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保证推荐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推荐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殷敬伟 于兴武
副主任:周 天 王嘉男
成 员:朴胜春 时胜国 李 琪 蓝 宇 梁国龙 乔 钢 孙大军
秘 书:高明生
2.学院成立不少于7人的推免评审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
二、 推免类型及名额分配
1.推免类型: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
2.名额分配:学院根据学校下拨的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名额,按照电子信息工程(水声)和水声工程两个本科专业在读学生人数,按比例划分各专业推免名额(如无法按比例分配的名额,则由两个专业候选人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获得);个性化人才推免名额不按照专业划分。
3.申请推免学生只可在三类推免类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毕业专业为水声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水声)的陈赓班学生可参加学院的个性化人才推免资格选拔工作。
三、 申报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4.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二)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申报要求
1.学分与成绩要求
(1)在校期间前六学期所修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综合平均学习成绩优异,且满足以下条件:
①前六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均为首次考试通过;
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已获得学分应≥6学分;
③专业选修课程已获得学分应≥2学分。
(2)课程的成绩计算:
①前六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均参与综合平均学习成绩计算;
②学生选择满足专业选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以上的任何学分的课程成绩进行成绩核算;但如参加成绩核算的课程中有首次成绩为不及格的,则该门课程的成绩按原始成绩参与核算。
(3)凡参加学校自主考试的学生在成绩核算时,按原始成绩和自主考试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算。
2.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成绩核算方法:
总评分=综合平均学习成绩+课外学术类加分+社会、文体类加分。
加分类型及要求:
(1)课外学术类加分:学生在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含竞赛、学术论文、专利及托福、雅思考试),由水声工程学院推免工作评审委员会认定;
(2)社会、文体类加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在省级(或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和体育部负责认定;
(3)同一学生各项加分总和上限为3分,其中社会、文体两类加分之和上限为1.5分;课外学术类各项加分分值详见附件2。
3.拟申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的学生除满足学优推免的条件外,还须获得学院导师的同意接收意见,方可获得推免资格。
(三)个性化人才推免申报要求
1.成绩要求
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的学生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须在65分以上(含65分),必修课无尚未通过课程。
2.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团队参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前5名、省级二等奖前4名、省级三等奖前3名有效)。学生参加的学术科技创新竞赛最多认定5项,由学校相关部门认定;
(2)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论文、专利等其他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参照附件7),由学院审核,总加分不少于40分者可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其中,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院负责认定,论文、专利等由学院负责认定。
3.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的同学须提供《水声工程学院个性化人才推免资格审查表》。
4.个性化人才推免成绩核算方法:
总评分=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20%+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获奖得分(含学院个性化推免学术研究得分)*40%+现场答辩得分*40%。
注: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获奖得分(含学院个性化推免学术研究得分)以当年申报个性化最高得分者进行归一化处理,最高得分为100分;现场答辩得分满分为100分。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评选办法
1.申报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的学生按照本科专业依据总评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如出现分数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分数相同学生须进行现场答辩,由推免评审小组以投票方式决定推荐人选。
2.申报个性化人才推免的学生,由学院推免评审小组组织现场答辩评审,重点对学生的科技创新与学术研究水平、科研潜质及专业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和打分。依据申报者总评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获得个性化人才推免资格。每位学生现场汇报时间3分钟。
(二)时间安排
(1)9月12日 学院网站公布水声工程学院推免细则。
(2)9月12-15日 保研成绩核算
(3)9月16日 政策宣讲,组织学生分类报名。
(4)9月17日 报名学生材料公示,时间8:30-11:00
地点:水声楼304室。
(5)9月18日 申请个性化人才推免人员现场答辩,答辩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9月20-22日 学院网站对拟获得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个性化人才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本实施细则由水声工程学院推免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参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推荐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往学院所发文件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水声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2日
