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范围
推免生选拔范围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与委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对口升学、高职衔接的学生)。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研究生院、科研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纪委部门负责人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等组成。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担任,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以及教师代表为成员,工作小组总人数为奇数。各学院应以文件形式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备案。工作小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必要时可邀请校外权威专家,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及结果公布。
三、推免生资格
推荐条件按《长春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四、推免生名额分配
国家下达给我校2026年推免生限额为92人,学校按计划名额的100%将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如果各学院达到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人数不足或没有候选人,学校将分配的名额收回,由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五、推免生遴选工作时间计划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时间计划如下:
1.2025年8月30日,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XX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公布,确定符合申报学生;组织学生报名;审核材料、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竞赛、学术成果答辩赋分;打分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完成公示。
2.2025年9月2日,各学院按照《长春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相关材料及公示结果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25年9月5日,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最终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4.2025年9月1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推免相关事项,并公示拟推免学生名单。
5.2025年9月20日,上报符合推免资格学生名单,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流程及细则
1.确定推免生候选人
各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分配的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按照《长春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审定。条件如下: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无任何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和实践环节无不及格、补考及重修、重新学习记录;
(四)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专业外语四级或以上等级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 60%(含)以上,或达到相应水平外语考试成绩(托福、雅思等);
(五)要求至推免时段,参加推免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本专业前10%;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确定推荐人选
各学院制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评价细则,结合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满分100分),完成排序,确定各专业推免生推荐人选。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评价参考如下细则。
本科阶段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评价细则:
(1)竞赛类。作为主力成员(前三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教学竞赛(全国赛)(按《长春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长师校字〔2022〕199 号)及教务处每年发布的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目录认定:获得一等奖:赋30分,二等奖:赋20分,三等奖:赋10分。国际赛以官方赛事为准,由学校组织参赛,等级参考国内赛相应等级认定。
(2)社会实践类。参加各类社会实践项目:国家组织的赋20分,省级组织的赋15分。
(3)学术成果类。在核心期刊以上(以当年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赋 30 分。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长春师范大学。
(4)国际交流类。到国际组织实习:赋 20 分。
以上社会实践项目、国际组织实习必须是官方下发通知,学校遴选推荐的人员,需要提供证书、服务时长、服务内容等佐证材料。国际组织实习不包括国际交流学习类型。
学生在上述某一项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分数最高的一项。序号(1)(2)(3)(4)每项赋分满分依次为30、20、30、20分。 第(1)(3)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校设特别贡献成绩,如学生获得奥运会、世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冠军,荣获一等功或其它国家荣誉勋章等情况,由学校领导小组根据贡献程度进行评议赋分,赋分值加上以上4项分值满分不超过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10+50)×9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
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比例设定,需保持连续,如有变动,需要在推免工作启动前半年完成征求意见并公布。
3.公示上报
拟推免学生名单要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学院的相关推荐指标,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3.要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确保成绩真实可信;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的实行全程回避制度。
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应水平(其他语种考试的成绩需要达到相应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72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考试成绩≥60分;
(6)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7)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国际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特别说明: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的成绩。外语专业考试未列全的,以国家认可考试类别为依据,需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5.各学院推免生遴选时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6.各学院在推免前要充分宣传文件精神,推免工作完成后要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若推免工作完成后浪费指标,下一年度将酌情减少学生所在学院年终绩效。
7.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431-86168103(教务处)、0431-86168467(研究生院);举报邮箱:jiaowuchu@ccsfu.edu.cn。对推免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长春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jiaowu.ccsfu.edu.cn/info/1197/166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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