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药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9
一、学院概况与招生计划
1. 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前身为仁济医院制药专修学校,由加拿大人米玉士博士创建于1918年,是全国公认的药学老五院校之一,也是我国最早开展药学教育和最早设立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的单位之一。
2. 药剂与药理学2025年QS排名位列全球第89位;药学专业和临床药学专业2025年软科均获评A+,其中临床药学专业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第1,药学专业第4;药理和毒理学2025年ESI最新排名全球第25位(相对位次0.185‰)。
3. 学院现有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临床药学、药事管理学、天然药物化学等9个学科点招收博、硕士研究生,其中药剂学为国家重点学科、药物化学为四川省重点学科。
4. 2026年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名左右,其中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80名左右。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来自高水平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接收专业
1. 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尚未公布,可参照“四川大学2025年推免(含直博)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网址:https://yz.scu.edu.cn/sszyml/tmsml。
2. 各学科实际接收人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凡有意报考我院2026年推免(含直博生)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点击以下链接完成预推免报名:https://yz.scu.edu.cn/xly/login/
预推免网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24:00。
已经注册本院今年夏令营的申请人需重新网上报名,使用夏令营账号、密码登录即可,无需重新注册。
2. 申请人需交验材料(在四川大学预推免系统的附件中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预推免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需在系统报名完成后方可生成,在申请表盖章后,再将以下材料合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2)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推免排名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5)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还需提交《四川大学2026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合成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姓名”),上传到报名系统。
3. 我院将于2025年9月12日左右在预推免报名系统中完成资格审核,凡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我院的预推免复试,本次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
4. 请申请人务必在系统中自行查询(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者可加群),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9月15日中午12点前申请加入“华西药学2026年推免”QQ群,QQ群号:472771385,申请加群验证为“报考专业-姓名-身份证后六位”。
5. 请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于2025年9月16日上午8:30-10:00至四川大学华西校区华西第六教学楼204室报到,并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6. 复试:
1)复试预计统一安排在9月16-18日,由学院各学科点负责。请申请人尽快联系我院导师。学院各学科点将建立QQ小群,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安排等。
2)复试采用线下形式,请申请人准备PPT个人展示(5分钟),具体安排学院QQ群另行通知。
3)复试成绩将作为入学新生的奖助金评定依据。
7. 9月底,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学校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申请人的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后续复试、拟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反馈确认并及时完成录取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各研究方向推免指标接收完成后将不再接收。
五、奖助学金
1.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
2. 校友、优秀企业捐赠专为本院学生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米玉士教育基金、科瑞德研究生会议交流基金、康弘、科伦、卫材等企业奖助学金。
六、咨询、联系方式
教学管理科:028-85503407(乔老师)
七、举报受理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申请人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八、其他事项
1. 申请人最终未取得在读学校推免资格的不予录取。
2. 申请人不能按学院的要求完成复试各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
3.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4. 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资格。
6.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7.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我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招生文件、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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