附件1.水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水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平均学习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考查课成绩按: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30分、缺考为0分)。
附件2.水声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课外学术类加分(含竞赛、学术论文、专利及托福、雅思考试加分标准)
序号 | 竞赛名称 | 所获奖项等级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第五作者 | 说明 |
1 |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金奖 | 2 | 2 | 2 | 1 | 1 | 1.获奖佐证材料以获奖证书或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2.作者排序由该作品指导教师负责提供。 3.作者在同一届比赛中多次获奖的,仅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
国家银奖 | 1.6 | 1.6 | 1.6 | 0.8 | 0.8 | |||
国家铜奖 | 1 | 1 | 1 | 0.5 | 0.5 | |||
省级一等奖 | 0.6 | 0.6 | 0.6 | 0.3 | 0.3 | |||
省级二等奖 | 0.4 | 0.4 | 0.4 | 0.2 | 0.2 | |||
2 | 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 | 国家特等奖、一等奖 | 2 | 2 | 2 | 1 | 1 | 1.获奖佐证材料以获奖证书或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2.作者排序由该作品指导教师负责提供。 3.作者在同一届比赛中多次获奖的,仅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
国家二等奖 | 1.6 | 1.6 | 1.6 | 0.8 | 0.8 | |||
国家三等奖 | 1 | 1 | 1 | 0.5 | 0.5 | |||
省级一等奖 | 0.6 | 0.6 | 0.6 | 0.3 | 0.3 | |||
省级二等奖 | 0.4 | 0.4 | 0.4 | 0.2 | 0.2 | |||
3 | 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 | 国家金奖 | 2 | 2 | 2 | 1 | 1 | 1.获奖佐证材料以获奖证书或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2.作者排序由该作品指导教师负责提供。 3.作者在同一届比赛中多次获奖的,仅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
国家银奖 | 1.6 | 1.6 | 1.6 | 0.8 | 0.8 | |||
国家铜奖 | 1 | 1 | 1 | 0.5 | 0.5 | |||
省级一等奖 | 0.6 | 0.6 | 0.6 | 0.3 | 0.3 | |||
省级二等奖 | 0.4 | 0.4 | 0.4 | 0.2 | 0.2 | |||
4 |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国家一等奖 | 2 | 2 | 2 | 无 | 无 | 1.获奖佐证材料以获奖证书或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2.作者在同一届比赛中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
国家二等奖 | 1.6 | 1.6 | 1.6 | 无 | 无 | |||
赛区或省级一等奖 | 1 | 1 | 1 | 无 | 无 | |||
赛区或省级二等奖 | 0.6 | 0.6 | 0.6 | 无 | 无 | |||
赛区或省级三等奖 | 0.2 | 0.2 | 0.2 | 无 | 无 | |||
5 | 大学生数学建模 | 美赛O奖 | 2 | 2 | 2 | 无 | 无 | 1.大学生数学建模类竞赛包括: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获奖佐证材料以获奖证书或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3.作者在该两项赛事中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
美赛F奖 | 1.5 | 1.5 | 1.5 | 无 | 无 | |||
美赛一等奖 | 0.8 | 0.8 | 0.8 | 无 | 无 | |||
美赛二等奖 | 0.4 | 0.4 | 0.4 | 无 | 无 | |||
国赛一等奖 | 1 | 1 | 1 | 无 | 无 | |||
国赛二等奖 | 0.6 | 0.6 | 0.6 | 无 | 无 | |||
赛区(或省级)一等奖 | 0.3 | 0.3 | 0.3 | 无 | 无 | |||
赛区(或省级)二等奖 | 0.1 | 0.1 | 0.1 | 无 | 无 | |||
6 | 全国大学生TRIZ创新设计大赛 | 国家特等奖 | 0.5 | 0.4 | 0.3 | 无 | 无 | 1.获奖佐证材料以获奖证书或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2.作者在该项赛事中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
国家一等奖 | 0.4 | 0.3 | 0.2 | 无 | 无 | |||
国家二等奖 | 0.3 | 0.2 | 0.1 | 无 | 无 | |||
7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 | 区域赛一等奖 | 1.5 | 1.5 | 1.5 | 无 | 无 | 1.获奖佐证材料以获奖证书或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2.作者在同一届比赛中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
区域赛二等奖 | 1 | 1 | 1 | 无 | 无 | |||
区域赛三等奖 | 0.5 | 0.5 | 0.5 | 无 | 无 | |||
8 | “飞思卡尔”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国家一等奖 | 1.5 | 1.5 | 1.5 | 无 | 无 | 1.获奖佐证材料以获奖证书或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2.作者在同一届比赛中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
国家二等奖 | 1 | 1 | 1 | 无 | 无 | |||
国家三等奖 | 0.5 | 0.5 | 0.5 | 无 | 无 | |||
9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 | 结题 | 0.5 | 0.4 | 0.3 | 无 | 无 | 1.获奖佐证材料以结题证明或官方网站公示为准或由本科生院负责认定。 2.作者多次立项并结题的,以最高得分计算一次,不累计加分。 3.立项内容应与水声专业相关,申报单位应为水声工程学院,且指导教师为我院在职教师。 |
10 | 发表论文 | SCI | 1.5 | 无 | 无 | 无 | 无 | 1.发表论文、专利内容须为水声相关专业领域,且署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学院。 2.教师与学生可互为第一作者,且教师为水声工程学院在职教师。 3.被SCI、EI源期刊录用但尚未公开发表的,按照70%进行加分。 |
EI(期刊) | 0.5 | 无 | 无 | 无 | 无 | |||
11 | 专利 | 发明专利(已授权) | 0.5 | 无 | 无 | 无 | 无 | |
12 | 托福、雅思 | 托福(网考)成绩≥110或雅思成绩≥7.5 | 0.8 | 无 | 无 | 无 | 无 | 1.凡在托福、雅思成绩有效期内符合奖励标准的本科生均可凭借相应成绩单作为加分佐证。 2.在托福、雅思两项考试取得多次成绩的,按照最高成绩加分,不累计加分。 |
110>托福(网考)成绩≥102或7.5>雅思成绩≥7.0 | 0.6 | 无 | 无 | 无 | 无 | |||
102>托福(网考)成绩≥91或7.0>雅思成绩≥6.5 | 0.4 | 无 | 无 | 无 | 无 |






1782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