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生命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选拔和推荐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根据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一、推免工作领导机构1.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武正军、王超副组长:李敏、吴琼成员:马姜明、张志勇、周岐海、邓婷、李洁秘书:熊梅、张丽雯工作职责: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荐和接收推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推免工作方案制定、推免名额分配和推免名单审核工作。2.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组长:武正军副组长:周祖平、张志勇、邓维安、尚常花工作职责: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选拔推荐工作。
第2页共14页3.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组组长:李敏监督组组员:程娟工作职责:监督组负责全面监督推免工作的实施过程,处理违纪事件。二、推免对象、推免项目及名额(一)推免对象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中职升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二)推免项目及名额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2.国家政策专项推免生,包含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学院将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推免的学生进行排序,对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等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按不高于学院本科生毕业总人数10%比例,将排序进行从高到低公示)。学生可同时报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及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最终按相应的排名取一项目。四、推荐考评基本条件及内容(一)思想政治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
第3页共14页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二)基本学业条件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报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项目可放宽至前50%)。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2.外语要求: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3.破格条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不受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第2点限制,直接申报进入相关项目,按照考评内容进行考评和排名: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其中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认定的一、二类项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168号));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三)考评内容参考各项目申请者的基本学业条件,学院将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开展推荐考评。最终考评成绩由思政考评和综合素质考评组成。1.思政考评。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包括思想政治、
第4页共14页道德品质、诚信申报、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有无任何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等方面的考评,考评不作量化、不计成绩,但考评结果不合格者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以及有参军服兵役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者,在同等学业条件下排名优先。2.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由三个部分组成:(1)课程考评(占比65%)。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积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课程学习成绩积分作为个人基础分,最后用“归一法”加权赋分:[75+20*(个人基础分-参评最低分)/(参评最高分-参评最低分)]*0.65。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或者学院报教务处盖章;同一课程在正常考试和重修考试中都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必须使用课程首次成绩。(2)科研创新考评(占比25%)。重点考查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主持与学业相关的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专利、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的表现。(原则上参考学校认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清单项目,详见师政教学〔2023〕168号文件)、《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办法(2025年)》)。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与导师合作,本人第二作者且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除外),与学业不相符的科研成果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第5页共14页申请人按以下情况累计加分,总分作为个人基础分,最后用“归一法”加权赋分:[75+20*(个人基础分-参评最低分)/(参评最高分-参评最低分)]*0.25。(3)素质能力评价(占比10%)。素质能力评价得分由申请者的综测成绩三年平均分,加分项重点考查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和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综合评价学生素质能力各方面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加分项参考《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办法(2025年)》)申请人按以下情况累计加分,总分作为个人基础分,最后用“归一法”加权赋分:[75+20*(个人基础分-参评最低分)/(参评最高分-参评最低分)]*0.1。未通过审核鉴定或材料循证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四)考核排名申请人按项目分类、以综合素质考评总成绩进行排名,项目中细分了专业的,按专业排名。在分专业排名中,如出现某一专业因申请人数少于推免名额数而产生推免缺额时,接收单位可经学校同意,向相近专业征集调剂志愿,并组织考评后完成缺额。调剂后仍有缺额的,由学校收回推免名额。五、推荐审核(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思政考评情况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栏公示3天。如无异议,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
第6页共14页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二)学校审核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由学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教育部录检通过后,被推荐的学生才能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三)获得推免资格者,接收和录取工作主要流程均同步在教育部指定网址的“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务必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推免工作时间节点报名和参加复试。六、国家政策专项推免生国家政策专项推免生在通过我校推荐对象考评后,其他事项另行通知。其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从各学院(部)推荐公示名单中公开招募,由校团委另行推荐并进行公示。七、管理与监督(一)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及入学前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在学校工作的亲属姓名、单位、职位等信息。(三)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四)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如与学校规定相冲突,则以学校规定为准。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学号姓名专业联系电话性别政治面貌课程考评分专业综合排名/专业人数CET4/CET6成绩第一志愿拟申请学校拟申请学院申请推免类别普通推免农硕研支团申请推免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学校)是否服从调剂(专业)一、科研能力1.专业学术论文(1)论文名称:第作者期刊名称:SCI、EI收录核心期刊其他论文(1项不够可复制增加)2.国家授权专利(1)专利名称:第作者授权专利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不够可复制增加)3.工作细则涉及的获奖(1)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排名)
第9页共14页获奖级别:国家级区级获奖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1项不够可复制增加)申请理由:(着重在学期间的表现,如学习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不超过500字)个人承诺:我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我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同意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拒绝我的推免申请或取消我的推免资格。本人现已知晓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自愿报名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保证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第10页共14页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办法(2025年)一、组织机构及基本原则(一)科研创新考评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二)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择优推荐学习能力强、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三)本《办法》依据学校和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制定。二、科研创新考评方法
第11页共14页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学术论文专利其他A.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20分1.一类比赛一等奖。B.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15分1.二类比赛一等奖;2.一类比赛二等奖;3.获得“大创”国家级立项项目并结题(主持人)1项。1.发表学科专业的SCI一区、SCI二区1篇。C.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12分1.一类比赛三等奖;2.二类比赛二等奖。1.发表学科专业的SCI三区、SCI四区、EI1篇。1.发明专利1项。(获得专利授权号)D.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10分1.三类比赛一等奖;2.二类比赛三等奖;3.获得“大创”国家级立项项目暂未结题但已通过中期考核(主持人)1项;4.获得“大创”区级立项项目并结题(主持人)1项;5.获得省级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一等奖1项。1.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全国优秀标兵。
第12页共14页E.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加5分1.三类比赛二等奖;2.获得“大创”区级立项项目暂未结题但已通过中期考核(主持人)1项。1.实用新型设计专利1项(获得专利授权号);2.软件著作权1项(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省级优秀标兵;2.有参军服兵役;3国际组织实习经历;3.参加国家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并获得主办方发放的志愿服务证书或表彰。F.属于下列条件,加2.5分1.三类比赛三等奖。1.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含内部刊物和增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最多计3篇。
第13页共14页(一)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1.主要指面向全国、广西区、的各类学术科研活动。2.获科技创新及某单项奖、获“大创”立项项目者,项目负责人(主持人)按照分值70%计,排名第二者按照分值20%计,其余参与人员按照分值10%计。同类项目最多计3项。3.申请人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认定标准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竞赛项目先归属类别,再按级别赋分,如有未列入其中的学术类、实验类专业竞赛,请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到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具体加分情况)。4.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该项目仅在立项当年依据立项书给项目负责人加分,后期更换负责人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加分。(二)学术论文、著作、专利1.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论文要求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若广西师范大学为论文其他单位则不能使用;3.发表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者,独著、第一作者按照分值70%计,排名第二者按照分值30%计,其他作者不计分。4.当学生为共同第一作者,以共同第一作者人数平均计分。共一之外的二作算三作,不计分。5.SCI期刊以最新SCI分区为准;核心期刊、EI以我校科技处认定刊物为准。6.以获得专利授权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