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5-09-09 来源:西南科技大学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机构组成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学院推免工作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贾 彬
成 员:陶俊林 郑 奎 张兆强 朱宝龙 王 亮
高成凤 李阳力 王大川 王志星
秘 书:盛 鹰
(二)成立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专家审核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曾明颖
成 员:朱宝龙 胥海伦 王 波 王 禹 王大川 田应宝
秘 书:盛 鹰
二、推免生类型、基本条件
(一)推免生类型
(1)普通类推免生。
(2)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以下简称“国防补偿推免生”)。
我院获得国防补偿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定向推荐到东华理工大学工程地质方向攻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名额:土木工程2个)。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 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强烈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5.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西语专业以及日语专业学生须获得专业四级合格证书。
6. 学生前六学期(五年制本科专业为前八学期)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年级排名不低于前40%(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0绩点转换)。
7. 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成绩均达标(60分)。由学校派出交流学习满一学年的学生,按派出前在校学习期间综合测评参与排名。
三、学生申请
(一)学生在9月9日17:00 前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所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办公室(清华楼110办公室)。
(二)申请普通类推免生的,填写《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和《在校期间业绩简表》。
(三)申请国防补偿推免生的学生按普通类推免生要求填报申请材料。
学生只能申请一种推免类型,不允许兼报。
四、拟推免生排序与名单确定
(一)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 = 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两部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 加权平均成绩
加权平均成绩 = (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2. 优先条件加分
优先条件加分目录详见《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科技(文化、体育)获奖优先计分方法》,其中《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参照2021版/2023版/2024版(学生获奖时间在202X版分级目录发布时间之后,即以最终获奖文件日期对应执行的版本目录认定)。
(二)国防补偿推免生
国防补偿推免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单独排序。综合成绩计算参照普通类推免生执行。
(三)拟推荐名单的确定
普通类推免生、国防补偿推免生均按满足推免条件的申请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依次推荐。若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相同,则按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的各单项排名依次推荐(先按德行素质排序;若德行素质相同,则按智力素质排序;若智力素质相同,则按发展素质排序)。
(四)拟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公示
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于9月11日17:00前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五、推免生名额分配
本年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推免生名额共49名,其中,普通类推免生47名,国防补偿推免生2名。
各专业的推免名额如下表:
专业 |
名额 | |
普通类 |
国防补偿 | |
城乡规划 |
4 |
0 |
建筑学 |
4 |
0 |
工程造价 |
6 |
0 |
工程管理 |
8 |
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6 |
0 |
土木工程 |
19 |
2 |
总计 |
47 |
2 |
六、推荐遴选和指标调整原则
此次推免生推荐工作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专业间指标调整采取循环递补原则(不含国防补偿指标),若某个专业推荐名额空缺,学院可将空缺名额调剂至其他专业。推荐名额调剂采取如下顺序: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造价
七、注意事项
(一)学院在推免生选拔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将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德行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推免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依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9〕18号)进行申诉。
八、其他
本细则中未详细说明或存在异议的情况,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16-6089051
学校教务处监督举报电话:0816-6089095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