校北校区门诊部体检,体检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前;外校推免生自行在本人所属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附件2)于2025年9月28日前寄送至我院研究生科。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确认待录取名单。请考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不按时进行待录取确认者不予录取。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4. 拟录取的本校免试研究生,须签署《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附件3),于2025年9月28日前寄送至我院研究生科。
5. 推免生在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伪造材料或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其录取资格的重要信息,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6. 未尽事宜,以中山大学有关规定为准。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相关说明
1. 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 若上级部门在2026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九、联系方式
邮政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
附件:
1.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2. 中山大学拟录取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2025版).docx
3. 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docx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研究生科
【附件·其他】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1. 文件名称: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docx
2. 适用对象:已获得202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 承诺书内容:
本人_________,学号_________,系中山大学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级学生,自愿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山大学______级研究生。现已被拟录取为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_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本人已知悉学校关于“已获得202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签署《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现郑重向学校承诺:本人将按规定入读,不放弃2026年推免攻读研究生拟录取资格。若违背以上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 签署栏:
承诺人签名: 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2026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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