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3日

2026-09-17 04:48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2025 年8 月
使用说明
1.奖励项目包括科研成果(25 分)、学科专业竞赛(25
分)、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25 分)、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5
分)四个方面,单项分值不得超过25 分,超出按25 分计。
2.本参考指南是学院制定推荐实施细则的主要参考依
据。
3.校级及以上项目由各相关部门认定,院级项目由学院
负责认定。
4.所有奖励项目内容的有效期为学生入学至2025 年8
月23 日,且在校期间获得。
目录
科研成果认定参考指南.............................. 1
学科专业竞赛认定参考指南.......................... 3
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认定参考指南.................... 5
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认定参考指南.................... 7
科研成果认定参考指南
一、科研成果的认定范围
依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
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内容,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专
著(译著)、国家专利授权、科研项目、科研服务社会成果
等五项。
二、科研成果的认定依据
科研成果的类型及级别认定,依据学校最新版《科研工
作量及科研绩效核定管理办法》进行。
三、科研成果的记分规则
五项科研成果,某项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最高水
平成果项一次,不得累计;五项内容间,可以累计计分,最
高计25 分(累计分数≧25 分,按照25 分计)。具体计分规
则见科研成果计分表。
科研成果计分表
序号
科研成果项
计分规则
学术论文
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兰州财经大学为第一
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业相关学术论文,
对于不同级别进行分类计分。其中:C 级及以上论
文计25 分;C 扩级论文计20 分;D 级论文计10 分。
专著(译著)
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兰州财经大学为第一
署名单位,在我校规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译著),
A 类出版社计15 分;其他出版社计5 分。
国家专利授权
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兰州财经大学为第一
署名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计25 分;获得软
件著作、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专利授权计5 分。
科研项目
在校期间以前5 名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并成功结
项,国家级计25 分;全国性计20 分;省部级计10
分;地厅级(或横向项目到账金额3 万元及以上)
计5 分。
科研服务社会
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兰州财经大学为第一
署名单位,获得领导批示认可或采纳,国家级计25
分;省部级计10 分;地厅级计5 分。
学科专业竞赛认定参考指南
学科专业竞赛最高计25 分(累计分数≧25 分,按照25
分计)。
一、竞赛级别
(一)国家级学科竞赛
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
赛事,实际执行以学生参赛当年榜单目录为准,其中“中
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
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共3 项
赛事认定为Ⅰ类竞赛,榜单内其它赛事认定为Ⅱ类赛事。
(二)省级学科竞赛
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
甘肃省教育厅发布的《甘肃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大学生学
科专业竞赛名单》赛事,实际执行以学生参赛当年竞赛名
单目录为准。
二、计分方法
列入学科专业竞赛目录的竞赛项目,国家级学科专业
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则按照学科专业竞赛计分表
计分。同一项竞赛取得多个可加分获奖时,就高加分一次;
同一作品取得多个竞赛可加分获奖时,就高加分一次。若
无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按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计;金、银、铜奖按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计。
学科专业竞赛计分表
获奖类别
竞赛名称
分值/次
加分方式
国家级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

金奖:25 分
银奖:20 分
铜奖:15 分
排名第1者为满分;
排名第2者为满分*0.9;
排名第3者为满分*0.8;
排名第4者为满分*0.7;
排名第5者为满分*0.6;
排名第6者为满分*0.5;
排名第7-10名者为满分*0.3;
排名第11-15名者为满分*0.1;
排名第16名及以后者不加分。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特等奖:25 分
一等奖:20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0分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
计划大赛
金奖:25 分
银奖:20分
铜奖:15 分
国家级
Ⅱ类
列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
布的最新《全国普通高校
学科竞赛排行榜》目录的
竞赛
特等奖:20分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0分
三等奖:8分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
展会入围项目
入围:8分
省级
学科竞赛
列入甘肃省教育厅最新发
布的《甘肃省普通本科高
等学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
赛名单》赛事
特等奖:10分
一等奖:8分
二等奖:6分
三等奖:5分
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认定参考指南
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最高计25 分(累计分数≧25 分,
按照25 分计)。
一、赛项及级别
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认定为Ⅰ类
塞项,其它赛事认定为Ⅱ类赛事。学院可根据专业特色增
加赛项,须在创新创业学院备案,由学院负责认定。
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
序号
赛项名称
级别
已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省级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国家级
全国排舞锦标赛
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国家级
“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
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国家级
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
国家级
共青团甘肃省委主办的生态文明创新创业大赛
省级
甘肃省运动会群众组项目
省级
甘肃省大学生运动会
省级
甘肃省乒乓球锦标赛暨“校长杯”乒乓球比赛
省级
甘肃省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暨“校长杯”羽毛球比

