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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关于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补报名的通知

2026-09-17 05:29 1374 来源:海文考研

中山大学法学院关于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补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9
一、名单人数
总计25人,分专业/方向拟接收明细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方向名称 方向代码 拟接收人数
法学 030100 法学理论 01 1
法学 030100 法律史 02 1
法学 03010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 2
法学 030100 国际法学 09 3
法律(非法学) 035101 涉外律师 02 8
法律(法学) 035102 涉外律师 02 4
法律(法学) 035102 国际仲裁 03 6

二、涵盖专业/学院
法学(030100):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
法律(非法学)(035101):涉外律师
法律(法学)(035102):涉外律师、国际仲裁
三、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7. 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四、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2. 学生证扫描件,应包含学生证盖学校钢印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若学生证为电子卡,或学生证有部分学期未注册,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3. 申请人成绩单原件扫描件(须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
4. 成绩排名证明原件扫描件(须由院系审核盖章)。
5. 外语成绩证明原件扫描件(选择一项提交即可)。
6. 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不超过三项)。
7.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本科在校期间能体现本人研究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研究报告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请流程
1. 推免生的补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2.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8日24:00。
3. 申请人须根据上述第三点“申请材料”所列顺序将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报名法律硕士请发送至 shezm@mail.sysu.edu.cn,报名法学硕士请发送至 yaojinf@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专业+推免报名材料”。
六、初审与考核
1. 我院将根据补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
3. 复试预计在10月12-15日线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进一步确认推免生资格,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5. 考核以现场面试(线下)方式进行,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均按方向分别进行考核。
七、联系方式
法学硕士联系人:姚老师,电话 020-39332875,邮箱 yaojinf@mail.sysu.edu.cn
法律硕士联系人:佘老师,电话 020-84115891,邮箱 shezm@mail.sysu.edu.cn
八、其他重要说明
1. 每位申请人仅可申请一个专业,且仅可申请一个方向。
2. 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3. 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4. 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方向名称 方向代码 拟接收人数
法学 030100 法学理论 01 1
法学 030100 法律史 02 1
法学 03010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 2
法学 030100 国际法学 09 3
法律(非法学) 035101 涉外律师 02 8
法律(法学) 035102 涉外律师 02 4
法律(法学) 035102 国际仲裁 03 6

九、拟接收人数明细
本次补报名拟接收推免生共计 25 人,涵盖专业及方向如下:
1. 法学(专业代码 030100):法学理论方向(方向代码 01)拟接收 1 人;法律史方向(方向代码 02)拟接收 1 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方向代码 03)拟接收 2 人;国际法学方向(方向代码 09)拟接收 3 人。
2. 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 035101):涉外律师方向(方向代码 02)拟接收 8 人。
3. 法律(法学)(专业代码 035102):涉外律师方向(方向代码 02)拟接收 4 人;国际仲裁方向(方向代码 03)拟接收 6 人。
十、排名与考核方式
1. 我院将根据补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
3. 复试预计在 10 月 12-15 日线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进一步确认推免生资格,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4. 考核以现场面试(线下)方式进行,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均按方向分别进行考核。
十一、公示期
本次补报名及录取相关结果将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公示,具体公示时间以系统通知及我院后续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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