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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发布日期:2025年9月3日

2026-09-17 05:16 1242 来源:海文考研

发布日期:2025年9月3日
京联商〔2025〕7 号
关于印发《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部门、各专业:
经学院2025 年9 月3 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联
合大学商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2025 年9 月3 日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加
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激励在校
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
件精神及《北京联合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学校推免管理办法”),结合
学院办学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
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学位)的推免工作。
第三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全面考核,综合
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推免生选拔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
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
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注重考
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
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院推
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
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
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专业负责人、参与推免年级辅导员、学
院教授委员会主��、课程委员会副主任、教务办公室负责人、纪
检部门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实
施学院的推免工作,包括制定实施细则、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成绩核算、确定初选名单公示、报送推荐材料等推免生遴选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小组,由
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
室、团委、科技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各系教学副主
任组成。审核小组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
核鉴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
等推免工作相关材料。
第三章 推荐条件
第六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向
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课程
(均以第一次正考成绩为准;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经过处理
的“政策生”成绩还原后计算)的学分总平均绩点在3.0 以上,
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30%以内,所有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
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
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第七条 推免综合成绩评价方法。
对符合推荐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
组织开展综合成绩评价,所有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均需参加学生
所在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法。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按综合成绩排名,分值
相同时按照学业成绩排名,学业成绩相同时按照必修课平均成绩
排名。
综合成绩按下面公式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
(二)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
课程(均以第一次正考成绩为准;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经过
处理的“政策生”成绩还原后计算)平均成绩计算。学校推免工
作启动时,课程有缓考的,按0 分计算。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计入学业
成绩的课程按照上面说明执行)。
(三)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学术
论文类、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志愿服务
及其他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为各类
素质加分之和,总分上限为1.0 分,超过1.0 分按1.0 分计算。
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同一类别
成果取最高分值,不重复计算。具体见下面附表。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项目及标准
类别
具体项目与要求
加分值
认定依据与备注
1.学术论文类
1. 在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
心、CSSCI、CSCD、SCI、
SSCI、EI 期刊)上以独立作
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
关的科研论文。
0.8 分/篇
1.需提供期刊原件、检索证明。录用通
知(未见刊)不予认定。
2.“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最新版的
目录为准。
3.共同一作仅排名第一的学生可申请。
4.在增刊、副刊、会议论文集等发表的
论文不予认定。
5.与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论
文不予认定。
6.论文的通讯作者原则上为本校在职教
师。
2.学科竞赛类
(主力成员指团队
排名前三位)
1.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
相关的国家级学科竞赛(全国
赛)获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0.8 分
1.竞赛范围:以学校教务处每年发布的
“学科竞赛奖励认定项目名录”和学校
团委认定的竞赛为准,不在名录内的竞
赛不予认定。
2.奖项等级:以竞赛官方颁发的证书或
正式文件为准。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3.团队加分:团队获奖,所有主力成员
按该项分值同等加分。
4.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竞赛同级别奖项加分增加0.2
分。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上述国
家级竞赛获二等奖(银奖)。
0.6 分
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
战杯”竞赛同级别奖项加分增加0.2 分。
3.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上述国
家级竞赛获三等奖(铜奖)。
0.4 分
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
战杯”竞赛同级别奖项加分增加0.2 分。
4.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奖项
级别不得低于国内国家级三
等奖的要求。
另行审定
由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小
组初步认定,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3.参军入伍服兵役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服役期
满退役。
1.0 分
需取得我校本科生正式学籍后参军入
伍,并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
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
人员,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按国家政
策执行)。
类别
具体项目与要求
加分值
认定依据与备注
4.国际组织实习
在校期间到重要政府间国际
组织(如联合国、世界银行等)
正式实习,实习期不少于3
个月。
0.3 分
由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认定并出具证明,
同时提供实习录用函、实习鉴定证明等
官方材料。
5.志愿服务
在国家级重大活动(如奥运
会、冬奥会、世博会等)中担
任志愿者。
0.3 分
由校团委认定并出具证明。
第四章 名额分配
第八条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各
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原则上以
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主要测算依据,综合考虑国家急需紧
缺人才、学校学科发展重点、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各专业既往国
内考研率等,统筹考虑学院各专业实际分配推免生名额。
第九条 各专业按分配名额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综合
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和候补人选。如有同学放弃推免生资格,
推免生资格向本专业的同学依次顺延。在多专业之间统筹分配的
名额,在相应专业间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荐人选和候补人
选。如有同学放弃推免生资格,推免生资格在该统筹范围内依次
顺延。
第五章 推荐程序
第十条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通知、学校推
免管理办法和学院推免生推荐名额,制定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
细则及推荐名额分配方案,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备案。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面
向学院应届毕业生发布年度推免工作通知、实施细则和推荐名
额。
第十一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提交“北京联合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
料,对弄虚作假学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按学校规定进
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申请时应
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
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根
据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按照综合成绩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同
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1 比例确定候补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
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的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
内公示3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和调查处理。公示结束后,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等材料报学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 对申请推免学生有综合素质评价加分项目的由综
合素质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小组审核,对加分项目材料及内容进行
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必要时组
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鉴定答辩全程要录
音录像,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综合评价
加分项目,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
成果不纳入加分项。
第六章 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推免工作的原则、标准、方
法、程序、名额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讨
论决定,并纳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题。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推免
名额、综合排名办法、拟推荐名单等,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严处违规行为。学院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全院师
生和社会监督,学院纪检部门受理相关问题举报,对违纪违规工
作人员报学校纪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
利益相关学生报名参加推荐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
报名参加推荐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荐时也应主动向学
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荐相关工作人
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
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十七条 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三)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
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
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第十八条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
国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不得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
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违约责任自负。教务部门将不为这
类学生的出国、就业等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申请学生需
签署“北京联合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上级部门
如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文件执行。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 年9 月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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