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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5-10-06 10:36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实施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和全区2025年召开的推免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聚焦关键领域急需人才的培养,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推进推免生遴选工作,通过高质量推免生遴选工作选拔和培养大量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二、组织结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本科教学负责人、学科专业负责人、学工干部、本科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完成本单位推免生的校内外推荐工作。相关学科专业组成包括5名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教师的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选拔推荐工作,推荐结果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方可上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监督推免全过程。具体名单如下:(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钢邓小华副组长:卢泓宇秦国锋成员:邓敏胡华中徐京耀王日俊李鲲连智平林静王颐宁刘容美秘书:王颐宁(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组长:邓小华组员:秦国锋邓敏胡华中徐京耀王日俊李鲲连智平(三)学院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卢泓宇组员:万理容华林静三、推荐工作安排(一)推荐项目与推荐对象1.推荐项目:①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②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包含研究生支教团项目。2.推荐对象: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并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推荐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2.基本学业条件(1)申请人在校第1至第6学期(从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分流到本学院的学生为第3至第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从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分流到本学院的学生应出具在校第1至4学期综合表现鉴定证明(由原辅导员开具),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申请人已修读课程(含选修课)无重修科目,补考科目不超过一门。(2)创新能力与职业技能申请人至少参加过一次“创新杯”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广西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或与专业相关的其他学术科技及职业技能竞赛。(3)外语要求①非外语普通专业: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②艺术类专业: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不低于60分。(4)申请人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核鉴定,可不受上述基本学业条件(3)外语要求的限制。①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主力成员(学生个人排名前2)参

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其中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认定的一、二类项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168号));②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及以上或国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1项及以上(申请人为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认定标准参照《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人文社科类按C类及以上计,自然科学类按E类及以上计);③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要求学生个人排名第1);四、推荐工作程序(一)考评内容要求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评价和素质能力评价两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评价*65%+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35%),选拔推荐涉及课程成绩的计算审定以及各种奖励、成果等均以本通知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并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1.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计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课程学习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明确截止时间审定出具或者学院统一明确截止时间

报教务处审定盖章。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2.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重点考查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主持与学业相关的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专利、学科竞赛(原则上参照学校认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清单项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方面的表现。此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和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素质能力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素质能力各方面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得分由两部分组成。科研创新评价得分占比25%,由竞赛、项目和科研成果三个单项组成,每个单项最高不超过70分,三项总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按照实际得分*0.25计算。素质能力评价得分占比10%,最高不超过100分,按照实际得分*0.1计算,计分方式:个人三年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排名/专业总人数,小于5%者得60分、大于等于5%且小于10%者得55分,大于等于10%且小于15%者得50分,大于等于15%且小于20%者得45分,依次类推。如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表现突出、受到表彰者,根据学生实际贡献情况酌情赋分,分值不超过4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加10分,到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加10分。科研创新评价具体情况如下:①申请人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认定标准参照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上位文件)可给予相应等级加分,同一项目不可累加,仅取加分最高的单项;级别获奖等级加分备注一类一等奖60学生个人排第N的获奖成果,按1/N折算分数。国赛取排名前五,省赛取排名前三。二等奖50三等奖40二类一等奖35二等奖30三等奖25三类一等奖20二等奖15三等奖10②申请人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或结题可给与相应等级加分,顺利结题项目不再累加立项分数,仅取加分最高的单项;因无法结题被撤项后,不得加立项分。级别获奖等级加分备注国家级项目结题(优秀)30学生个人排第N的项目,按1/N折算分数,主持人为第一顺位,以此类推。国家级取排名前五,自治区级/省级取排名前四。项目结题20项目立项10自治区级/省级项目结题(优秀)20项目结题15项目立项5③申请人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和级别分类参照《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2024年修订)》)可给予相应等级加分,

同一成果不可累加,仅取加分最高的单项。成果获得单位必须为广西师范大学,理工科类本科学生以前2作者排序,人文社科类、艺术类本科学生以前2作者排序所发表论文、创造作品、认定的科技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认定级别(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创作类)加分认定级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加分备注T类、A类100T类、A类100论文发表核定:1.论文发表期刊每月发文量<100,按加分项100%计;100≤每月发文量<200,按加分项70%计;200≤每月发文量<300,按50%计;每月发文量≥300,按30%计。2.文章必须出刊,录用通知不能算加分。排序计分:个人排名第1的按加分项的60%计,排名第2的按40%计,如为独著按加分项100%计算。其他排名作者不计分。B1类55B1类75B2类45B2类65C类40C类55D类15D类45E类10E类40F类15专利类型加分备注国内授权发明专利30排序计分:个人排名第1的按加分项的60%计,排名第2的按40%计,如为独著按加分项100%计算。其他排名作者不计分。国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国内授权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注:1.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

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2.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3.同等条件下,可考虑优先予以推荐:学生以独立或第1排序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及某单项权威全国赛一等奖1项;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1项;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1篇;国家发明专利1项。4.以上成果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按照实际排序进行计分。(二)推荐程序1.凡符合条件要求可被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1)1500字左右的推免申请书(手写签名);(2)资格评定纸质版材料:学生历年成绩单(教务处打印并盖章)、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排名材料(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章)、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发明专利、学术论文(纸质版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内页、知网电子版打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确认后退回)。2.专家审核小组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

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严格细致审查,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科研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与导师合作,本人第二作者且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除外),与学业不相符的科研成果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3.申请人按推荐项目分类、以选拔推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百分制须60分为及格),推荐项目中细分了专业的,按专业排名。在分专业排名中,如出现某一专业因申请人数少于推免名额数而产生推免缺额时,接收单位可经学校同意,向相近专业征集调剂志愿,并组织选拔推荐后完成缺额。调剂后仍有缺额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收回推免名额。4.学院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查相关课程是否合格,核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情况,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推免的学生进行排序,对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等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按不高于学院本科生毕业总人数10%比例,将排序进行从高到低公示)。学生可同时报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及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最终按相应的排名取一项目。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院将拟推荐学生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5.学院推荐。学校下发各学院(部)推荐指标,9月16日前,学院根据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名次排序并完成公示。学院及时将拟推荐学生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命名规则为证件号码_姓名.pdf)以及附件(1~3)等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并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学校审核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由学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教育部录检通过后,被推荐的学生才能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7.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如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等)须严格按照学校推免方案进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从各学院(部)推荐公示名单中公开招募,由校团委另行推荐并进行公示。五、监督机制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学院要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纪委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将学生对推免程序、

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本单位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联系电话:0773-5825278,15678306069,邮箱:zsxyjw@163.com。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六、本方案由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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