省级
甘肃省大学生篮球锦标赛
省级
甘肃省大学生足球锦标赛
省级
甘肃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
省级
甘肃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
省级
甘肃省大学生武术锦标赛
省级
二、计分方法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
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按照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计分表
计分。同一项竞赛取得多个可加分获奖时,就高加分一次;
同一作品取得多个竞赛可加分获奖时,就高加分一次。若
无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按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计;金、银、铜奖按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计。未列
入积分表的赛项,参考本计分表执行。
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计分表
获奖类别
竞赛名称
分值/次
加分方式
国家级
Ⅰ类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金奖:25 分
银奖:20分
铜奖:15 分
排名第1者为满分;
排名第2者为满分*0.9;
排名第3者为满分*0.8;
排名第4者为满分*0.7;
排名第5者为满分*0.6;
排名第6者为满分*0.5;
排名第7-10名者为满分*0.3;
排名第11-15名者为满分*0.1;
排名第16名及以后者不加分。
国家级
Ⅱ类
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
中的国家级赛事
特等奖:20分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0分
三等奖:8分
省级
赛事
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
中的省级赛事
特等奖:10分
一等奖:8 分
二等奖:6 分
三等奖:5分
已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6分
省级:3 分
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认定参考指南
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最高计25 分(累计分数≧25 分,
按照25 分计)。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特色计分项目,
分值不得超过5 分,增加项目须报校团委备案,由学院负责
认定。
在校期间学生自愿、无偿地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等公益
活动;积极主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参与学校组
织的社会实践项目;在学校、学院等组织中担任管理角色、
参与组织协调等各类工作;经批准在国际组织实习,参与全
球协作、促进文化交融;应征入伍,圆满履行兵役义务。
一、志愿服务(8 分)
事项
标准
参与志愿服务
1.时长≥230 小时:2 分;
≥130 小时:1 分(以“志愿汇”
记载为准)
成为青年志愿者
协会成员
校级:2 分、院级:1 分
获得志愿者荣誉
国家级优秀志愿者4 分、校级优秀志愿者2 分
二、社会实践(9 分)
事项
标准
参与学校集中
组织的暑期
社会实践
国家级专项申报成功3 分、省级专项申报成功2 分、参与校
级社会实践1 分。
(以团中央三下乡“社会实践”小程序、学校“第二课堂成
绩单”记载为准)
社会实践
项目获奖
1.国家级奖项:队长3 分、队员2 分
2.省级奖项
:队长2 分、队员1.5 分
3.校级奖项
:队长1.5 分、队员1 分
新闻媒体报道
1.国家级媒体报道:队长3 分、队员2 分
2.省级媒体报道
:队长2 分、队员1.5 分
3.市级媒体报道
:队长1.5 分、队员1 分
注:①媒体报道应为官方新闻媒体,不包括实践单位媒体平台或自媒体报道。
②新闻报道应为独立的专门报道。
③不包括简讯。
三、社会工作(8 分)
事项
标准
社会工作经历
1.应征入伍,圆满履行兵役义务:25 分
2.担任省学联驻会主席或校团委兼职副书记:4 分
3.经批准在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以上:4 分
4.校级学生组织工作3 年:3 分、2 年:2 分、1 年:1 分
5.院级学生组织工作3 年:2 分、2 年:1 分、1 年:0.5 分
获得荣誉
1.省级“优秀共青团员”:4 分
2.校级“优秀共产党员”:3 分
3.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魅力团支书”
“优秀学生会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2 分
注:①校级学生组织包括党委宣传部学生全媒体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
管理发展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社区自治管理委员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
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志愿服务部;校团委综合事务中心、团建指导中心、学生社团
管理中心、青年传媒中心、国旗护卫队、大学生艺术团、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大学生第二课堂指导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校学生会;图书馆学生管
理委员会、学生读者委员会。
②院级组织包括各党支部、团支部支委、各班级班委、各团学组织。
③校级学生组织任职情况由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图书馆
各自认定;院级学生组织党支部支委、班级班委任职情况由学院党委认定;团支
部支委、团学组织任职情况由各分团委初步认定后,由校团委最终认定。
④圆满履行兵役义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一次性认定奖励成绩中“志愿服务
及社会工作”类别满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认定。
⑤国际组织三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由国际交流中心认定。
⑥“优秀共产党员”由党委组织部认定、“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由党委学生
工作部和校团委各自认定、其余所涉荣誉由校团委认定。

上一篇:兰州财经大学保研相关通知(【关于做好兰州财经大学外语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下一篇:兰州财经大学保研相关通知(【兰州财经大学“一带一路”经济研究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