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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能源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2025-10-01 10:32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成都理工大学能源学院推荐 20 2 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成都理工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能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能源学院成立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推免工作、审批学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审核遴选结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科,学院纪委对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大欣、朱海燕

副组长:陈东华、刘  伟

成  员:邓宾、张小兵、左银辉、伏美燕、李沁、裴迎举、涂 涯

秘  书:吴元琴、尹惠敏

能源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术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考察鉴定。

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施泽进

副组长:陈东华、刘  伟 

成  员:邓  宾、张小兵、徐昉昊、侯大力

秘  书:吴元琴、尹惠敏  

二、遴选基本原则和程序

推免生遴选工作各环节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优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申请条件

1.202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品德优良,无未解除的处分;

4.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重修课程不超过2门;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要求截止2026年9月1日前的CET4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

遴选 程序

推免生遴选工作采用学校分配名额,学生个人申报(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院限额推荐、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程序进行。

五、综合评分推荐

1.学院党委从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考察申请者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对达到申请条件者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综合成绩=【课程平均成绩*85%+综合表现成绩*15%】。

3.课程平均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课程平均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课程成绩为四年制前三年在校期间本专业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含限选)课程,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课程成绩为五级制的,按照下列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

4.政治思想品德、课外活动等综合评分办法与记分标准参照学院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5.最终以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推荐。学院总基本名额为39人,拟选拔石油工程专业15人,资源勘查工程专业9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8人,油气储运工程专业7人。除基本名额外,每个专业拟推荐候补2-3人。

六、公示与审批

1.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三天,候选人个人资料和推免材料接受教师及学生的监督、核查,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经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工作进度安排

1. 9月7日12点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制定遴选办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 9月7日17点:学生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材料增补);

3. 9月9日-11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限额推荐,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公示推荐名单。候选人个人资料和推免材料接受教师及学生的监督、核查;

4. 9月11日:公示无异议,将推免生名单及成绩单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指导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

八、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属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推免遴选工作在学校纪委、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个人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28-84079007(学院纪委),028-84079520(学校推免工作组),028-84077934(校纪委)

九、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解释或讨论决定。

2. “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参照本办法及有关专门文件开展。

                                          

                            能源学院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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