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z.chsi.com.cn/tm/tjbf/detail?zsgsId=3416371078&schCode=10143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计算机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计算机学院成立不低于7人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生遴选工作。
三、 工作程序
(一)推荐名额
本年度推免生名额共21个,其中基础名额20个,冯如班名额1个。基础名额按如下方式分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0人,软件工程专业5人,网络工程专业5,按照专业内的总成绩排序遴选。若排名进入名额范围内的学生为“冯如班”学生,则其不占用普通名额,该名额由后续排名学生依次递补。如遇某专业拟推荐人数不足时,该名额收回为学院机动名额,按照学院内所有专业的总成绩排序遴选(多专业总成绩归一化方法见附录1)。“冯如班”名额由学校下达,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类别 |
专业 |
名额 |
专业分配名额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软件工程 |
5 | |
网络工程 |
5 |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均一次性通过,本专业平均绩点排名在前30%(含)以内。平均绩点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基于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的首次通过成绩计算(首次通过为补考通过或挂科重修通过的课程按60分计算)。
5、学生在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其中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条目参考《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中“学科竞赛认定范围及等级表”。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做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议。 如审议结果为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需将学生全部佐证材料在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推荐申请,申请同意后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根据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结果给出审查意见。
(三)排名公示
学院测算各专业学生的平均绩点及专业排名并公示2日。
(四)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9月4日22:00前上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思想鉴定表》、《计算机学院2026届推免成绩给分点——综合能力部分》、承诺书、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到计算机学院张晶老师处,于9月5日下午在计算机学院进行现场验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0230049@email.sau.edu.cn。
(五)资格审查
推免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的学生是否具有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1日。
(六)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考核要求。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根据学业成绩和遴选指标体系科学、公平、公正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
4.考核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80% + 综合能力成绩×20%,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具体计分项目和分值计算见附录1。
排名方法: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学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确定拟推荐名单与公示。根据名额要求,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计划在2025年9月7日前通过计算机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资格者,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增补,并公示3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6.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遴选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将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按规执行。
(二)学院根据规定及时公布实施细则、推荐名额、工作流程等信息,公示专业排名、通过资格审查名单、推免生资格名单。经过公示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对遴选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申诉。
咨询电话: 024-89724258
监督电话: 024- 88723328
五、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情况
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一)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二)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四)未能在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五)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六)出国留学者;
六. 本方案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学院推免 生遴选 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