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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10-05 17:30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法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09 来源:西南科技大学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南科大发〔2015〕5号)、《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设立推免工作组

(一)设立推免工作小组(略)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收申请、审查资格、评议推荐、和推荐公示等工作。

(二)专家审核小组(略)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免生类型、基本条件、名额分配

(一)推免生类型

普通推免生

(二)普通推免生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

6.前六学期本专业培养方案应学全部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的专业年级排名不低于前40%(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0绩点转换)。【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未及格成绩的绩点计算,计算公式: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7.申请推免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体能测试)成绩均达标(60分)。由学校派出交流学习满一学年的学生按在我校学习期间参与综合测评测算成绩排名。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法学院推免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指标依据研究确定各专业普通推免类推免生计划数,具体如下:

专业

总推荐指标

法学

15

知识产权

6

合计

21

若出现符合资格的专业申报人数少于分配指标,则将剩余指标优先调剂到申报人数超额多的专业。

三、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的程序和要求

(一)9月5日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公布2022级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延长学制进修)各专业前六学期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应修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前40%)。

(二)申请推免学生应在指定时间将相关申请材料递交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东7A307),同步进行必修课成绩绩点的核对,截止时间9月8日12:00前。申请者证明材料以申请截止日为准。

申请普通类推免的学生应在 9月8日12:00前提交《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在校期间业绩简表》, 同时提交业绩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1式1份),以及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1套,文件夹均以“班级+姓名+学号”命名,通过钉钉提交给年级辅导员吴娇和吴嘉鑫老师,辅导员老师收齐后交给马胜老师。

(三)大学学习期间所获得的科技、学术、技能竞赛获奖及表彰情况,参照《西南科大法字〔2023〕28号法学院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优先条件加分办法》以及《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文件中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竞赛的参与及获奖情况,注明活动等级。特别说明,《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共有2021版/2023版/2024版三个版本,学生获奖时间在哪一版分级目录发布时间之后,即以该版目录认定。

(四)推免类型(普通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不允许兼报。

四、 推荐名单确定的方案和流程

(一)普通类推免生的排序方案和流程

1.综合成绩得分计算办法

拟推免生综合成绩包含两部分:

(1)平时成绩(1~6学期本专业培养方案应学全部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2)优先条件加分(加分上限5分,超过按5分计)。

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平时成绩+优先条件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4)

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2.拟推荐名单的确定

学院在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的申请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专业内依次进行递补;若有总分完全相同者,则优先排名应学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靠前者)。

学院于9月11日在本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处将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拟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平时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并同时将拟推荐(含递补)名单发文报教务处。

(二)评审要求事项

1.在推免生选拔工作中,必须确保公平公正。

2.在推免生选拔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须落实廉政责任,严格执行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制度。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

3.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德行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应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4.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综合表现和发展潜质等进行评议。

5.所有审查结论均需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

6.已获得“拟推荐”资格学生,因个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或被取消推荐资格,由其所在该类别“拟递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7.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及推免生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公开和备案平台,同时又是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因此,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推免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依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9〕18号)进行申诉。学院推免工作联系电话:6089623,监督举报电话:6089615。

3.本办法由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校级加分项目及分值

2.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

3.在校期间业绩简表

4.法学院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优先条件加分办法(西南科大法字〔2023〕28号)

5.推免生公示信息表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8日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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